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文字
文字起源於圖畫。原始圖畫的發展分為兩個方麵,一方麵發展為繪畫藝術,另一方麵發展為文字技術。原始的文字材料可以分為:刻符、岩畫、文字畫和圖畫字。
刻符,是指陶文和木、石上的刻畫符號。岩畫,指岩洞、山崖、石壁和其他地方的事物素描。刻符和岩畫都是分散的單個符號,沒有上下文可以連續成詞,一般認為它們不是文字。但是,刻符表示“指事”,岩畫表示“象形”,它們都具有文字胚芽的性質。在世界許多地方都發現了刻符和岩畫的遺跡。文字畫(文字性的圖畫)使圖畫開始走向原始文字。圖畫字(圖畫性的文字)是最初表達長段信息的符號係列。從單幅的文字畫到連環畫式的圖畫字,書麵符號和聲音語言逐漸接近了。北美印第安人中遺留了不少文字畫和圖畫字的資料,是研究文字起源珍貴的資料。
原始文字一般兼有表形和表意兩種表達方式,如:畫一隻小船,船上畫9條短線,表示有9個人在劃船。小船是表形符號,9條短線則是表意符號。又如畫一隻貂和一頭熊,它們的心髒之間畫一條線連接,表示貂氏族和熊氏族是同盟關係。貂和熊是表形符號,線條是表意符號。
楔形文字
公元前4000年代後期,生活在兩河流域的蘇美爾人創造了圖畫文字,最初是一種刻在石頭上的圖畫符號,它可以代表人的身體各部位,以及人們所看到的植物、動物、自然現象或接觸到的工具、武器等。後來這種圖畫文字經過發展,改用削尖的小木棍或蘆幹等在柔軟的濕泥板上壓寫,筆畫成楔形,故稱之為楔形文字或釘頭字。泥板曬幹或烘幹後就成了可以長期保存的泥板文書。約公元前3000年代,楔形文字進一步發展並完善,形成了一定的文字體係。目前已發現這樣的泥板文書近25萬多塊。
楔形文字最初掌握在神廟的書記員手中,用於記錄契約、合同書、財產清單、公文、法律條文等,不久以後就被商人所采用,作為記賬目的主要手段,通過商人在社會上普遍流行開來。隨著貿易的往來,楔形文字又很快傳播到周邊國家,為西亞各古代民族廣泛采用,而且還對腓尼基字母文字的形成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古代西亞各民族盡管語言不一致,但他們大都采用楔形文字書寫自己民族的語言。為了適合本民族的語言特點和實用需要,他們對楔形文字都作了相應的修改。巴比倫人首先簡化了蘇美爾人的楔形文字,用640個基本字符組成全部詞語。到亞述人時期,隻用了570個基本字符。楔形文字傳到波斯人時已接近字母文字了,隻有41個楔形符號。希臘的亞曆山大滅亡波斯帝國(公元前331年)後,楔形文字和泥板壓寫方法不再有人應用了。直到19世紀中葉,英國人羅林森通過貝西斯敦銘文,經過12年的努力成功地釋讀了古老的楔形文字,從而誕生了一門亞述學。
埃及聖書字
公元前4000年代末,古代埃及人創造了聖書字。埃及文字的書寫最初是碑銘體,大約公元前3000年代中期,產生了祭司體(又稱僧侶體),到公元前700年左右,又出現了人民體(又稱世俗體),原來的碑銘體主要成為一種裝飾文字了。碑銘體是刻寫在金字塔和神廟石壁上,以及繪在石器和陶器等器物上,祭司體和人民體則書寫在紙草上。古埃及人把文字叫做“神文”(mdw-ntr,上帝的文字),希臘人把碑銘體稱為“神聖銘刻文字”(hieroglyhika),又譯“聖書字”,其狹義上指碑銘字體,廣義上包括3種字體,是埃及字的總稱。由於碑銘體保留了大量的圖畫象形符號,我國史學界習慣將埃及的文字譯為“象形文字”,而文字學界則譯為“聖書字”。
古代埃及第一件真正的聖書字文物,是在上埃及的希拉貢波利斯出土的那爾邁調色板,它產生的年代約為公元前3100年。調色板的正麵,繪有頭帶白冠的那爾邁王,他右手持權標,左手抓住被打敗的敵人酋長的頭發。右上方有一頭鷹站在帶人頭的一束(6莖)紙草上。那爾邁身後是“執履”的官吏,下端繪有被打敗的企圖逃跑的敵人。那爾邁的名字是魚形(讀作ner)和鑿子形(讀作mr)的結合,放在正上方兩個牛頭人麵像之間的長方形框內。帶有人頭的一束紙草是一組表意文字,代表盛產紙草的地方,亦即尼羅河三角洲;附在土地上的人頭指三角洲的居民,6束紙草意為眾多的俘虜。鷹是那爾邁王的象征(即荷拉斯神鷹)。整個畫麵表明那爾邁王征服了三角洲,使那裏的居民成為俘虜。那爾邁調色板正麵所示的聖書字,既有表意符號,也有表音符號,這就證明了埃及聖書字體係在公元前3100年左右業已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