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款識另起一行,那麼署款要比正文低些,切忌與正文並頭,否則顯得板實。如果款識是雙行,兩行上端可以平齊,也可以右高左低,略帶參差。但款識如是兩行以上的多行,上端一定要平齊,不能高低不齊。不論單行、雙行,還是多行,凡是最後一行的款識,末了一字務必要高出正文行下邊兩三字,不可齊腳,更不可低於正文。隻有這樣安排,既可以讓出空白作蓋印之用,又可避免上下塞得過滿而不透氣。
再者,作者署名款也有講究。如係雙名,署名時兩個名字要適當地靠得緊些,與昕署的姓氏保持稍大的間距。這樣不平均署名款要遠遠地比三字平分署名款來得活潑、清楚、有趣味。
名款署好後,接著鈐印。我國印講的曆史悠久,據文獻記載和文物考古,至今已有3000多年。鈐印原來是作為一種取信於人的標誌,但正式作為書畫藝術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那卻是宋元以後的事。
書法作品上的用印,大致有三種,即起首印、壓角印和名號印。起首印的內容不外乎齋館名、籍貫、地名,或字數不多的格言警句之類;形式以長形為宜,如長方形、葫蘆形、聯珠形、半月形等。壓角印內容比較廣泛,常常是作者喜歡的語句或成語,也就是所謂閑講。其實閑講的內容並不閑,從中可以窺見作者的興趣愛好以及修養抱負。閑講的形製大都是正方形。名號印的內容自然是作者的姓名字號,一方兩方均可。一方往往刻作者姓名;兩方則上方印刻作者姓氏,下方印刻作者名字;也有的上方印刻作者姓名,下方印刻作者字號。兩方印,最常見的是正方形,其次是正圓形;上方刻朱文,下方刻白文。由於大小形製一樣,篆刻風格一致,而上下方朱白文結合使用,所以又稱兩方印為“對講”。
起首印蓋在右上角正文的起首處,壓角印蓋在右下角略高處,名號印蓋在署款的末尾或左側空隙處。名號印在左下角,起首印在右上角,正好遙相呼應;如果加上右下角的壓角印,即成了三國鼎立之勢。
是否每幅作品上都要蓋上起首印、壓角印和名號印呢?不是的,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名號印是取信於人,既對觀者負責、又對自己負責,肯定要蓋的。至於起首印和壓角印,一般可以不蓋;但是若作品的右邊空白較多,不妨而且應該蓋上起首印和壓角印。當然,如果作品的右邊空白不多,就勿要硬蓋;硬蓋了,弄巧成拙,效果反而不好。這是因為印講鈐記用的是色彩鮮麗的印泥,因此,當紅豔豔的鈐記出現在大塊的黑字白紙上,就顯得非常醒目有分量。它一方麵取信於人,證明作品是作者的真跡;另一方麵還平穩和美化了畫麵,增加了構圖美。它恰似“萬綠叢中一點紅”,正是春色動人之處。唯其如此,在書法作品上鈐蓋印記,要“惜紅如金”,謹慎使用,隻能相得益彰,不能喧賓奪主。為了使鈐印與正文以及署款相映成趣,渾然一體,在書法作品中鈐印應注意以下幾點:
(1)印講是一種篆刻藝術,小小天地,氣象萬千。鈐印時印講的風格要與書法的風格一致,最好書刻出於一人之手;不能如此,至少要相近,以求協調。
(2)名號印要比款字略小些,至多相等,但千萬不能大於款字。名號印如果是一方的話,大小可與款字相等;名號印如果是兩方的話,大小可略小於款字。
(3)鈐印要看地位。如果款下空白多,不妨一上一下蓋兩方名號印;如果款下空白少,隻能單獨蓋一方名號印。蓋兩方名號印,如能蓋在名款的左側空隙間,則效果更佳,因為更見融洽。
(4)如果作品的右邊空白多,方可鈐上起首印,目的是填空白、求對應。至於壓角印,則應少用或不用,多用了右麵太重,致使畫麵失去了平衡。鈐印與插花同理,宜奇數不宜偶數;奇者參差有變化,偶者對稱則俗氣。故鈐印以一方、三方為佳,最忌四方,所謂印不過三。一方者,姓名印也;兩方者,名號印對講或者姓名印加起首印也;三方者,對講加起首印或一方姓名印加起首印和壓角印也。有人喜歡在書法作品上,蓋著許多印,長長的一條,如同劉姥姥頭上插著許多花,實在俗不可耐。這種大煞風景的事,是不懂講法美的緣故。
(5)正如起首印上要略低於正文一樣,名號印下要稍高出正文,不能低於或平齊正文底部。
(6)鈐蓋在左右兩側的起首印、壓角印、名號印,盡量要靠近款字與正文;不靠近,就易流離正文與款字,神散氣泄,影響了整幅作品的講法美。
(7)鈐印主要取信於人和平衡畫麵,因此要端正,不能歪歪斜斜的。印講蓋得歪斜了,往往給人一種草率不負責的印象;同時,破壞了畫麵的平衡和美觀,從而影響了整幅作品的藝術效果。
(8)署道號和別名款者,不能用道號和別名印,否則觀者不知作者究竟是誰。
(9)奔放雄健的書法,應鈐用樸茂厚實的印講;娟秀工麗的印講,應宜於清雅優美的書法。這樣書與印才相得相襯相協。
(10)白文印分量較重,朱文印分量較輕。故墨色濃重之作,宜蓋白文印,印泥飽滿均勻,以使紅彤彤的朱彩與黑黝黝的墨色對比強烈,交相輝映;筆墨淡雅之作,宜用朱文印,以求格調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