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51“野馬”戰鬥機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設計思想和製造工藝相當完美的戰鬥機,速度快、機動性好、航程遠、火力強,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最著名的戰鬥機之一。
原型機於1940年10月首次試飛,1942年9月裝備。美國空軍、英國空軍,也訂購了相當數量的該型機。
P-51“野馬”戰鬥機由美國北美航空公司研製,分A、B、D等多種型號,共計生產14000餘架。
其中,P-51D型乘員1人。動力裝置為1台艾利遜V-1650-7發動機,最大功率是1106千瓦。
該機翼展11.28米,機長9.83米,機高4.20米,最大起飛重量為4590千克。最大升限12771米,最大速度為703千米/小時,最大航程為1530千米。裝備6挺12.7毫米機槍,可攜帶907千克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