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危險的角落(2 / 2)

之後,還要將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緊。相傳,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這樣做可將其留在死者體內。

最後,還要在死者頸項上敷滿辰砂並貼上神符,用五色布條紮緊;再給死者戴上粽葉鬥笠(封麵而戴)。諸事辦妥,紅衣老司念畢咒語,大喝一聲“起!”客籍死屍便清代中期,趕屍技術出現,是把客死四川的湖南移民的屍體運送回家鄉。屍體在最開始的運送過程中,是走的水路,並不需要“趕”的。但三峽這一段,水流湍急,旋渦暗礁密布,船隻往往沉沒。古人又迷信,絕不願意搭載死人走在險江之上,“趕屍”這個職業於是就產生了。

傳言抗戰期間,重慶打銅街一個住家屋簷下,在門框上還貼著一張紙條,上麵寫著“代辦運屍還湘”。隨著民智漸開,炸藥的廣泛使用排除了礁石,出現了現代公路和汽車,不信邪的汽船也開始搭載屍體。人們的鄉土觀念也淡化,入川的移民不再要求把屍體運回老家。就像火車的出現粉碎了保鏢和綠林強盜聯合製造的神話一樣,趕屍人也被曆史逐步淘汰了。

會應聲站起……

據有關文獻記載,趕屍有“三趕,三不趕”之說。

凡被砍頭的(須將其身首縫合在一起)、受絞刑的、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可以趕。理由是,他們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氣,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以符咒鎮於各自屍體之內,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甚至上船過水地返回故裏。

凡病死的、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閻王勾去,法術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裏喚回來;而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纏去了,而且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魂靈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這兩類屍同樣不能趕。

至於趕屍的方法,據說:在湘西的山區,當有外鄉人在那裏去世後,他的親友便前往聘請法師來趕屍回鄉。當法師來到停屍的地方,首先查看死者的生辰及死忌,看看是否有衝克,然後便在屍旁念咒,口中喃喃念咒好一會,突然,把手中的桃木劍,用力插入停放屍體的木板上,倘若桃木劍應手而入,即表示這屍體願意接受法師的號令指引,法師便肯接下這趕屍的聘約。但倘若桃木劍屢插不入或是突然折斷,那位法師便立即掉頭不顧而去,因為,這表示屍體不肯聽從他的號令,途中很可能會因此而發生變故的,所以即使再出更高的價錢,法師也不會答應趕屍的。

當法師接了生意後,並不會立即起程,而是要待幾天,直至有四五具屍體,才一並起程,有些更會在路途上再接屍體。奇怪的是在法師作法後無論天氣怎樣屍體也不會腐爛。起程的時候,由法師把待運的死屍集中一起,起壇作法後,便把用黃紙寫成的符,貼在每個死屍的額上,喃喃念咒後,每具屍體便直立起來,隨法師的背後一跳一跳的,往前跟著跳去。因為死屍的各處關節均己僵硬,所以膝部不能屈曲,隻能跳躍向前。而一般行旅是日行夜宿,但趕屍正好相反日宿夜行,因趕屍需要在晚間進行,不可讓太陽照射到死屍身上,所以一到雞啼,天將破曉前,法師便帶領死屍們投宿,直至晚上,臨行前由法師逐一檢視屍體額上的符,如沒問題,才會繼續趕屍行程。

趕屍的人是一個身穿道袍的法師。這些披著黑色屍布的屍體前,有一個活人,當地人叫做“趕屍匠”。無論屍體數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趕。不管什麼天氣,都要穿著一雙草鞋,身上穿一身青布長衫,腰間係一黑色腰帶,頭上戴一頂青布帽,手執銅鑼,腰包藏著一包符。

法師不在屍後,而在屍前帶路,不打燈籠,因為他是一麵敲打著手中的小陰鑼,一麵領著這群屍體往前走的,手中搖著一個攝魂鈴,讓夜行人避開,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屍體若兩個以上,趕屍匠就用草繩將屍體一個一個串起來,每隔七、八尺遠一個,黑夜行走時,屍體頭上戴上一個高筒毯帽,額上壓著幾張書著符的黃紙垂在臉上。

湘西民間,自古就有趕屍這一行業,學這行業的,必須具備有兩個條件:一膽子大,二是身體好。而且,必須拜師。趕屍匠從不亂收徒弟。學徒由家長先立字據,接著趕屍匠必須麵試。一般來講,要看滿16歲,身高1.7米以上,同時還有一個十分特殊的條件,相貌要長得醜一點。

趕屍匠先讓應試者望著當空的太陽,然後旋轉,接著突然停下,要你馬上分辨東西南北,倘若分不出,則不能錄用。因為你此時不分東西南北,就說明你夜晚趕屍分不出方向,不能趕屍。接著,趕屍匠要你找東西、挑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