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是的。
蘇但是那些簡單的,由理智和正確的信念所引導的欲望卻隻能在那些為數不多的,天性優越並受過良好教育的人身上出現。
格對。
蘇你在你們的城邦中也會發現這一點。在那裏,下等人的欲望不是受少數上等人的欲望和知識控製嗎?
格是的。
蘇這個城邦就是那種被稱為能控製自己的快樂和欲望的類型。
格很對。
蘇就這些方麵來說,它難道不能被稱為有節製的嗎?格當然可以。
蘇再看,如果有哪個城邦能夠在誰來統治這一問題上達成一致,那必定是這個城邦,不是嗎?
格當然是的。
蘇如果事實如此,那麼你認為節製存在於哪種公民中呢?是統治者還是被統治者?
格二者都存在。
蘇現在你看到了,我們預見節製是一種和諧是正確的,不是嗎?
格如何是和諧的呢?
蘇因為它不像勇敢和智慧那樣隻存在於城邦的某一部分人之中,使有的人勇敢,有的人聰慧,而節製則遍布於整個城邦,既存在於弱者,又存在於強者或處於中間的人們那裏,它既適用於知識,又適用於體力,既指人數,又指財富,並且使它們很協調地結合在一起。因此,在天性低劣和天性優秀的人之間取得的關於誰應該進行統治這一問題的和諧一致也被稱為節製。
格完全同意。
蘇很好,我們的討論已經使我們在城邦中找到四個之中的三個性質了,剩下的這個使城邦具有美德的性質是什麼呢?它就是正義嗎?
格這很清楚。
蘇因此現在我們將像獵人包圍一獸穴那樣集中精力,以免正義趁我們不注意時溜掉,因為它就在附近。仔細察看,一旦你先發現它,請告訴我。
格我希望如此,但我覺得接受你的指導對我更合適。蘇那麼跟著我吧。
格隻要你領路,我就跟著你。
蘇這個地方看起來很難進人;黑暗不適於狩獵,但我們別無退路。
格我們必須前進。
蘇啊,格勞孔,看起來這裏有它的蹤跡,我相信我們的獵物不可能逃脫。
格好消息。
蘇我們很愚蠢。
格為什麼?
蘇親愛的朋友,它從一開始就在我們眼前晃動,而我們卻沒有看見,這太可笑了,有點像人們到處去找就握在手中的東西。我們不注意眼前,卻到別處去尋找,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一直沒有發現它的原因。
格你指什麼?
蘇我指的是,我們很長時間以來一直在談論它,聽別人談論它卻沒有意識到它的存在。
格你的前言對急迫的聽眾來說太長了。
蘇那麼聽聽我說得對不對。我認為正義是那種我們在建立城邦之初就意識到必須要作出規定的東西。如果你記得,我們曾經說過,並且重複過,每個人必須從事一項最適合其天性的職業。
格是的,我們一直在這麼說。
蘇並且我們還聽別人說過,甚至自己也說過,正義就是做自己分內的事情,不幹涉別人。
格我們是說過。
蘇做自己的工作在一定意義上就是正義,你知道我怎樣證明這一點嗎?
格不知道,請告訴我。
蘇我想,在我們找到節製、勇敢和智慧三種性質之後,剩下的東西就是能夠使那三種性質在城邦中產生並盡可能保持其現狀的東西。並且我們還說過找到三種性質之後,剩下的一定就是正義。
格是這樣。
蘇如果我們要確定哪種性質能使城邦管理得有秩序,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共同信念,還是戰士的那種關於可怕的和不可怕的事物本質的信念能否得到保持,還是統治者的知識和護衛,還是體現在孩子,婦女奴隸和自由人,貴族,統治者或君主,即每個人身上的正義感,即完成自己的任務,不去幹涉別人的作法,這是很難判斷的。
格這有什麼難的?
蘇看起來,“城邦公民各行其事”與智慧,節製和勇氣在完善城邦的過程中存在競爭。
格當然是的。
蘇那麼它們是對手啦?
格是的。
蘇換個角度,看你是否同意:你會讓統治者在法庭上行使法官之職嗎?
格當然會。
蘇他們作判決的惟一目的是保證公民不搶奪別人的東西並且不會被剝奪屬於自己的東西,是嗎?
格這是他們的目的。
蘇這是正義嗎?
