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書法藝術(1)(3 / 3)

除占卜刻辭外,甲骨文獻中還有少數記事刻辭。甲骨文獻的內容涉及當時天文、曆法、氣象、地理、方國、世係、家族、人物、職官、征伐、刑獄、農業、畜牧、田獵、交通、宗教、祭祀、疾病、生育、災禍等,是研究中國古代特別是商代社會曆史、文化、語言文字的極其珍貴的第一手資料。

從字體的數量和結構方式來看,甲骨文已經是發展到了有較嚴密係統的文字了。漢字的“六書”原則,在甲骨文中都有所體現。但是原始圖畫文字的痕跡還是比較明顯。其主要特點:

(1)在字的構造方麵,有些象形字隻注重突出實物的特征,而筆畫多少、正反向背卻不統一。

(2)甲骨文的一些會意字,隻要求偏旁會合起來含義明確,而不要求固定。因此甲骨文中的異體字非常多,有的一個字可有十幾個甚至幾十個寫法。

(3)甲骨文的形體,往往是以所表示實物的繁簡決定大小,有的一個字可以占上幾個字的位置,也可有長、有短。

(4)因為字是用刀刻在較硬的獸骨上,所以筆畫較細,方筆居多。

由於甲骨文是用刀刻成的,而刀有銳有鈍,骨質有細有粗,有硬有軟,所以刻出的筆畫粗細不一,甚至有的纖細如發,筆畫的連接處又有剝落,渾厚粗重。結構上,長短大小均無一定,或是疏疏落落,參差錯綜;或是密密層層十分嚴整莊重,故能顯出古樸多姿的無限情趣。

甲骨文,結體上雖然大小不一,錯綜變化,但已具有對稱、穩定的格局。所以有人認為,中國的書法,嚴格講是由甲骨文開始,因為甲骨文已備書法的三個要素,即用筆、結字、章法。

篆書

漢字古代書體之一。近人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辨證的發展》認為:“篆者掾也,掾者官也。漢代官製,大抵沿襲秦製,內官有佐治之吏曰掾屬,外官有諸曹掾吏,都是職司文書的下吏。故所謂篆書,其實就是掾書,就是官書。”

篆書,廣義包括隸書以前的所有書體以及延屬,如甲骨文、金文、石鼓文、六國古文、小篆、繆篆、疊篆等等;狹義主要指大篆和小篆。

大篆,從漢代以來,一般人都認為是周宣王(公元前827年)時太史籀所造。如漢書藝文誌載史籀十五篇,班固注:“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許慎也說:“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古文或異者,也就是太史籀就古文加以增損而成,故大篆又稱為“籀文”。因此後人都認為大篆是古文之後的一種形體了。

秦始皇時代,以小篆為官方製定的標準字體。它是由西周金文那種圓潤筆勢不斷發展而成的,以李斯為代表,用筆圓筆藏鋒,勻平嚴整,筆畫粗細一致、左右對稱。然因筆畫繁複,書寫不易,多為典重場合使用。

秦始皇統一天下後,廢除混亂的六國文字,推行秦的小篆,因此小篆也被稱作秦篆。秦篆以《泰山刻石》與《琅邪台刻石》為典範。《泰山刻石》文字結體肅穆嚴整,《琅邪台刻石》則稍生動而磨泐過甚。《嶧山刻石》原石已佚,現拓本為宋代複刻,篆法多唐代李陽冰筆意,不及秦原刻蒼厚。《秦詔版》因製作時間緊迫而匆匆鑿就,故文字大小錯落,筆法瘦勁,甚具跌蕩生動之致,漢代之金文、碑額等均是其風之延續,為後世學者開一新境。

到了漢代,隸書以其方折簡便的寫法取代篆書而成為通行文字。但篆書仍在許多場合應用,並留下了對後世影響極大又極豐富而饒有時代特色的作品。漢之碑刻以《袁安碑》、《祀三公山碑》、《嵩山少室石闕銘》為代表。《袁安碑》繼承秦篆而有所發展,作風圓勁清朗,後世對其評價甚高。《祀三公山碑》許多文字漶漫不清,從可辨文字來看,其篆法是很特殊的。《少室石闕銘》篆法輕鬆自如。三種石刻字數較多,便於學習者把握其風格。漢碑額作風多樣,以《張遷碑》篆額為最有特色,其結體寬扁,布局密集穿插,頗有法無定法之感。漢代金文定要稱為“漢金文”,以區別於商周金文,文字較多者是新莽時期的《嘉量銘文》,其緊縮中宮而伸長垂筆之文字結體,與清代鄧派小篆不謀而合。

南北朝至元朝可以說是篆書的衰落時期,通用文字已發展為比隸書實用性更強的楷書與行書。篆書早巳不被一般人所熟悉。雖然唐代出現了大篆書家李陽冰,元代的書畫家趙孟頫等亦擅篆書,但畢竟如鳳毛麟角,沒有大兵團,尖子的水平也不可能與篆書流行的時代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