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沽燈船在大沽口已停放了100多年的時間,大沽燈塔建設以前,往來的船隻都是通過這艘“大沽燈船”
來指引航向的。
據記載,早期的大沽船民在岸上點起狼煙、篝火,以保證安全,給航船提供指引回家的信號,這也成為航海人在茫茫海麵確定回航方向的標誌。1878年,津海關利用一隻舊躉船改裝為燈船(1911年更改鋼質燈船),泊於海河口攔江沙外水深8米處,稱為“大沽燈船”。
這艘燈船是一隻紅色的大鐵殼船,船上設有高8米的燈樓,船底係著粗大鐵鏈和洋灰鋼筋澆築的大方墜子,用它沉在海底固定在一個位置上,船常年停泊在大沽口外的海麵上。
另外,根據記載,大沽燈船設立之初,采用準軍事化管理。在這裏,燈船船長就是最高指揮官,無論船長有何指令,船員都要踴躍從事,如果違反命令,船長可立即將該人停職。除了落水人,燈船不能容留外人居住。
就連燈船上的救生小艇,沒有船長命令,誰也不能私自放下水。
新中國成立後,相關部門安排了專職人員在“大沽燈船”工作,規定工作人員在船上工作一個星期,回陸地上休息一個星期。換班的時候,專有小火輪接送。同時燈船上還備有書籍、撲克、棋類等文娛用品。每隔幾天,小火輪還為他們送去新出版的報紙。隨著1978年大沽燈塔的建設,在大沽口服務了100多年的“大沽燈船”也推出了曆史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