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中國基層政權建設概述(2)(1 / 3)

四、加強基層政權的製度建設基層政權的製度建設,主要是指法製建設。基層政權建設作為係統工程,必須堅持黨的領導,納入法製軌道,加強自身建設,依法進行工作和管理,保證基層政權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維護和保障人民行使管理國家事務的民主權利,監督政權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

基層政權製度建設的側重點是依法行政。基層政權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都要建立自身的自我約束機製和激勵機製,把法律的、行政的、群眾的、社會的、輿論的監督機製綜合配套加以運用,逐步實現製度建設的法製化、規範化,形成基層政權的製度體係。

加強基層政權的法製建設,除了要盡快把有關工作進行立法外,更重要的是及時監督和檢查有關基層政權工作法律、法令的貫徹執行和落實,做好調查研究和檢查監督工作,及時向黨和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

基層政權建設的地位和作用

一、鄉鎮基層政權的地位與作用鄉鎮政權建設是整個國家政權建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鄉鎮作為上承縣、下啟村的中間環節,作為黨和國家在農村各項工作的直接實施者,是依法治國的基礎和關鍵。加強鄉鎮政權建設,對於促進農村政治、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整個國家政權建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社會地位和作用。

(一)促進國家和社會的穩定,提高政府的權威鄉鎮政權是國家管理農村和農民的基本組織依托。國家的各項任務要在農村落實,必須依靠鄉鎮政府。鄉鎮政府要把國家各項任務落實在農村,除了有必要的國家行政權力之外,更重要的是依靠人民政府的權威,即威信和號召力。解決“三農”問題是事關全局的大問題,農村穩定,國家就會穩定,社會就會穩定。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是發展農村經濟,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而加強鄉鎮政府建設,就是要通過擴大農民群眾的民主參與,使農民群眾的利益得以表達和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幹部隊伍素質的提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風的改進,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提高等各種舉措,其根本目的就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加強鄉鎮政權的廉正建設,遏止腐敗現象,有利於樹立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改善鄉鎮幹部與農民的關係,緩解農村的社會矛盾,增強廣大農民群眾對政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加強鄉鎮公安、司法隊伍的建設,強化農村社會治安管理職能,有利於搞好農村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安定。最終有利於改善國家與農民的關係,在國家與農民之間形成良好的政治信任和合作關係,促進農村社會的穩定。這一切必將取信於民,贏得廣大農民對政府的真心擁護和支持,調動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大大提高政府的權威。政府的權威和農民群眾的信任、擁護與支持,是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的最重要的政治保證,也是農民致富奔小康的組織保證。

(二)提高政府管理的效能,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聯產承包責任製的實行為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帶來了新的轉機,為我國鄉鎮政權體製的重新確立奠定了基礎,而鄉鎮政權建設則為農業的發展、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實行鄉鎮政府職能的合理轉變,政企分開,擴大鄉鎮企業和農村經濟組織的自主權,使其成為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經濟主體,有利於進一步解放農村的社會生產力。促進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此外,加強鄉鎮政府的宏觀調控和經濟服務職能,通過經濟的、法律的和信息的手段,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創造良好的經濟秩序和外部環境,為生產提供各方麵的優質服務,必將大大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三)擴大農民群眾的政治參與,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鄉鎮政權是直接麵向廣大農民群眾的農村基層政權,通過完善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等各項民主製度,有力地擴大了農民群眾對國家事務、社會事務和社會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的政治參與,保證了廣大農民各項民主權利的有效行使,體現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本質,促進了鄉鎮社會主義民主的發展。加強鄉鎮政權的建設,完善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民主製度,為農村的村民自治的發展,提供有力的政治支持和組織保證。

二、村民委員會建設的地位與作用隨著改革的深入,農民的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生活態度以及經濟手段的不斷更新,給農村社會結構、社會組織格局、社會控製方式帶來深刻的影響,連根深蒂固的傳統的血緣、親緣、地緣關係,也漸次失去了它特有的凝固力。實行村民自治,把民主選舉權利交給農民,不但維護了共和國法律的尊嚴,同時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迫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