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 皇帝圖拉真(27)(1 / 2)

元老院行省總督的任期是一年,與執政官一樣。目的是盡可能地為更多的元老院議員創造機會。超過一年的情況幾乎沒有。對元老院議員來說,這是個名譽職位,所以即使當選為行省總督,也不領取工資。與皇帝行省必須時刻防備外敵來犯不同,元老院行省的特點就是太平,無須整天神經緊繃。在這種環境下,自然就會有人乘機讓自己的腰包鼓起來。因為後世的我們知道的這類審判中的被告,幾乎無一個例外都是元老院行省的總督。

也許有人會說,不要區分皇帝行省和元老院行省,讓皇帝來任命元老院行省的總督不就可以了嗎?然而,如果你試圖這樣做,就算是好評如潮的皇帝,估計也會立刻被從他的皇帝寶座上趕下來。因為羅馬帝國的真正掌權者不是皇帝,始終都是羅馬公民和元老院。所以元老院行省的總督隻能由元老院選舉產生,監管他們的隻能是行省總督的檢舉製度。

小普林尼是直接參加庭審的人,有時候作為原告的代理,有時候為被告作辯護。從他寫給他朋友的信中,我想介紹兩例此類庭審。這兩例庭審,皇帝都出席並聆聽了辯控的全過程。

其中一例是指控西班牙南部貝提卡行省(圖拉真出生地的行省)總督庫拉希克斯而進行的庭審。

原告不是該行省的幾個居民,而是整個行省,指控的理由是受賄。原告揭發庫拉希克斯擔任總督期間,收受的賄賂足以積累起龐大的財產。貝提卡行省議會議員來到羅馬後,請小普林尼擔任原告代理,他接受了。作為公訴人,元老院議員小普林尼邀請了另一位同事一起擔任原告代理。因為需要搜集證據,僅靠一個人很難做得周全。審判行省總督不隻是司法的判決,同時具有政治意義。所以關注審理過程的人,以皇帝為首,非常多。

公訴人小普林尼和他的同事在審理開始前確定了起訴方案。他們決定集中力量,各個擊破,而不同時指控所有被告,因為貝提卡行省議會指控的除了總督庫拉希克斯,還有兩位副總督加上庫拉希克斯的妻子、女兒、女婿以及貝提卡行省警察長共計7人。小普林斯掌握了有力的證據,其中有庫拉希克斯發布的命令文書和庫拉希克斯寫給他在羅馬的女友們的親筆信。所以,要證明庫拉希克斯有罪非常容易。因為信中有這樣的內容: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終於從債務中解脫出來了,我可以一身輕鬆地回到你們身邊了。我已經攢下了400萬塞斯特斯。不過我為此出賣了半個貝提卡行省。

不知道是因為知道公訴人掌握了確鑿的證據而感到絕望,還是因為已經意識到等待他的會是什麼結果,庭審開始前,庫拉希克斯死了。不清楚是病死還是自殺。但是,被告的死亡並不意味著指控可以撤銷,羅馬法律允許缺席審判。這個案例除了受賄罪,還適用瀆職罪。因為被告中的大多數都是“官員”。當然被告方也有辯護律師。此人叫雷斯提托斯,和小普林尼一樣也是元老院議員。按照小普林尼的說法,他是一個“在這樣的庭審中表現老練、反應靈敏、遇到不可預知的證據或證人時能迅速作出反應的人”。但是,即便是如此優秀的辯護律師,雷斯提托斯好像也放棄了為庫拉希克斯作無罪辯護。因此,辯護集中在了兩位副總督身上。他讓他們說因為是上司的命令,不得不服從。兩位副總督沒有否認受賄的事實。非但如此,他們還承認自己曾經索賄並得到了賄賂。但是,他們辯稱自己這樣做是不得已而為之。

至此,法庭上的爭論焦點集中到了對於上司的命令,下屬是否不分對錯,都有義務服從這個問題上。為了推翻被告方提出來的這個論點,小普林尼和他的同事著實“捏了一把汗”。

為了尋找判例,原告的兩位辯護律師找到了軍團,也就是軍事法庭,並且他們的努力有了回報。因為他們用下麵的話辯駁了被告方的辯護律師:

“在羅馬,即使是上司的命令,如果這個命令違反法律,軍團兵就沒有服從的義務。”

指控總督的這場庭審,審判長由執政官擔任,陪審員由元老院議員擔任。判決結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