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自己的經驗中,我也有一個例子能說明道德的堅定是怎樣來自事實的確定的。在讀大學期間,我曾研究過催眠術。大學有一項規定禁止催眠,理由很簡單,也許認為它不能成立。但我確信它能成立(因為那時我正在做這件事),並相信它是通向知識的一條康莊大道、一種必需的研究途徑。我的無所顧忌使我自己也感到吃驚,我甚至不惜說謊或偷偷摸摸地進行。我不過是做必須做的事,因為我敢絕對肯定它是一件應該做的正當事。請注意“應該做的正當事”這一短語,它同時既是一個認知詞,又是一個倫理詞。
另一個例子:當父母猶豫不決時,孩子是軟弱的;當孩子自信時會變得堅強、肯定而明確起來。假如你確切知道你的所做所為是什麼,你就不會瞎摸,即使你的孩子哭喊、有痛苦或抗議也一樣進行。假如你知道,你必須拔出一根刺或一個箭頭,或者假如你知道你必須動刀才能救孩子的命,你就能毫不手軟地去做。
知識給我們帶來明確決斷、行動和抉擇的能力,使我們知道該做什麼。這非常像一位外科醫生或牙科醫師所處的情境。外科醫生剖開了肚子找到發炎的闌尾,他知道最好把它割掉,因為如果讓它爛在肚子裏就會死人。這是一個例子,說明真理命令必須的行動,“是”命令“應該”。
所有這一切都和蘇格拉底的觀念有聯係,蘇格拉底曾認為,沒有人會自願地選擇虛假拋棄為可能。不僅如此,而且傑弗遜的全部民主論都以這樣的信念為依據,即:充分的知識引導到正確的行動,沒有充分的知識也不可能有正確的行動。
如果一個人能仔細地、如道家那樣傾聽自己內部的呼聲,就能為自己被鑄造、被引導、被指引找到正確的東西。好的心理醫師以同樣的方法幫助求診患者——讓他聽到籠罩全身的內部呼聲,他自己本性的微弱命令。要知道,按照斯賓諾莎的原理,真正的自由是由接受和必然、真實的本性所組成的。
同樣地,一個人也要靠傾聽他的本性和呼聲,靠對他的需求和暗示的敏感,要安靜下來讓他的呼聲能被聽到,要能承受,不幹預,不要求,並由他自然發展才能發現如何正確對待世界。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隨時有這種情況。在用餐時,隻要我們知道關節在哪裏,怎麼掌握刀和叉,即對有關事實有充分的了解。假如事實已被充分了解,它們就會引導我們、告訴我們該做什麼。但這裏還蘊含有這樣的意思:事實是不會高聲說話的,理解事實是不容易的。要能聽到事實的聲音必須保持安靜,非常接受地諦聽,以道家的方式諦聽。那就是說,假如我們希望讓事實告訴我們它們的應該性,我們必須學會以一種非常特殊的方式洗耳恭聽,這種方式可以稱為道家的——靜默的,不作聲,安寧的,充分地聽,不幹預的,受納的,耐心的,尊重眼前的問題,謙恭對待眼前的問題。
健康成長從來沒有什麼人有了充分的知識還會去作惡,這是一種關於蘇格拉底學說的現代說法。雖然我們不能走得那麼遠,(因為我們現在當然知道還有除無知以外的惡行),但我們仍然可以同意蘇格拉底的看法,把對事實的無知看作惡行的主要原因。這等於說事實自身在其本性範圍內有一些暗示,告訴我們應該對它們做些什麼。
用鑰匙開一把難開的鎖是另一種類型的活動,最好也用道家的方式進行細心的摸索。我想我們都能理解這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方法,有時是最好的方法,解決幾何學問題、治療問題、婚姻問題、職業選擇以及道德意識問題,等等,是非問題也應如此。
這是接受事實的應該性質的必然結果。假如有這種性質存在,我們就必須認清它。我們知道這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我們應該研究那些能使我們達到最大可能“應該認識”的條件。
充分發展自己的“虎”性
我們應該坦率地承認給人性下定義這種論題在理論上和邏輯上固有的困難,並且要把握住這些困難。而且,這個定義的每一成分都需要再定義。當我們用它們寫作時,我們就會發現,我們自己是在沿著一個圓圈的邊沿走。在這裏,我們暫時還不得不承認這種圓圈。
隻有在與人性標準對照時,“好人”才能下確切定義。同樣,這個人性標準幾乎肯定是程度的問題,即某些人比另一些人是更有人性的,而且,“好人”、“好的樣品”是最有人性的。這個問題之所以必然如此,是因為人性具有如此眾多的規定性特征,每一特征都是絕對必要的,但某一特征自身在確定人性時又是不充分的。而且,許多這種規定性特征本身又是程度的問題,並不能完全地、嚴格地區分開動物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