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6章 戴克裏先時代(17)(1 / 2)

首先,他以身作則,親作典範。由他的兩位忠實助手阿格裏帕、梅塞納斯動員實施“利益回饋社會”行動。成果可以借用奧古斯都一句略帶誇張的話來概括:“我接手的是磚瓦修建的羅馬城,留下的卻是大理石的城市。”順帶提一句,阿格裏帕、梅塞納斯在“協助”奧古斯都鼓勵回饋社會的同時,也成為在埃及擁有大片耕地的地主。

其次,除了訴諸富裕階層的公德心之外,奧古斯都也沒有忘記刺激他們的虛榮心。修築公共建築的事跡可以立碑歌頌,成立財團用以資助貧困女子的嫁妝時,可以給財團冠上自己的名字。如果能留下有形的事跡,人們做事的熱情會更加高漲。

羅馬的國家財政和地方財政沒有像現代國家一樣留下詳細的數字記載,因此後人隻能進行推測。不過我認為在元首製時期,羅馬帝國社會非常仰賴個人積極地參與。從大家公認的羅馬至高無上的紀念碑——羅馬大道,它的網絡分布也能清楚地說明這一點。即使充當的是毛細血管的作用,30萬公裏的羅馬大道有一半是私人道路。由奧古斯都創立、隨後持續200年的元首製時期的稅製,正因為能深刻洞察人的心理,才能成為“羅馬統治下的和平”的要因之一。暴政和仁政的區別,可以說就看稅製如何定奪。

這項可以稱為奧古斯都稅製的製度,在進入公元3世紀之後崩潰了。引發稅製崩潰的導火線,是公元212年頒布的“安東尼努斯敕令”(Constitutio Antoniniana)。由於提案及實施的皇帝又名卡拉卡拉,所以這道法令通稱“卡拉卡拉敕令”。這道法令公布以後,居住在羅馬境內除奴隸以外所有擁有自由身的人民,一律都可以享有羅馬公民權。這樣,羅馬公民(romanus)和行省居民(provincialis)的差別就完全廢除了。隻要是羅馬帝國境內的居民,不分人種、民族、宗教信仰、文化差異,一律平等地成為“羅馬公民”。從人道主義觀點來看,這的確是一道無可批評的好法令。

可是這道法令使奧古斯都稅製走上了絕路。既然行省居民的身份沒有了,那麼繳納行省稅的義務也就消失了。沒有了行省稅這一羅馬帝國的稅收支柱,國家行政如何維持·卡拉卡拉皇帝似乎認為,將原本對羅馬公民權擁有者征繳的遺產稅和奴隸解放稅的稅率從5%提高到10%,就足以彌補行省稅消失帶來的財政漏洞。如果他真的認為行省居民變成羅馬公民後,全國百姓都會乖乖繳納這兩項稅金的話,那隻能說這位年輕皇帝太膚淺了。畢竟,這是兩個不同性質的稅種。

第一,遺產稅和奴隸解放稅都不是年年持續繳納的稅金。第二,把遺產留給血親以外的對象,或者給予奴隸自由當做退休金,這是羅馬人特有的情感。不能對行省居民抱有同樣的期待。第三,這項敕令引起所有羅馬公民的不滿。這也難怪,因為他們不但失去了所有特權,而且還要繳納翻倍的稅金。這兩項稅收的稅率,在卡拉卡拉遭到刺殺之後,由繼位的馬克裏努斯調回原稅率。但是撤除羅馬公民與行省居民差異的法令並沒有被廢止。其後帝國一直處在沒有行省稅收入的狀態。而如果不采用其他稅收來代替行省稅,國家財政就要崩潰了。走投無路之下,國家隻好開始征收與奧古斯都稅製思想完全相反的特別稅和臨時稅,而且漸漸變成一種常態。

整個公元3世紀,人們再也聽不到象征稅率穩定不變的“二十分之一稅”、“百分之一稅”這一類名詞,在史學家的記述中也不再出現。公元3世紀的羅馬帝國,局勢紊亂,國家前途迷茫,可以用“3世紀危機”一詞來代表。當時,蠻族入侵不斷,換皇帝跟換衣服似的,政治上缺乏連貫性,就連稅製也陷入無政府狀態。在3世紀末期登基的戴克裏先當然也想解除這種無政府的狀態,隻是他推行的稅製和元首製時期的稅製,完全背道而馳。在《羅馬人的故事6·羅馬統治下的和平》我已經詳細講述奧古斯都的稅製,剛才又重新提出來論述,是因為隻要知道帝國後期的稅製和奧古斯都的稅製是完全相反的,就能輕易理解後期這項稅製的內涵了。而且,稅製的變化,也是學者把公元1、2世紀的羅馬帝國分類為元首製,4世紀以後劃為“絕對君主製”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