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人民政府的地位和作用
我國基層人民政府是指鄉、民族鄉和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是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政權體係中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屬於我國國家行政機關組成係統,是我國農村基層政權中的國家行政機關。根據《憲法》和《地方組織法》規定,鄉鎮人民政府具有雙重性質。一是作為國家最基層的行政機關,要對上級人民政府負責,認真執行上級人民政府的決議、決定和命令,完成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各項任務和工作;二是作為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又必須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報告工作,接受其監督。基層人民政府在我國行政體係中,具有一種特殊的地位,在基層社會生活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隨著農村經濟體製改革和政治體製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將對基層人民政府的要求越來越高,基層人民政府也將越來越好地發揮著重要作用,其地位與作用也日趨明顯。
一、基層人民政府的特征基層人民政府屬於我國國家政權體係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除了具有國家行政機關的共性特征外,還具有自身獨有的特征。
(一)行政管理的直接性基層人民政府屬於最低一級國家行政機關,這一特殊的位置決定基層人民政府將直接麵對廣大農村社會生活實際,來對基層社會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進行直接管理。基層人民政府實施行政管理的直接性表現在:
(1)起組織領導作用,即組織宣傳、規劃並落實本行政區域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2)起聚合作用,即加強對本行政區域的村民委員會工作的指導、支持和幫助,充分調動其群眾性自治的主觀能動性;
(3)起穩定保障作用,即發揮直接實施行政管理的效能,為發展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行政管理的具體性基層人民政府在實施行政管理過程中,通過直接麵向基層群眾對本區域內的政治、經濟進行具體管理。一方麵具體貫徹有關政策、文件,另一方麵具體幫助指導、規劃、協調,而且還要在執行過程中把握方向,不斷地反饋信息、幫助調整。
(三)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的實效性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充分發揮民主並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是中國共產黨和政府曆來所遵循的原則和光榮傳統。基層人民政府位於基層,直接為民實施行政管理,具體服務於民,隻有不斷地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把自己置身於群眾之中,才能在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過程中,不斷地為人民利益堅持好的,不斷為人民利益修正錯誤,從而真正顯示出全心全意為人民謀福利的宗旨,使之成為人民真正愛戴、擁護的人民政府。
二、基層人民政府的地位與作用
(一)基層人民政府是國家政權的基石基層人民政府是國家設在基層最低一級行政區域的國家權力機關,是國家政權的基石。基層人民政府代表國家依法行使行政權力,來直接對基層的社會政治、經濟和各項社會事務進行組織和管理,基層人民政府的工作直接關係到我國兩個文明建設的發展。鄉鎮人民政府直接麵向農村地區,是國家和政府聯係廣大農村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
(二)基層人民政府是實現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保證基層人民政府實施的行政管理,是按照基層人民群眾的客觀要求,遵循行政活動的規律進行的,是基層人民群眾意誌和利益的集中體現。鄉鎮人民政府保護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種合法權益,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產不受侵犯,維護農村社會政治秩序和經濟秩序的穩定。同時,鄉鎮人民政府還負責指導所轄行政區域內的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幫助社區人民群眾和自治組織、社會組織提高自我服務和自我管理能力。
(三)基層人民政府是農村經濟全麵發展的重要保證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較多的國家,我國基層的經濟建設的穩定發展始終是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根本問題。基層人民政府通過充分挖掘農村自然資源,調動廣大農民經濟建設的積極性,不斷把先進的科學技術引入基層經濟建設之中,使農村經濟建設不斷騰飛。而一切離開了基層人民政府這個重要的樞紐則將一事無成。
基層人民政府的構成及其職能
一、基層人民政府的機構基層人民政府的組成,是指基層人民政府的整體構成,由行政領導機構、職能機構(包括上級派出機構)和公務人員按一定的原則和製度建立起來的有機統一的行政機關,是政府在本行政區域內實施行政管理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