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汙染綜合防治是發展的必然趨勢我國20世紀70年代初的水汙染治理,基本上走的是先汙染、後治理的道路,收效不大。70年代中期開始提出水汙染綜合防治,並逐步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但這時的水汙染綜合防治雖然已擺脫了點源治理的束縛,卻並未擺脫汙染以後再去治理的範疇,汙染防治還沒和經濟增長方式聯係起來,還沒能提出工業生產、商品交換應遵守的環境原則;也還沒有真正認識水質、水量的辯證關係。1983年12月31口在北京召開的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提出:"把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充分利用作為環境保護的基本政策"。1984年中共中央在《關於經濟體製改革的決定》中提出要搞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水環境綜合整治是重要內容之一。至此,水汙染綜合防治已形成比較完整的概念。1992年"環境發展大會"以後更加明確。水汙染防治的著眼點已不是汙染了以後再去研究怎麼辦,而是著眼於對人類的發展活動進行調節與控製,使之與水環境(水資源)相協調。
水汙染綜合防治的基本原則
搞好廢水處理是保護環境,控製汙染的一項根本措施。廢水處理應符合國家製定的環境保護法規和方針政策,同時還要考慮本地區的環境質量要求。把治理廢水和生產工藝、環境保護聯係起來考慮,通過係統分析,尋找出經濟合理的處理方案。其主要原則如下。
改革生產工藝、實施清潔生產從"人類—環境"係統和"經濟—環境"係統來分析,人類的發展活動,特別是經濟再生產過程是矛盾的主要方麵。人類生態係統中水循環有兩個方麵,一是自然水循環,另一方麵是社會用水循環(工農業生產用水和生活用水)。在水循環過程中要保證安全用水界限,並盡可能不降低水的質量,就隻有對經濟再生產過程進行調節和控製,包括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特別是要調整工業結構和改善工業布局以及推行清潔生產等。當前,調控手段和方法還很難做到完全不產生汙染、不排放汙染物。所以,還需要有汙染治理措施,兩者相結合。
廢水和其中的汙染物是一定的生產工藝過程的產物,改革生產工藝過程,實施清潔生產,利用無汙染原材料,經過清潔生產過程,生產出清潔產品,這樣就可能做到不排或少排廢水,排出危害性小的或濃度低的廢水。這樣,就從根本上消除或減輕了廢水的危害。例如:糧食加工廠采用幹洗代替濕清洗,就不會產生洗糧廢水;采用無氰電鍍工藝代替有氰電鍍工藝,可使廢水中不再含劇毒物質——氰;電鍍采用逆流漂洗工藝,可大幅度減少廢水量;采用幹法除塵代替濕法除塵,就不生產含塵廢水。
加強管理,實行清濁分流在水汙染綜合防治過程中,應堅持技術措施與管理措施相結合。在規劃、評價的基礎上選定技術方案可以避免盲目性;技術方案實施後隻有加強管理,才能使技術措施正常運行,獲得良好的效益。具體來說,應加強生產管理,保護設備、管路完好率,防止跑、冒、滴、漏,杜絕人為地加重廢水汙染,同時要加強對廢水的管理,防止亂排亂倒,杜絕人為造成的廢水危害。值得指出的是,對大部分企業而言,受到嚴重汙染的廢水通常隻占全廠廢水的一小部分,因此使廢水清濁分流,便於使不同性質的廢水進行回收與處理。
提高水的循環利用率水是一種寶貴資源,我國許多城市都存在水資源不足的狀況,因此應盡量使廢水循環利用,一水多用,這樣既降低了生產用水量,又減少了廢水外排量,從而減少了廢水處理規模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