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根據地基層政權
中國共產黨領導在民主革命時期的基層政權建設的理論與實踐,為新中國基層政權建設提供了可資借鑒的曆史經驗。
一、大革命時期的基層政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基層政權最早是從農民協會發展起來的。
1921年9月,共產黨首先在浙江省蕭山縣衙前村建立了農民協會;1922年6、7月間,彭湃又在廣東省海豐建立了農民協會,以後又發展到陸豐、惠陽等地;隨後毛澤東等也在湖南等地創建了一批農民協會。這些農民協會,實質上就是黨領導的基層政權組織的雛形,因為這些“基層政權組織”已經開始將鄉村中的政治權力“由紳士土豪之手,而移至農會”,在“一切權力歸農會”的主張下,使廣大農民真正掌握了自己的政權。
二、土地革命時期的基層政權
1927南昌起義、秋收起義失利後,毛澤東、朱德在井岡山會師,建立了第一個農村革命根據地。以後中國共產黨又相繼建立了江西中央根據地以及湘鄂西、海陸豐、鄂豫皖等一批革命根據地組織紅色政權。1930年廣東省以八鄉山為中心建立的東江蘇維埃政權,在粵東18個縣建立了區、鄉兩級蘇維埃政府。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一次全國工農兵代表大會在江西瑞金舉行,並成立了臨時中央工農民主政府,通過了《劃分行政區域暫行條例》、《蘇維埃地方政府暫行組織條例》等文件,將地方政權規定為省、縣、區、鄉四級。1933年12月,毛澤東簽署公布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地方蘇維埃暫行組織法(草案)》,規定了農村基層政權是鄉蘇維埃。鄉蘇維埃設代表會議,是全鄉最高權力機關。這一時期我黨通過的蘇維埃政權的創立,完善了基層政權組織,明確了其劃分的原則及其具體職能。至此,鄉蘇維埃作為一級政權組織形式已完全形成。
三、抗日戰爭時期的基層政權抗日戰爭爆發後,為了實現國共合作團結一致抵禦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取得抗戰的勝利,我黨在基層政權的建立和發展方麵,主要是根據國民黨政府頒布的省參議會組織法和基本原則進行的。鄉參議會的人員組成,采用具有統戰性質的“三三製”,即在政權機關的人員分配上,共產黨、黨外進步分子、中間派各占1/3。這一規定,在當時特定曆史條件下,既體現了我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政策,又起到了孤立頑固勢力,發展進步力量,廣泛團結各階層人民參加抗日民主政權的作用。
鄉級行政執行機關是鄉政府(鄉政府委員會),鄉政府委員會由鄉參議會在參議員中選舉產生,履行日常行政事宜的處理職權。鄉政府內設經濟委員會、優撫互濟委員會、鋤奸保衛委員會和文化促進委員會。鄉以下的基層單位有3~5個行政村,行政村下又分為若幹個自然村,行政村主任及村長都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四、解放戰爭時期的基層政權解放戰爭時期,國內階級矛盾上升為社會的主要矛盾,階級關
係的變化也引起政權體製的變化。由於解放戰爭的進展不同,各地情況千差萬別,各地基層政權的組織形式和機構並不統一。老解放區的政權機構和抗日戰爭時期大體相同。新解放區的廣大農村,在土地改革後陸續召開了區、村(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的解放區把鄉鎮規定為地方自治基層政權,開始向基層人民自治發展。東北和華北地區的基層政權為村人民代表大會和村政府,內蒙古解放區的基層政權組織為努圖克、蘇木、街、村。這些政權組織形式都分別在解放戰爭中起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