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了這故事心裏也是興奮,十幾年過去了,也不知道那副省長一切都好不?憑他的為人做派,一定是個對的起老百姓的好官。
我爺倆喝著聊著,爹又問起剛才街上說德順跳河的事,我一邊剝花生,一邊喝酒說:“事到是沒多大,隻是德順叔說的好懸乎,說他被淹死的怨鬼捉住了,差點把他拖進水裏淹死!說的人心裏都發毛。爹,你說,咱村這南河,曆朝曆代淹死過人嗎?有含冤死的鬼魂嗎?”
我一問爹,爹半晌無言,過了一會才慢慢地說:“要說南河裏有沒有怨死的鬼魂,這個不敢確定,主要是時間太久遠了。人們跟本不可能去考證它的每個細節的真偽。大致故事是這樣的......。”
爹講述了下麵一個故事,在清朝康熙年間,咱們村裏發生過一樁奇案,就在這南河邊上。那是一個秋天的中午,村裏一個姓林的閨女,有十八九歲吧。家裏喂著幾隻兔子,見兔子吃的菜沒有了,就背著筐去河岸上弄些野菜回來喂兔子吃。
南河的河岸上由於常年潮濕,野菜雜草很多,尤其己是秋天的季節,雜草都半人多高了,野菜也相當的多。於是姓林的閨女蹲在草叢中尋著野菜弄,希望盡快地弄一筐回去喂兔子。
她隻顧低頭弄野菜了,萬萬沒想到在遠處一個放羊的老頭看見了她,這老頭有六十多了。經常在這河岸上放羊,當他看到大中午的家家都在做飯,曠野裏空無一人,不由的就生了邪念。他趁姓林的閨女沒有防備,偷偷過去。把姓林的閨女強奸了。
姓林的閨女被奸後,當時就暈迷了,但是還是認出了是這放羊的老頭把他給糟蹋了,於是心裏有氣又恨,決心報官懲治這個強奸犯。
吿到當時的縣太爺那兒,縣太爺一聽就火了,光天化日乾坤朗朗,竟色膽包天沒有王法了。令捕快把放羊的罪犯捉來審問。
當嫌犯歸案時,縣太爺一看愣了,這麼個糟老頭子會幹強奸婦女的事?不可能吧?論體力也不準能降的住這被害人,他就是有這想法,恐怕也是意淫吧?那活他幹的了?縣太爺半信半疑。但是麵色不露出什麼來,仍然大聲詢問怎麼回事,可否認罪。
果然放羊的老頭拒不認罪,一口否認非他所為,說那方麵的事多年前就不行了,根本做不犯去的事。可是姓林的閨女一口咬定就是他幹的壞事。
縣太爺也一時分不清怎麼辦才好,都先押起來再說。
恰巧京城裏一個做大官的官員回家幫助村子修廟,在縣衙逗留了幾日,聽說了這個案子。縣太爺把自己分析的告訴了在京做大官的官員。他以為那老頭年紀那麼大了,不可能再有那種能力幹壞事了。鬧不好是這個老頭與這閨女有了什麼糾紛,才找來這借口把他告了。
在京做大官的官員聽了,搖搖頭說:“非也,非也,別看這老翁年邁,未必沒有淫心。那種事也分各種人,隻要人有鬥糠之力,便做的那事!”京官的意思很明顯,他說的是,隻要他性功能正常,雖年邁隻要端的動一鬥糠,他就幹的那活,他具不承認必有隱情。
縣太爺聽罷,還是人家在京城做大官的有見識,說的好。令人把放羊的老頭提出來,弄到大堂上,上刑審問。沒兩下子老頭子就招了,但他隻說與那閨女是通奸,那閨女要他秋後把羊賣了給她打副手鐲。才同意和他發生關係的,後來完事後又要加上一副耳墜。他不幹怕家裏交不差,所以倆人講岔了,林姓閨女反了臉才來告了他。
縣太爺後又審林姓閨女,那閨女大怒,那老東西一派胡言!根本不是那麼回事!望大人替民女伸冤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