格是的。
蘇那麼在一定意義上,擁有自己,的財產,完成自己的任務就是正義。
格對。
蘇你是否同意我這樣說:如果一個木匠想做鞋匠,或者反過來,他們交換了工具和地位,或者一個人想做這兩件事,這種作法會給城邦帶來損害。
格我認為不會。
蘇但是我認為,如果一個人天生是個工人或其他行當的手藝人,但是由於財富、強壯的體魄及其他此類有利條件而希望進人軍界,或者一個士兵企圖進人他本配不上的顧問或護衛者的圈子,並且交換了工具和身份,或者同一個人想從事所有這些行業,那麼我認為你一定同意這種說法,即這種交換和幹涉會毀滅城邦。
格是的,我同意。
蘇這三種秩序的互相幹涉和交換對城邦產生了重大危害,可以被稱為最邪惡的事情。
格是的。
蘇最邪惡的事情就是不正義,是嗎?
格當然。
蘇那就是不正義,但是生意人,輔士,護衛者各司其職就是正義,它是城邦正義。
格我同意你的意見。
蘇還有,如果我們發現存在於個人身上的這種品質也可以被稱作正義,那麼我可以同意,還有什麼好說的?如果不是這樣,我們將另外尋找。目前,讓我們完成對正義的研究,即如果我們能夠在較大事物中找到正義,那麼在個人身上尋找正義就會變得容易些。這個較大的事物就是城邦,因此我們盡力建立了一個比較好的城邦,並且知道正義就存在於城邦中。現在讓我們把正義轉移到個人身上,如果它們一致,就沒有問題了。但是如果存在差異,我們就必須回到城邦中,去重新研究正義的概念。
格你的思路很正確,我們必須如此。
蘇好。當你把同一個名稱賦予一大一小兩個事物,它們是相象還是有差別?
格應當相象。
蘇因此就正義的概念來說,正義者和正義的城邦是沒有區別的。
格對。
蘇當三種人都各盡其職時,城邦是正義的,並且它也由於這些人的另外一些品質和態度而被視作節製的,勇敢的和聰慧的。現以證明它們是錯誤的,讓我們假設它是錯誤的。我們同意,如果事物與我們所說的相反,那麼我們所得出的所有結果將全部作廢。
格是這樣。
蘇你認為下列事物是對立的嗎?同意和反對,想得到某件東西和拒絕某件東西,吸引和排斥?無論它們是主動還是被動,都沒有差別。
格它們是相反的。
蘇還有,口渴,饑餓,欲望、願望和希望不也是我們剛才提到的那類事物嗎?你難道不認為有所求的心靈在尋求他想要的東西嗎?
格我當然這樣認為。
蘇那麼我們將把不願意,無欲望這類東西歸到與前麵提到的事物相反的那類中,因為它們導致心靈的拒絕。
格是的。
蘇既然這樣,我們可以說有一類叫做欲望的東西,其中最顯著的是饑餓和口渴?
格是的。
蘇它們一個想得到水,一個想得到食物?格是的。
蘇除了想得到水,還有沒有別的呢?例如,是想得到熱水還是涼水,即想得到某種確定的東西;或者如果你覺得又渴又熱,就希望得到冷飲;如果你感到冷,就希望得到熱飲;如果欲望強烈,就希望得到大量的水;如果欲望很小,就想隻得到一點。但是渴本身不會要求別的東西,它要求的是其本性所要求的,即水,餓對食物的要求也是如此。
格是的,每種欲望本身隻要求它本性所要得到的東西,在特定環境下它才要求特定的東西‘)
蘇我們不要因為沒有準備而被下麵的話搞胡塗,有人會說,所有人都希望得到上乘飲料和食物,所有人都追求好的東西。因此如果口渴是一種欲望,它要求的就是好的東西,別的欲望也是如此。
格他說的有點道理。
蘇但是對於所有互相關聯的事物,一個被賦予特定性質,另一個也會獲得雖然並不是特定意味的東西。
格我不明白。
蘇你不懂大的東西比有些東西更大嗎?
格當然知道。
蘇大的東西一定比小的東西大吧?
格是的。
蘇大的東西與小的東西是否相關?
格相關的。
蘇多的與少的相關,一倍與一半相關,其它的也一樣,較重的與較輕的,較快的與較慢的,熱與冷等等都互相聯係,不是嗎?
