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假裝失憶(1 / 2)

眼前是連綿起伏的山脈,身後一道道溝壑縱橫交錯。山風凜冽。放眼望去,盡是蒼茫雄渾之景。山頂的皚皚白雪更是十分醒目。

這裏是什麼地方?我不是應該在飛機上麼,就算飛機墜毀了也不該出現在這裏啊。我應該直接見鬼去了,而不是毫發無損地坐在這,跟個沒事人一樣。

揉了揉腦袋,十分茫然地看著眼下的處境,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山風吹過,我明顯有略微淩亂的感覺。

“你醒了?”一個蹲在我身旁的男人饒有興致地看著我,一臉玩味。

陷入驚訝的我剛剛並沒有注意到他的存在,此刻聞聲轉過頭,不由得脫口而出:“你是誰?”

經驗告訴我,眼前這個人不簡單,能出現在這種地方,還是以這樣一種不尋常的方式出現的人,絕對不是平凡之人。我得小心提防。

“你是說我麼?”察覺到我的戒備和敵意,男人不但沒有惱怒,反而溫和地笑了,十分禮貌地自我介紹起來,“我叫狐渺,住在這附近,方才落過這裏,見你暈倒了,有些好奇就過來瞧瞧,你雖然隻剩下了一口氣,卻能醒過來,倒也真是個命大的人。對了,怎麼稱呼你。”

我還在咬著狐渺這兩個字不放,分明就是化名,正常人誰會起這種名字?連個姓都沒有,還要裝模作樣。

心中雖然腹誹不已,臉上卻依舊要掛上雲淡風輕的表情,假裝很熟絡地說道:“我叫餘誌。”

既然對方不說真名,我也沒必要來來真的,當下隨口編了個名,算是跟他認識了。

“餘誌?”對方看似有幾分驚訝地重複了一遍這個名字,隨後又笑起來,十分自然地將一抹疑慮掩蓋過去。

隻有短短的幾秒,卻還是被我捕捉到了。

當我說我叫餘誌時,他很驚訝,不是對於這個名字本身的驚訝,本來這就是個普通的名字,不會巧到剛好和他認識的某個人一樣,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對我感到奇怪。他不知道為什麼我會說自己叫這個名字,也許,他知道我的真實姓名。

這個想法有些嚇到了我,大難不死,我剛剛逃過一劫,不想再受什麼刺激了。這個人即使是有目的地接近我,大不了我多留個心眼就好了。老是想這想那,也是很累很折磨人的一件事。

我沒有什麼聰明才智,隻能凡事自己多留意,才不至於被人賣了還幫著數錢。

“餘誌,我家就在這附近不遠,我看你剛醒,精神狀態還不太好,不如跟我到家裏休息休息吧。”

狐渺很熱情,隻是熱情得讓我有些不適應。

換做以前,我遇到這麼熱心的人都會十分感動,可是現在,我發現這感動實在太過不值錢。

跟著狐渺,七拐八拐,到了他在山坡上的家。

是一座很樸實的農房,裏麵的擺設也很簡單,隻有一些生活要用的鍋碗瓢盆,電子設備一概沒有。在這樣的荒山野嶺,住的還這麼簡陋,真懷疑他是怎麼挺過來的。沒有電話,也沒有電腦,這哪裏像一個二十一世紀的人類的生活啊,分明就是野人強化版。

看到我的疑惑和不解,狐渺淡淡地笑了,說道:“這裏隻是我暫時的一個家,我並不常住在這裏,而且,這山中是有信號的。”

說著掏出了一部最新款的小米手機,熟練地解鎖,發了一條短信出去。

我看著他突然的舉動,眼球都要掉出來了,果然,凡事不能看外表,馬克思告訴我們,一切從實際出發。

沒想到在這深山溝裏出現的“野人”,竟然帶著如此先進的設備,隻是他怎麼穿的這麼奇葩,像是上個世紀80年代的打扮,害我真的以為他一直住在山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