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六章(1 / 2)

他這個人,太喜歡說謊了,說到最後,恐怕連他自己都快要相信了。

其實,他從來都沒有過男朋友。

那個人,本來是我的男朋友。

那時候,他剛來北京,說自己離過婚,特別迷茫,也特別可憐。

我心想,大家都是一樣的人,互相幫忙,也是很應該的。

於是,就幫他介紹了工作,還讓他加入我們的qq群。

在我們那個年代,qq群就好像現在的微信群一樣,甚至比現在那些群裏麵的人還要親密。

畢竟,很多年前,我們能夠接觸到這個圈子的機會特別少,不像現在,什麼交友軟件,都是一大堆。

亮亮這個人,最喜歡的,就是裝可憐。

他總跟我說,覺得自己長得太醜了,一定不會有男人喜歡他的。

我鼓勵他,還幫他撮合了好幾次約會,不過都沒有成功。

他說,他很羨慕我,有一段穩定的感情,羨慕我的男朋友,對我那麼好。

大概是他說得太真誠了,說到後來,我反而特別希望,能幫他找到幸福。

可惜,我怎麼都沒有想到,他會把鬼主意,打在了我男朋友的身上。

有一天晚上,他趁我加班不在家,用迷藥,把我的男朋友,給迷奸了。

跟樂馬兩個人在星巴克聊了一整個上午。

甚至到中午的時候,他還非要請我吃個午餐。

樂馬跟我講了很多亮亮以前的事,當然,跟亮亮曾經跟我說過的,完全是兩個不一樣的版本。

我不知道該相信誰,或者說,我早已變得誰都不願意再相信了。

吃飯的時候,我的腦子裏隻有一個念頭,樂馬為什麼會出現在星巴克,他怎麼會認識我,他和我說這些,到底有什麼目的?

你跟亮亮,既然關係已經那麼惡劣,他後來,又怎麼會跟你說起我的事情呢?

一邊往嘴裏塞東西,一邊問了樂馬一句。

最近一個禮拜,為了省錢,都沒有好好吃一頓飯,難得有這樣的機會,自然是要大吃大喝一番的了。

樂馬說,亮亮這個人,骨子裏麵,還是自卑的吧。

他很喜歡用一些東西,來證明自己比別人厲害。

我們兩個鬧僵以後,當初我的那個男朋友,也離開了北京。

其實,我們兩個的那次撕逼,算是一個兩敗俱傷的下場。

我曾經問過亮亮,為什麼一定要睡我的男朋友,明明我給你介紹了那麼多,你都不喜歡......

亮亮說,你給我介紹的,都是你不想要的。

你把最好的留給了自己,把垃圾甩給我。

所以,我一定要把你身邊最好的那個,給搶走。

肖波,你跟亮亮也相處了好一陣子,他的這種性格,你應該已經領教到一些了吧。

他就是這樣的人,明明心裏恐慌的要命,卻還要擺出一副怎麼不肯服輸的架勢。

他第一次給我看你的照片,恐怕也是抱了向我炫耀的目的。

我還記得,那還是夏天的時候,突然有一天,他主動聯絡我,問我,這個人,跟他像嗎?

他口中的"這個人",當然就是你了。

那時候,你還沒有來北京吧,他說,不管怎麼樣,他都會想辦法,把你弄到北京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