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2章 皇帝君士坦提烏斯(4)(1 / 2)

軍團規定,由行省民組成的輔助部隊的大隊長可以列席作戰會議。或許是因為參加會議的人需要相應的身份,所以,在晉升大隊長的同時,立刻就能獲得羅馬公民權。就算是一名下等士兵,在服完25年的兵役退伍之後,同樣也可以得到羅馬公民權。盡管後來卡拉卡拉(Caracalla)皇帝修改了政策,向除奴隸之外的帝國全境所有的自由民頒發了羅馬公民權,不過,這項唯獨軍人才能享受的特權,一直延續到公元212年。對於行省或蠻族出身的人而言,僅僅是不用再繳納占收入一成的行省稅這一項優惠,羅馬公民權就有足夠的吸引力。

羅馬在共和時代,已經是“公民法”與“外國人法”並立的國家。公民權相當於現代人的國籍,因此外國人一旦取得了羅馬公民權,就意味著他與世代擁有羅馬國籍的本地人擁有平等的地位。倘若有足夠的實力和運氣,甚至可以敲開元老院的大門,成為其中的一員。

至於第四點好處,是退伍軍人回歸平民之後的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這個保障來自開國皇帝奧古斯都製定的、在古代曆史上唯有羅馬帝國實施的軍人退役金製度。即便隻是一介士卒,退伍時一樣可以以現金或土地的方式獲得退伍費,這項製度既解決了退伍軍人可能淪落為社會邊緣人的人道問題,又消除了社會不安定的因素。

然而,元首製時代充分發揮了功效的以上四大優勢,在公元4世紀的羅馬帝國,完全適得其反。

其一,羅馬軍隊獲勝的機會很少。換句話說,打敗仗已成為家常便飯,這意味著士兵戰死或被俘的風險增大。

其二,行省或蠻族出身的軍人成了主力軍。其三,羅馬公民權不再限於有特定資格的人,帝國境內的出生者人人皆有,因此很少會有人為了獲取公民權而冒死參軍。其四,由於退役金製度的瓦解,軍人隻希望盡可能長久地留在軍中以獲取俸祿。正規軍20年的兵役期,已經成為曆史舊話。當然,還是會出現一部分被淘汰、不得不退役的軍人,這些人最終的出路就是作奸犯科,成為社會的敗類。

以上就是公元4世紀羅馬軍的狀況。率領這樣的軍隊作戰,那個時代的羅馬皇帝們所麵臨的困境可想而知。隻要稍有閃失,就可能陷入萬劫不複之地。

第二人的退場

公元350年,君士坦丁大帝留下的帝國在長子死後,由次子和小兒子分治的局麵,已經進入第10個年頭。此時,負責管轄帝國東部的二哥君士坦提烏斯32歲,帝國西部的統治者、小弟君士坦斯也已經30歲。這10年,君士坦提烏斯是在應付波斯王國不斷的攻擊中匆匆度過的。而統治西方的君士坦斯,為擊退北方蠻族周而複始的挑釁,幾乎消耗了所有的精力。君士坦斯將這10年的戰果歸功於他個人的軍事才華,得意忘形之際,犯下了把內政交給他人管理的大錯。所謂的他人,就是由宦官們結成的黑暗勢力,他們像蜘蛛網一般布滿皇宮。在君士坦斯統治的地區,征稅者的利益不斷膨脹,納稅人的生活每況愈下。這個地區可不是什麼彈丸之地,而是占據了帝國三分之二的疆土。

留意到民眾不滿和絕望情緒的,是這10年來在君士坦斯皇帝麾下與蠻族人打仗、同樣也是來自異族的將領。在羅馬軍中服役的異族軍人中,他們屬於第一類,即很早就與自己的部落斷絕了關係,天涯孤獨,無牽無掛。他們可以毫無心理障礙地與同胞廝殺,但是無法忍受最高司令官完全無視他們所作出的貢獻。

雖然無法考證這些蠻族將官對皇帝的不滿,是在何時爆發、又是如何醞釀而成的,但可以明確的,是君士坦斯手下蠻族出身的將領,同時也是主謀者的馬格嫩提烏斯(Flavius Magnus Magnentius)在決定起兵造反時,得到了手下的支持。謀反成功與否的關鍵在於由誰來接替皇位。馬格嫩提烏斯似乎預料到,如果由蠻族出身的他本人繼位,會傷害羅馬民眾的感情,因此他挑選了意大利出身、一直在君士坦斯手下擔任行政官僚的馬塞利努斯(Marce llinus)作為接位人。這個人好像世代都是羅馬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