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神勇坐騎杭州救美
蕭劍一笑:“還有些怕死!”。
狼侍又對劍和宇飛道:“我先前在武林中還闖出了些名頭,像蕭劍侄兒你父親卻是終生都跟普通的牧民一樣,毫無名氣,但武功之高,不但武林中那些所謂的高手難望其項背,連我都自愧不如,上次比武不死,並不是我的武功勝於他,而是他有意相讓,而且我的《青桑譜》講究納天地萬物生氣為己用,才能在樹中苟延殘喘活了這麼多年,我今天之所以跟你們講了這許多,一是想將這完整的《布衣經》留下來,莫讓創它的無名老人的心血隨我歸於黃土,二來是為小銀找個可以托付的人,小銀就是我身旁的狼了,還是昔年我遠足西域時,發現一頭銀色幼狼與兩隻巨雕在搏鬥,想來是在爭奪地盤。我好奇心下就在旁邊觀看。
那幼狼雖然勇猛異常,但終究氣力不繼,傷痕累累眼看就要死於巨雕的四隻鐵爪下,我一時不忍,也就救了下它,用一朵本來打算製藥的千年雪蓮給它治好重傷後,它再也不走,竟幫我牧起羊來,草原上本是狼的天下,而它就是狼王,從此我的羊是再不需人照管了,我閑來無事,便教了它些搏擊之法,乘坐起來比馬跑得也是快許多,這二十年更是不離這樹十裏之外守護於我,由於與人相處日久,喝酒吃熟食這些事情與人無異,它應該是我走後唯一的牽掛了。”
狼侍一口氣說完,然後看著兩人。
宇飛怎麼覺得老是有餡餅砸自己的頭,一時間倒真的想不明白
那邊蕭劍已經開口了:“前輩,《布衣經》我是絕不貪圖的,我現在的武功應該也不弱,打敗尋常幾個高手不在話下,但我對這武功就是沒有興趣,現在唯一想的就是回家見見我分別二十年的妻兒,能一同牧羊放馬,就心滿意足了,至於小銀,我已經有了我的馬,它性格極為暴烈,與它呆在一起的話肯定不妥,再帶上它的話,還是看這位兄弟是否需要?”
狼侍的目光轉向宇飛,宇飛笑笑道:“我身體屬性想來兩位知道,《布衣經》再好,對我來說還是隻能看不能得,而騎乘對我來說更是想都不敢想,我的兵器就有八百斤重,它就算馱得起可能也走不動”無疑也是推辭了。
狼侍高深莫測的笑笑,摸了摸趴在他身邊眯著眼睡覺的銀狼頭道:“小銀啊,為了以後吃酒喝肉,你得露一下你的本事了”
銀狼騰的站了起來,比宇飛的中等身材矮不了幾厘米,眼睛望向他,身軀微側,示意宇飛騎上去,宇飛望向狼侍,狼侍點了點頭,宇飛也就騎上去,銀狼的背部寬厚,毛發柔軟,竟然非常適合於騎坐,可惜沒有韁繩。“坐穩些“狼侍在旁邊道。
話聲未落,宇飛隻覺耳旁風聲若利箭劃過,不一刻衝下山頂,奔想遠處,坐在上麵如踏白雲一般舒服,一絲不晃,再看飛馳倒退的地麵,剛下過雨的草地上隻留下淺淺的足跡。一來一去十幾裏路,又停在山坡上兩人前。
“多謝老前輩了!”宇飛不客氣道。未開口相求就收下了。
狼侍笑道:“小兄弟夠爽快,那麼這《布衣經》也得收下,雖然上麵的武學依你悟性不能學習,但等你功力高了自然可以拿來納為己用。”說著拋給宇飛一本書。
宇飛接過,放進戒指裏,背包裏有被爆的風險,這是說什麼都不能放的。
“你們可以走了”狼侍留下這句後,人已在向前邁動,看似緩慢,轉眼變成了一個小點。
留下兩人沒有一點悲傷的情緒,笑著歡送才是最好的,直等狼侍的身影消失在遠方,蕭劍對著宇飛一抱拳道:“我離家二十年,歸心似箭,就此作別,小兄弟日後如去北域城,一定得往北再走百來裏路到我那讓我略盡地主之誼”。
“我會的,後會有期”宇飛道。
等蕭劍的背影也消失,宇飛才發現,自始至終,他沒告訴他們名字,他們也沒問。
收回目光,發現狼的項裏有一個銀色的項圈,上麵銘刻著兩個字;‘銀霜‘,料想這便是跨下這狼的名字了,宇飛迎著朝陽,手拍了拍狼的頭,示意前行,銀霜長嘯一聲,在晨風中將太陽遠遠的拋在了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