由奴隸出身的職業角鬥士進行的比賽采用一對一的形式。據說這項比賽曾經是伊特魯裏亞人的體育項目,羅馬征服伊特魯裏亞之後,自然引入了這項活動。對於這種經常出現不死不休局麵的比賽,羅馬人的態度可以分為三類:(一)因殘酷而厭惡;(二)雖然殘酷,但可以欣賞到角鬥士的技藝;(三)因殘酷而喜歡。當然,這無關個人好惡,隻是單純將娛樂作為掌控人心的手段,換言之,除了像愷撒和奧古斯都這種以此為收買人心的政策之外,提比略屬於第一種態度,西塞羅、塞內加、小普林尼等知識分子屬於第二種態度,羅馬公民和卡利古拉則是最後一種態度。
卡利古拉突然冒出這樣一個念頭,即把原本一對一的職業角鬥士比賽,改為職業角鬥士與重刑犯的業餘對抗。沒有受過任何劍術技能訓練的普通人加入這項比賽,場麵自然更加殘酷。卡利古拉讚助了這項比賽,民眾們非常歡迎,我們不難理解這種狂熱。
提到戰車比賽,這個項目並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參加,而是由選手驅使4匹馬拉動的華麗戰車。參加這項比賽需要相當的經濟實力,此外選手還應具備可以同時駕馭4匹馬的高超技術。這麼說來,古羅馬的戰車比賽和現代的F1方程式賽車有異曲同工之妙,因為參加戰車比賽的,不是富裕階層、善於禦馬的人,就是職業隊。
一支職業隊,通常由提供資金的所有者、管理戰車和馬匹的負責人以及駕車出賽的選手組成,一般分成綠、藍、白、紅四隊。卡利古拉是綠隊的狂熱支持者,他經常出席比賽結束後在馬廄裏舉行的慶功宴。要是綠隊獲勝的話,他有時會提供200萬塞斯特斯作為嘉獎。卡利古拉身為皇帝卻是狂熱的戰車比賽迷,這也是能引起羅馬民眾的共鳴之處。
如果自己擁有戰車,我們難免會想親自上陣,體驗一下比賽的刺激。可是,卡利古拉畢竟不是提比略,沒有提比略年輕時候參加四年一度的希臘奧林匹亞角鬥賽的自信。因此,卡利古拉在後來興建了基督教大本營——聖彼得大教堂——的地方(今梵蒂岡),建了一座可以駕著4匹馬的戰車自由馳騁的私人比賽場所。因為這裏必須從市中心越過台伯河才能到達,所以興建私人比賽場所時沒有任何問題。
戰車比賽的“角鬥場”和體育比賽的“比賽場”很像,都是較長的橢圓形。隻是,希臘式的體育場(185米)以及邊長固定的“露天體育場”,都沒有“圓形角鬥場”長,即場地較小。不能同可以容納15萬人的“大角鬥場”相提並論,僅卡利古拉的私人角鬥場就有500米長,與聖彼得大教堂後方到聖彼得廣場的距離相當。場地中央是否有帶狀區域,這是“圓形角鬥場”和“露天體育場”的第二個區別。戰車要圍著帶狀區域繞好幾圈,所以“圓形角鬥場”要保留中間地帶。
公元前30年,奧古斯都大敗埃及女王克婁巴特拉,征服埃及,他曾從埃及運回方尖碑,擺在“大角鬥場”的正中間。卡利古拉也建了一座私人使用的“圓形角鬥場”,然而,他認為中央帶狀區域也必須擺放方尖碑,所以,他命人製造大型船隻,以便原封不動地把方尖碑從埃及運回羅馬。卡利古拉的所有行為都要花掉一大筆錢。今天,這座高達25米的方尖碑現在的位置已經移動了百米左右,聳立在聖彼得大教堂前麵廣場的正中央。
同提比略統治時的羅馬完全不一樣,卡利古拉時代各種娛樂活動、運動項目盛行,可是後來被批評為“麵包與馬戲”。
所謂“麵包”,我認為是一種社會福利政策,它是根據共和製時代的《小麥法》製定的一個主食小麥的免費發放係統,目的在於救濟貧民。受惠於這個政策,已經數百年沒有人因饑餓而死。古羅馬時代,尤其是在羅馬帝國統治時代,絕對不是通過舍棄弱勢群體進行統治。
因此,拉丁語“circus”(場地)也被英語引用,讀做“色克斯”。如果,今天戰車比賽(電影《賓虛》場景)我們要在意大利全麵廢除足球比賽,不論政府多麼為民眾著想,也不管政績如何優異,我們都可以斷言這會遭到強烈反對。究根探底在於皇帝是否應該讚助此類活動,然而在標榜平民主義的帝國政權下,舉辦這些活動都是為了滿足人民的需求。最好的例證就是提比略,他從不理會民眾的需求,如果他參加總統選舉,十有八九會落選。所以,不論“麵包”還是“馬戲”,問題在於國家財政是否能夠支撐得起這些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