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求收藏!求訂閱!)(3 / 3)

“我素來一個人習慣了。”這時又一個閃電,讓辛笛看清楚那女子的臉,長得還算清秀,眼睛大大的,隻是臉色太蒼白了。

“下這麼大的雨,你又沒帶傘,不要要淋出病來的。”

“我最喜歡雨天。”

“就算喜歡雨天也不能給自己添病啊,你家在哪兒,我送你回去吧。”辛笛還是有那麼一點兒俠骨柔腸的,特別是對這種楚楚可憐的女子。

“我家?我家……我家就在這裏,不用送的。”

“在這裏?”辛笛想,這附近自己住的村子就算是近的了,但是也有二裏多的路啊。“哎~別任性了,這麼晚不回家老人會擔心的。”

“沒騙你,我就住這裏,一直都住在這裏。”那女子抬手指了指橋上的破房子。

“啊,你、你是……”辛笛手裏的傘跌下來,自行車也脫了手,嚇得差點坐在地上。借著閃電的光卻看到那女子腳上穿著是一雙樣式很老的塑料涼鞋。

“是的,我已死了很多年了?”那女子幽幽得說道。辛笛站在那裏,想跑,可是腿腳卻已不聽使喚了。

“別害怕,我從不害人的。”那女子並沒有往前走的意思,隻輕輕的用手撩了一下額前的劉海兒。辛笛仍是站在那裏,沒敢答話。

“你動不了的,是因為剛才受了驚嚇,魂魄離了本元。過一會兒就沒事的。”那女子說著,臉上露出淡淡的笑意。

“你真的不是活人?”辛笛還過神來,雖然害怕卻覺得事情有點離譜。他向來是不信這些神神鬼鬼的東西的。

“沒錯,我死了四十多年了。今天正是我的祭日,不過沒有人會祭奠我。”那女子恐怕是這四十年來沒說過話了,似乎也想找人說說話。她不再理會辛笛是不是害怕,自顧的說起來。

“落到今天這地步,我從不恨任何人。男生在感情上總是瞻前顧後的,我也沒理由要求他什麼。”女子話說的很平靜。辛笛輕輕的站起來,走到那女子身旁,他可能是暫時忘了自己在和誰說話吧。

“有些事別太認真了,自己會好過些。”

“那時代人們對這種事看的很重的。”女子歎了口氣,接著往下說,“就是這橋建成不久,我23歲,在這橋的北邊搞勘測,就住在這房子裏。他是我們隊裏的機械師,妻子在農村,有一個兩歲的兒子。他待我不錯,下雨天,我出去淋雨,他就跟出來拿傘給我遮著,我推開他的傘,他又遮上,我又推開,推煩了我就衝他喊。隊友們都笑我神經,他不笑,隻是默默的收起傘,隨著我走。我喜歡看書,他就想辦法幫我找那些不容易流傳的手抄本來看。有一次隊友們捉住了一隻野兔,想燉了改善生活,我看那兔子怪可憐的主張放了,大家都不同意,我氣哭了,他居然跑到附近的村子裏弄來了一籃雞蛋,換下了那隻兔子。後來我才知道,那雞蛋是他用手表換來的。”

“於是,你們就產生是感情是吧?”

“是的,感情。不過那時叫做奸情。”那女子說得還是那麼平靜,“我覺得他是世界上最能理解我的人,我不希罕什麼革命的愛情,隻要有一個懂我的男人就夠了。我也不想拆散他的家庭,隻要他能在我看見的距離之內就行。”

“這種感情在那個時代……”憑自己從曆史書上獲得的那點知識,辛笛提出了疑問。

“是的,那個時代是不能容忍這種感情的。有一個周末,別人都回家了,我家遠就沒回去,他留下來陪我,給我做飯,為我生爐子。那天晚上,我就把自己給了他。第二天,他很恐慌,我倒是坦然。”

“那你何必死呢?”

“因為事情終歸還是敗露了,有一回我們在一起的時候被提早回來的隊友撞見了。你不會明白,那年代這樣的事情有多很嚴重,我們光著身子被綁在電線杆子上,周圍的村民都來看熱鬧,他的妻子也來了,打了我幾個耳光,港產片向我吐吐沫。他隻低著頭,一言不發。後來他就離開了隊,帶著妻兒去了新疆,我再也見不到他了,也不會再有人那麼理解我,何必再這樣無意義的活下去,所以我就給自己了一個結果。”

“那你……”辛笛還想問些什麼,可是那女子象是想起了什麼,打斷了他的話。

“謝謝你聽我說了這麼多,你已經能動了,回家吧,時間久了,我身上的陰氣會傷了你的。”說著,就像一陣輕煙那樣的消散了。

那晚辛笛都不知道是怎麼回的家,而且半夜裏就開始發燒,重複的做著同一個夢,那女子拿著刀片帶著笑割向自己手腕,但是仔細看那女子時卻又換成了自己的助理小麗。而自己想上去阻攔,卻怎麼也走不到跟前。

天亮了,辛笛醒來,妻子正揣著熱騰騰的薑湯走進屋子,女兒就小手撫著他的額頭,眼睛紅紅的。他想起床,卻覺得頭很疼,隻好打電話到公司請假。

“辛經理,還不來上班,人家都擔心死了。”電話那頭傳來甜甜的女聲,他慘然一笑,輕聲說“你還年輕呢,好好生活,珍惜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