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茶道(23)(1 / 3)

(1)上表共列產茶縣951個。(據前農業部1981年的統計材料,表刊台灣省的12個縣市,不在這個統計材料之內,這是根據中國農業科學院茶葉研究所全國茶葉區劃研究協作組1982年編印的《茶葉區劃研究》刊人的。)(2)表中縣名上的①為唐代產茶縣,共45個。由於《八之出》中所列的襄城、豐縣兩縣疑有誤,武康、於潛、錢塘三縣現均無此縣名,所以這五個縣未列入上表之內。又龍安、西昌、昌明、神泉四縣,相當於今安縣,江油兩縣地方,所以唐代的茶葉產區表和上表相比,又多出了兩個產茶縣的縣名。這就是開始說為奶個縣,而上表列為45個縣的原因。

(3)表中縣名上的②為各省、府,州、縣地方誌記載的產茶縣,共392個。

(4)表中縣名上的③為《中國茶葉複興計劃》(1935年商務印書館出版)記載的產茶縣,共142個。

(5)表中在縣名上未標明①、②、③的,都是解放後新增的產茶縣,計共372個。

六、茶葉產區與茶葉品質

在《八之出》中,《茶經》作者把唐代的八個道中的五個道的三十二個州,分列為三或四個等次,三個道的十一個州則未分等次。

這是因為《茶經》中所分的等次,是指一個道內各個州的等次,而各道同一等別的州(郡),其茶葉品質並不相同,山南的上等並不同於浙東的上等,即峽州茶的品質與越州茶是不同的,這和現在甲地區的一級茶不同於乙地區的一級茶是一樣的道理。《八之出》的注中,各州、郡下大都有補充說明,指出某州某地的茶相同於另一州、郡,有的屬於同一等別,如列在淮南上等的光州,其中光山縣黃頭港所產的茶與山南上等峽州茶相同,這種例子較多:有的屬於不同等別,如列在浙西上等的湖州,其中安吉、武康兩縣山穀所產的茶與山南又下等的金州、梁州茶相同,這種例子也不少。所以,上麵所列的表,必須加注兩點說明:(1)各道列在同一等別的州、郡,其茶葉品質並不相同,等別隻表示同一個道內各州、郡所產茶葉的等次。(2)州、郡以下各縣、各地所產茶葉的品質,從等別來說,也並不一致。

陸羽出生於現在湖北省荊州地區的天門,老死於故鄉。他曾在江蘇的南京、蘇州,浙西的吳興、杭州,贛東的上饒一些地方住過多年,但他往返於鄂蘇、鄂贛之間,似應途經安徽或湖南。在各種史料中還沒有發現陸羽到過福建、四川、貴州、廣東、廣西的記載。從《八之出》中可以看到,《茶經》作者對其出生地山南道的情況比較熟悉,所以他在比較各地茶葉品質時,往往與山南各州相比,好像足以山南各州作為標準對照似的。至於黔中、江南、嶺南11個州的情況,《茶經》的作者了解不多,所以未分等次。

《八之出》的注中,即在八道四十三州、郡中,列出茶名的隻有兩處:一是在劍南“蜀州”條下,說“青城縣有散茶、木茶(有的版本為本茶,實誤)”;一是在浙東“越州”條下說“餘姚縣生瀑布泉嶺,曰仙茗”。這兩處文字都引出了問題。首先,據《茶經·六之飲》載,唐時飲用的茶葉計有4種,即粗茶、散茶、末茶和餅茶,都屬於未經過“發酵”的蒸壓茶類,因原料老嫩或葉片整碎和成型方法不同,成品外形有顯著差別,因而有不同的名稱。除此之外,在其它史料中,還未發現有木茶或本茶這類茶名。有的認為木茶是采自樹身高大的野生茶樹所製的茶葉,但缺乏根據。唐時的青城縣,相當於現在四川灌縣一帶,在近代曆史上是西路邊茶的產地,並從“木茶”前接“散茶”來看,木茶或本茶很可能是末茶的誤刻。如果這種假設可以成立,那麼,在這裏特別加上“有散茶、末茶”五字,就可區別於蜀州其他地方所產的茶葉——餅茶了。其次,唐代越州的餘姚縣,相當於現在浙江的餘姚縣。據《七之事》所引《神異記》說,餘姚人虞洪,經“仙人”指引,到瀑布山采了“大茗茶”。雖然,餘姚縣境內的四明山,既有瀑布,也產茶葉,是一個茶產地,但《神異記》所說的畢竟是一則神話,為《八之出》加注的人,把“仙茗”產地列在《八之出》內,這就不夠慎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