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字,是指不合規範的同音替代字,或叫白字,是指本應寫甲字,卻寫成了與甲字的意義毫不相幹的同音的乙字。例如:
刻苦——克苦自暴自棄——自報自棄
不卑不亢——不悲不亢詭辯——鬼辯
貢獻——供獻英雄輩出——英雄倍出
稱心如意——趁心如意布置——部置
有些字不但音近,形也相近,就更易寫錯,例如:
證券——證卷病入膏肓——病入膏盲
剛愎自用——剛複自用別出心裁——別出心栽
姿態——恣態懲前毖後——懲前斃後
癡心妄想——癡心忘想摧毀——催毀
提綱——題綱煥然一新——換然一新
明辨是非——明辯是非妨礙——防礙
錯別字的存在,妨礙人們準確表達思想,影響書麵交際,造成對書麵意義的誤解。誤解比不解危害更大。漢字是表意文字,是以形別義的;形體的不同,代表著不同的意義。因此,寫了錯別字,往往會因一字之差,意義全變。就產生的原因來說,錯字與別字不同,錯字來源於書寫的失誤,別字來源於選用字的失誤,但從記錄語言的功能上來說,二者都違背表達的願意。由於錯別字的存在是人們進行正常的書麵交際的障礙,因此,必須避免寫錯別字,按照規範的正字和國家規定的標準字形書寫和使用漢字。
如何避免寫錯字
避免寫錯字要從兩個環節入手,一是構形要素,二是書寫要素。構形要素主要指部件,書寫要素主要指筆畫包括筆形、筆順和筆畫。
1.構形要素的規範
漢字是由數量有限的部件按照一定的結構模式構成的。從構形層次上來說,部件規範和結構形式的正確是兩個不可忽視的環節。
部件是漢字的構形元素,許多錯字都是由於部件的書寫錯誤造成的。特別是因部件形體相近而致錯。漢字中有許多形近部件,例如:位——往、這——建、福——裕等,這三組字的左偏旁形體相近,是形近部件;冠——寇的上部偏旁是形近部件;廣與廠、日與曰是形近部件。其中最容易混淆的是“示字旁”和“衣補旁”“寶蓋頭”和“禿寶蓋。”如,“冠”字上麵常被加點,“裕”字常被寫成“示字旁”,“初”卻常被寫成“衣補旁”,“延”字的左偏旁上麵常被加點,等等。
要防止將部件安錯,最有效的方法是正確理解漢字的構意和部件的構字功能。例如:“示旁”與“衣補旁”。示,本義是祭祀牌位,因而有“祭祀”與“神靈”的意思,凡從“示”之字皆與祭祀、與“神靈”有關。社,土地神;祟,凶兆出;祠,祭神之地;祝、禱,同神說話;故字皆從示。“衣”,作偏旁皆用其本義。凡與“衣物”有關之字皆從衣不從示。例如,初,本義是“裁衣之始”,故從“衣”。裕,指衣食富足;襯,褻,指貼身的內衣;襪,指“足衣”;襟、袖,皆為衣裳的某部分;故字皆從衣而不從示。
“寶蓋頭”和“禿寶蓋”。“寶蓋頭”由房屋之形變來,故凡從“寶蓋頭”者,皆屬建築物或與建築物有關的字,如“家、宅、宇”等。“富”,屋裏有糧倉;字,本義指“產子”,產子必在屋裏;寶,家中有玉有貝;宿,止宿之處;宰,“罪人在屋下執事者”(見《說文》),即屋中的奴隸。“禿寶蓋”,由蒙頭布巾的形象演變而來,本義為覆蓋,所從之字皆與帽子、覆蓋義有關。如蒙頭的“蒙”(古字沒有草字頭)、以及冕、冒上部所從的部件是古“帽”字,即從“禿寶蓋”得義。因此,冠,是一種帽子,上麵決不會有點;寇,本義是入“室”搶劫,上麵的點決不能丟。
“單立人”與“雙立人”。二者雖皆稱“人”,卻意義迥異。與“行走”有關的字皆從“雙立人”,如“行、往、徑(指人走的路)、循(順著走)、禦(駕駛馬車)”,等等。與“人”有關的字皆叢“單立人”。如“仇、仙、侮、倡、優、傀、儡”等等。
廣與廠。廣,本義是房屋之形,從廣之字皆與房屋有關。如:府(藏文書之處)、廚、廬、廡、廊、廢(房屋頹敗)、庖,等等。廠,是山崖的“崖”的古字,凡從“廠”之字皆與山崖、山石有關。如:厝(磨刀石)、崖、岸,等等。崖、岸上麵的“山”是後加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