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前院長高季章的看法是,大家反對這個報告並非是因為其一點可取之處都沒有,而關鍵在於他們要求製定一個大家都遵循的原則且要求在世界範圍內強製實行。
“WCD的報告並不是說不能建壩,而是想要理出一個全世界統一的標準來指導各國建壩,但是這是不現實的。因為各國情況不同,發展階段不同,不可能有一個嚴格的規範性的東西,隻能是有一個引導性的東西。”高季章說。
報告的反響可以用糟糕來形容,僅僅有少數發達國家讚同和支持。大多數國家甚至都放棄了溫文爾雅的外交辭令,直接表達了對報告的質疑,印度、西班牙、土耳其等一些主要建壩國家開始抵製報告,國際水電協會(IHA)和國際排灌委員會也批判了它。
大壩的利益在支持建壩方看來,是很明確的。
作為三角洲的“守護神”,大壩首先充當了防洪“總司令”的角色。以經濟最為發達的美國為例,美國已經建有大小壩82700多座,其中壩高15米至30米之間的壩有6975座,30米以上的大壩有1749座,水庫總庫容約為135000億立方米,其中僅防洪的大壩就有1873座。20世紀密西西比河沿岸防洪堤與航運工程的建設,就是阻止洪水季節水沙向鄰近濕地漫流的“功臣”。
水壩還是一台馬力強勁的造富機器。
河口三角洲與水壩相互依靠,很重要的一點是,水壩兼顧灌溉、發電等多功能,不僅保障了下遊三角洲本身經濟的長足發展,還帶來額外的經濟效益。
伏爾加河流域通過修建大中型水電站實現梯級開發,兼顧航運、防洪、灌溉,成為前蘇經濟最發達地區之一,據上世紀80年代初統計,該流域工農業總產值占前蘇聯的25%。法國的羅訥河流域開發始終把充分發揮電力效益和建低水頭引水式電站以節約土地作為首要原則,兼顧灌溉、航運及生態建設,其土地節省和環保效益非常顯著,被譽為“羅訥河模式”。
因此,當時普遍的觀點認為,由大壩產生的利益沒有得到重視,世界水壩委員會的指導方針在很大程度上限製了未來大壩的建設。
一個資曆更久、影響更大的專業組織——國際大壩委員會的官方回應或許能說明一些問題。
2001年2月16日,該組織主席C. V. Varma向WCD公開確認最終立場和結論:“WCD報告對大壩效益的評論失衡且缺乏足夠的解釋,導致目前反建壩群體要求暫停工程建設。這一意見對發展中國家是致命的;世界水壩委員會建議的項目評價方法過於繁瑣,對投資是一個巨大的阻力。需要在不失其本意的情況下進行簡化;國際大壩委員會願意合作,幫助形成適宜的導則,以助於那些明顯需要建設的工程盡快上馬,並與每一個國家的法律和習慣相一致。”
而國際大壩委員會對於世界水壩委員會報告的公開表態,被廣泛地認為是大壩的建設者與反對者在世界範圍內的一次正麵交鋒。
即便連世界大壩委員會最初的核心組織和支持者——世界銀行的態度也發生了極大的變化。世界銀行是給發展中國家水壩項目提供資金來源的主要貸款銀行。
“世界銀行之前是支持的,後來因為這個報告停掉了很多水電項目。到2002年後,通過反觀和考察最終又開始支持水電發展和水壩的建設。自2003年世界銀行明顯增大了用於水電開發的貸款。”國際大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說。
據了解,2002至2004年世界銀行水電項目貸款每年不足2.5億美元,到2005至2007年增至每年5億美元,2008年貸款額超過了10億美元。2009年3月,世界銀行發布了《水電發展方向》報告(Directions in Hydropower),報告闡明了世界銀行促進水電發展的基本觀點以及在推動水電建設中的作用。
在具體問題上,世行也有不同意見。比如,對WCD報告談到的超支問題,世界銀行高級水利顧問約翰·布裏斯科(John Briscoe)指出,預算超支並不是水壩項目特有的。布裏斯科補充說,所有大型土建工程項目都存在預算超支。他說:“建壩不像建校舍,施工中可能會遇到自然災害,如洪水。而地質問題隻有在施工過程中才會發現。”
爭議沒有結束,對於大壩與三角洲的關係,也依舊沒有完美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