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案子就被壓了下來,很快“活閻王”的家人就把這事通知了京城裏做官的親戚。那親戚也是挺惱怒,本來康熙大帝對法律還是相當重視的,你個“活閻王”需要什麼就告訴我,我會盡力幫忙,你說你沒事給我鬧出人命來,你叫我怎麼救你?
不管吧又是親戚,將來回鄉一提我是這個六親不認,四六不懂的人,真是無顏見江東父老。可管吧我就要徇私枉法,鬧不好我也受影響。唉,簡直是混帳透頂!淨給我惹是生非,你以為這大清朝是咱家的呀?
這國子監祭酒的親戚發了一頓牢騷,也要想個周全之策,自己讓人回金城縣周旋也是不合常理的事,讓“活閻王”家人捎書信也恐怕不妥,還是想個萬全之策。
想來思去就想了到了同朝為僚的大奎先人大理寺卿,一來是同鄉都是金城縣人,二來他也是主管法律的最高長官,說出話來以較合適。平時他們也私交甚厚,對於互相的底子都比較了解。
這國子監祭酒的親戚知道大奎先人愛財如命,便暗示“活閻王”家人送些禮物過去,並自己再去過去打個招呼,也許能躲過此劫。
當時清代的法定刑罰是笞、杖、徒、流、死五刑。清朝規定縣官隻有判決笞杖罪100杖的權力,但是地方官卻私自實行法外之法、刑外之刑,大搞刑訊逼供,而致死人命的事卻屢屢發生。當時大奎先人很明白,對於在老家金城縣當知縣的這個薛知縣,他是有所耳聞的。
他知道這個人為官還算清廉,也有嫉惡如仇的性格,這“活閻王”栽到他手裏恐怕難逃法網。隻有從速才可能把事處理好,當時官場上勾心鬥角也很複雜,這大奎先人雖說是個貪財的人,但是前幾年康熙爺懲治腐敗的事也是讓他記憶猶新。他收斂了好多,不再敢明目張膽的索賄賂。
事情是這樣的,當年康熙爺為了邊關防禦,特從朝廷中撥巨款給甘肅省安西縣,建一座軍事防禦城。當時從朝廷派要員程金山父子,親自監督此事。程氏父子領命到達這荒涼偏遠的地方後,抬眼望去,沙丘連綿,千裏無人煙.心想:康熙帝日裏萬機,哪還有閑功夫來此巡遊呢!於是便動了私心,在建設工程時,大肆貪汙銀款,草草修了一座小土城便交了差。
可是沒過幾年,康熙爺忽的想起了此事,自已投重資修建的防禦城如今不知怎樣了。便派一欽差去視察,欽差回來後,不敢隱瞞隻好把情況如實上報。
康熙聽到彙報後,龍顏大怒,批示一查到底,待查明真相後,康熙毫不手軟,立即下令將程金山父子處死.為了殺一儆佰,康熙別出心裁,命人將程金山和他兩個兒子的頭顱割下,並取下三人後背的皮,做成了兩件可以展覽的警示作品.人皮鼓和人頭碗。具體做法是:將程金山兩個兒子的頭蓋骨反扣在一起,中間用白銀雕刻成二龍戲珠鑲成鼓架,上下鼓麵用他們脊背上的皮蒙製而成一個人皮鼓,再用程金山本人的後腦勺做成一個人頭碗。
另外還在那兒修了一座寺,叫永寧寺。並派專人值班,每日擊人皮鼓以警示後人。
時至今日,那永寧寺還在,供遊人參觀。
大奎先人當然不敢再迎風而上,所以對“活閻王”送什麼禮沒有什麼計較,但是對於同僚同鄉的麵子他還是要給的。說不定那一天會用的上這位同鄉,所以這大奎先人態度還是比較積極的,很快就從京城派出人來,明說有其他公幹,其實就是針對這趙氏案子而來。
按當時大清律這“活閻王”必死無疑,至少也要杖100,流放3000裏。不死也要活扒層皮,但是還是大奎先人救了這個“活閻王”,盡管當時薛知縣對於量刑有異議,但也沒有什麼好辦法。京官有權,把這“活閻王”提走了,後改為因失手致人死亡,杖60流放2000裏了事。
趙氏丈夫不服,還想上告,可是告狀需要錢啊,趙家糊口都成問題,所以也隻好作罷。
這個事看似告一段落,其實遠遠的沒有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