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玫瑰花殺人案很快就告破了,凶手果然是高青。
韓楊從通風管道口找到的那件占滿鮮血的衣服,的確是高青的,就連高青被抓的時候,他都覺得很驚訝,因為他總覺得自己作的天衣無縫,沒想到不到兩小時的時間,自己就被抓了。
高青也沒有爭辯,被抓之後也很快承認了自己殺人,原來,他和死者肖雲柏,是戀人的關係,但是肖雲柏不喜歡這種見不得光的感覺,最後還是決定和高青分手,娶一個女人,平平靜靜地生活。
高青卻因為這件事,鑽了牛角尖,寧可殺了肖雲柏,也不願意看到他娶了別人。
高青交代的作案過程,和丁遙的推理,幾乎不差什麼,唯一不同的一點,就是斷電的一分三十二秒中,高青哪裏都沒去,那把剪刀,是他第二次去死者房間的時候,扔在房間裏麵的。
但是總體來說,和丁遙的推理沒什麼差別,這讓韓楊對這個男孩產生了極大的興趣,所以在案件結束三天後,他又來到了這家咖啡店。
再次來到這家店,這次沒有什麼案子,加上自己也是休息時間,韓楊便帶著放鬆的心情來到了這裏,好好打量了一下這家店,店麵不大,裝修風格偏小女生那種粉嫩的感覺,果然,這裏隻有一個男服務生,就是丁遙。
韓楊進門的時候,發現丁遙正抱著一隻貓,坐在窗台上,手上還抱著一本書,認真地看著。冬日午後的陽光很溫暖,也不刺眼,懷裏的小貓也乖乖地臥在丁遙的腿上,時不時還動動耳朵。
韓楊湊了過去看了一眼,是貝蒂的《布魯克林有棵樹》。
這本書,韓楊並沒有看過,作為一個生活有點隨便的韓楊來說,讓他看書,實在有點難。不知道說什麼,韓楊便坐到丁遙旁邊的窗台上,搭話到:“小遙喜歡看書啊。”
丁遙沒沒有回答什麼,隻是望著窗外,念叨著:“讓我睡覺的時候,也一直做著夢,不讓我虛度人生的每一分鍾。”
“啊?恩,說得對,很有品味。”韓楊迎合著說道。
“警察先生,看來你並有看過這本書。”丁遙抬起頭,對韓楊淺淺一笑,帶著一種略微得意的口吻說道。
韓楊有點不好意思,撓了撓自己的後腦勺:“的確沒看過,我有空看看吧。”
丁遙並沒有再這個問題上多做糾纏:“警察先生來找我,看起來今天並沒有什麼案子,想來是我說的都對,你很好奇,我一個服務生,怎麼猜到的?”
“的確,你又說對了。”韓楊並不否認這個問題,“我的確很好奇。”
丁遙放下手中的書,說道:“不知道警察先生今天晚上有空嗎?我六點下班,你要是願意送我回家,我就告訴你。”
韓楊想了想,答應了下來:“恩,成,隻要沒什麼案子把我又叫回局裏,我就陪你回去。”
接下來的時間裏,關於自己的事,丁遙是一個字都沒有說,而是故意和韓楊講起了店裏的這些貓,比如店裏的八筒喜歡和望望搶食,再比如糖糖總是躲在暖氣旁邊臥著睡覺,還有什麼大北是少有的比較粘人的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