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6章 硬件基礎設施(10)(1 / 2)

其二,是靜載重。橋梁本身的重量是不動的重量,因此稱為“靜載重”。據說,古羅馬時期每平方米2噸的石橋載重應該是指“活載重”。而實際的“活載重”也許隻是其十分之一(200kg/m2),乃至二十分之一(100kg/m2)。但當時的工程師們為了加強橋梁的耐久性,選擇了大於實際需要的載重能力。不過,橋梁強度的“安全率”,也因此高達現代橋梁的三倍。

那麼,橋梁必須承受的另一種重量“靜載重”如何呢?按照現代的工程師對古羅馬橋梁進行的推算,大約為每平方米10噸。

這樣,古羅馬時期橋梁的“活載重”和“靜載重”的比例就為1:5,合計載重達到每平方米12噸。

值得一提的是,兩千年後具有代表性的現代橋梁之一——明石海峽大橋的“活載重”和“靜載重”的比例為1:10,這兩種載重加在一起,每平方米所有的歐盟紙幣都以橋梁圖案相統一,也許是因為想要通過促進交流的“橋梁”而不是拒絕人與人交流的“壁壘”來象征歐洲聯盟吧。而且,歐盟的“橋梁”絕對不能缺少那些至今仍在歐洲各地使用的古羅馬時期的橋梁。我甚至想,如果把這些紙幣給古羅馬時期的工程師們看一下,他們一定會十分自豪。

我們的話題再回到古羅馬時期。在那個時期,道路和橋梁都是不收費的,而水道也隻有有限的一些可以征收水費,這一點我們將在後麵闡述。因此,根本談不上盈利。這一點讓我越來越覺得,羅馬人把基礎設施視為不惜一切代價的一項重大工程。正因如此,這些工程建設的決定權掌握在相當於現代國會的元老院手裏,而製訂方案的權力和施工的最高責任則掌握在共和國時期在財務官、執政官手裏,在帝國時期則掌握在皇帝手裏。之所以這樣想,是因為如果它不將基礎設施當做國家政治,而隻是單純的土木工程,那麼絕對不會由同為國家最高領導人的執政官或皇帝管轄。

在整個古羅馬時期,沒有一條道路和一座橋梁經過當時執政官、獨裁官或者皇帝的家附近,這一事實也反映了羅馬人的一種思想,那就是基礎設施必須以公為主,以私為輔,而不能以權謀私。

從羅馬經佛羅倫薩、博諾尼亞通往米蘭的意大利1號線高速公路,在靠近佛羅倫薩的地方,穿過了時任首相的選區阿雷佐。本來可以筆直通過的地方修成了一條彎曲的道路。這樣的事情在古羅馬時期,即使皇帝也沒有做過。哈德良大帝位於蒂沃利的別墅,距離提布爾提那大道不遠,但是聯結這條幹道和皇帝別墅的卻是一條由哈德良大帝自費修建的私人道路。不過,這條路並非我們所想象的那種“無關人員請勿入內”的“私人道路”,因為住在皇帝別墅附近的人,無論是誰,都可以自由使用。

有了這種對基礎設施的認識,當然就不會胡亂建設道路和橋梁。在羅馬共和國時期,由財務官和執政官明確優先順序,並予以落實,而在羅馬帝國時期,負責這項工作的人則是將這兩個官職集於一身的皇帝。值得一提的是,在古羅馬時期,羅馬人將視為一體的道路和橋梁分成以下幾類:

(一)公路:由國家鋪設,其後的養護由身為皇帝直屬公務員的“大道監督官”負責。按照《道路法》,公路必須保證4米以上的鋪石車道,左右各3米的人行道,此外還要每隔

1羅馬裏建造一個裏程碑,每隔一天路程要提供住宿和換馬等服務。除了有徒步旅行的人以外,可以說羅馬的幹道提供與現代高速公路一樣的服務。

(二)軍用道路:單純出於軍事上的需要而建造的道路,大半為鋪石道路,也有隻鋪石子的道路。但不論哪種鋪設方法,車道均為相向雙車道。有很多道路沿著防禦的路線鋪設,無論是鋪設還是養護,都由當地駐紮的軍團負責。

(三)支線:相對於按照國家政治需要鋪設的幹線道路,支線道路由地方政府根據自己的需要鋪設。鋪設工程和其後的養護都由地方政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