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6章 皇帝馬可·奧勒留(10)(1 / 2)

愷撒之後,奧古斯都按照愷撒描繪的藍圖建立了帝國,護民官特權也作為曆代皇帝的職責之一延續了下來,而現在安敦尼·庇護卻將其送給了馬可,這就使馬可不再僅僅是單純的皇位繼承人,而是成為一個真正接近帝位的下任皇帝。在帝位繼承人時期就獲得“護民官特權”的還有圖拉真,可圖拉真是在44歲時才獲得的,而馬可僅26歲,就已經獲得了未來職位的保障。如果這不是皇帝因含飴弄孫贈與女婿的禮物,那還能是什麼呢?另外,賦予生產不久的、年僅17歲的女兒“奧古斯塔”的稱號,也讓我們看到了賢明皇帝安敦尼·庇護的另一麵。

奧古斯塔(Augusta)是奧古斯都(Augustus)的陰性詞,“奧古斯都”既是開國皇帝的名字,同時也代表著後來的曆任羅馬皇帝,所以“奧古斯塔”指的是“皇後”,而絕不是“太子妃”。若用拉丁語稱呼“愷撒·奧古斯都”指的就是皇帝,而“奧古斯塔”就是“皇後”。如果隻有“愷撒”一詞,則指“皇太子”。此時安敦尼的妻子已經去世6年多了,宮中第一夫人的位置長期空缺,也不排除皇帝可能有填補空缺的考慮,然而丈夫尚且隻是“下任皇帝”,妻子卻提前一步榮獲皇後才擁有的名號,這令馬可的地位出現了微妙的變化。

哈德良皇帝之所以指定安敦尼為繼承人,是因為安敦尼接受了把馬可收為養子的這一條件。然而,登上帝位的安敦尼很快就撕毀了哈德良為馬可訂立的婚約,而把自己的女兒芙斯汀娜推過來李代桃僵,時至今日,又為她罩上了“奧古斯塔”的光環。因為妻子的捷足先登,馬可認為自己是先成了芙斯汀娜的丈夫,然後才獲得的下任皇帝的資格。據說後來有人建議馬可·奧勒留和芙斯汀娜離婚,可是馬可回答說:“如果離婚,那麼我必須交出帝位。”就這樣,先帝哈德良早就為馬可安排好的皇帝位置,結果卻被安敦尼·庇護拿來做了女兒芙斯汀娜的嫁妝。

結婚的馬可日常生活並沒有什麼變化,獲得“護民官特權”之後也同樣如此。皇宮生活從公元139年開始,直到161年安敦尼撒手人寰,其間經曆了22年之久。如果從結婚後開始計算則是16年,這16年間夫妻二人共生了9個孩子,其中有4個未滿周歲就夭折了,但如果加上公元161年出生的一對雙胞胎,這個帕拉蒂尼山上的“甜蜜家庭”簡直就是個幼兒園。

幾點疑問

在這裏,我想說一說內心裏長期保留的疑問,共分三點:一、自登上帝位開始,23年來,皇帝安敦尼·庇護的行動範圍就僅限於羅馬和那不勒斯之間的地區,這難道對羅馬帝國的未來沒有影響嗎?二、對下任皇帝馬可而言,這23年相當於從17歲直到40歲,為什麼安敦尼沒有讓馬可離開自己,到帝國的行省去體驗生活呢?三、在人的一生中,從精神到肉體,17歲到40歲之間都可謂最佳時期。

馬可本人難道不曾向皇帝提出過請求,希望也獲得去地方上積累經驗的機會嗎?如果沒有,那又是為什麼·據我所知,目前還沒有任何曆史書籍或研究論文提出並回答上麵的第一條疑問。

後世不吝以“五賢帝時代”這個詞來稱頌涅爾瓦、圖拉真、哈德良、安敦尼·庇護和馬可·奧勒留五人的統治,時間則是從公元96年開始直到公元180年間的一個世紀。隻要是出生於這個時代的人,無論是羅馬人還是希臘人,都會用“黃金世紀”(saeculu maureum)來稱呼這一百年。吉本在《羅馬帝國衰亡史》中,用前三章對帝製時期進行總結,而真正開始講述衰落與滅亡過程的第四章,是從馬可·奧勒留死後,其子康茂德公元180年登上帝位時起筆的。也就是說,吉本認為,羅馬的衰亡是隨著五賢帝時代的結束才開始的。不隻是吉本,直到現代,盛行的觀點都大致如此。正因為這樣,也就沒有人試圖從安敦尼·庇護的統治中探尋後來羅馬帝國的滅亡原因。實際上,如果隻從表麵現象看,安敦尼·庇護的確是個賢明的皇帝,在公元2世紀,當時他的羅馬人同胞也認為安敦尼·庇護的統治具有“秩序支配下的穩定”(tranquilli tasordinis)的特征。後世的曆史學家也曾歎息,說這23年間簡直“無事可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