格是的。
蘇知識也是這樣的嗎?知識與學習相關,當知識是特定的,它就是關於特定對象的知識。我是說,關於建築房屋的知識可以被稱為建築知識,對嗎?
格很正確。
蘇難道不是因為它具有別的知識所沒有的特殊性質嗎?
格當然是的。
蘇因此當它成為關於特定事物的知識時,它就成了一種特定的知識。這一點對於所有技術和科學來說都適用。
格是的。
蘇這就是我想說的,不知你是否明白。在相關的兩個事物中,其中一個有無特定性質會直接關係到另一事物。我不是說它們的性質必須相同—例如,關於健康或疾病的知識並不就是健康或疾病,關於好壞的知識本身也沒有變成好的或壞的東西—而是知識不再是關於一般對象的知識,而變成了關於特定對象的知識,例如醫學知識。
格我懂了。
蘇對於口渴,你不認為它與別的東西相關嗎?
格我知道,它與飲料相關。
蘇因此當某種性質附加在飲料士,日渴也得到了這種性質,但是渴本身並沒有好壞之分,即它的本性不是與一種特定的飲料相對應,而是與一般飲料相關。
格對。
蘇一個處於饑渴狀態的心靈,它不想要別的,隻想喝水,這就是它希望得到的。
格顯然是這樣的。
蘇因此如果任何東西渴了,卻不去找飲料,那麼它的內部必定有一個不同於口渴的東西在阻止它像動物一樣去喝水:因為我們說過,一個事物的同一部分不能同時做相反的事情。
格是的,不能。
蘇這就像我認為一個人的手不可能同時既拉弓又推弓一樣。應該這麼說:一隻手推弓,另一隻手又拉弓。
格是這樣。
蘇我們能說一個口渴的人不想喝水嗎?
格有許多人經常這樣做。
蘇應該如何來表述這種情況呢?一個人的心靈中阻止他去喝水的那部分與命令他去喝水的那一部分是不同的,並且前者控製了後者,不是這樣嗎?
格我認為是的。
蘇阻止喝水的部分是理性在起作用,而引導他去喝水的衝動則是感性和疾病在起作用,對嗎?
格好像是的。
蘇因此,這兩部分是不同的,一部分是使心靈進行推理的理性部分,一部分是使心靈感到饑餓,口渴和興奮及其它欲望的非理性,充滿欲求的部分,它同時伴有滿足和快樂的感覺。
格這是很自然的。
蘇這是心靈中的兩個組成部分。第三部分是我們產生憤怒的激情部分,它是否具有與其他兩部分相同的本性?
格我們應該考慮這一問題。
蘇我聽過一個故事,阿格萊翁(Aglaion)之子萊奧提斯(Leontius)從比雷埃夫斯港來,在北城牆外麵看到一個儈子手,身邊躺著一些屍體。萊奧提斯非常想去看看,但同時卻感到厭惡,便轉身離開了。很長一段時間,他內心很矛盾,但看的欲望終於占了上鋒,他睜大眼睛,朝屍體走過去:“看看吧,壞東西,把這美景看個夠吧。”
格我也聽過這個故事。
蘇它證明憤怒有時會和欲望作戰,就像其他事物一樣。
格是的。
蘇另外,我們在別處也經常看到這種情況,一個人的欲望迫使他不按理性行事,但同時他也指責自己,內心充滿了對這種欲望的憤怒;在這種交戰中,激情部分更傾向於理性,我不相信你會說當理性決定不反對某件事時,激情會與欲望為伍,無論是你或是別人都不會這麼說的。
絕對不會。
如果一個人認為自己做了壞事。會發生什麼情況呢?他越高尚,則在遭受饑餓,寒冷或其他類似情形時越不會對此不滿,即使他知道這種情況是別人加在他身上的,並且他會認為這是公正的,而他的激情也會拒絕被激發起來。
對。
如果一個人認為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會怎麼樣呢?他的激情會沸騰憤怒,並為他認為是正義的東西奮爭。他會忽略饑餓,寒冷及此類事情而堅持下去,直到勝利。他高貴的靈魂不會平息,直到勝利甚至死去,或者像狗聽到牧人的召喚那樣,因聽到理性的召喚而停戰。
格激情的確如你所說。在我們的城邦中,輔士們就像狗一樣聽從城邦的牧人—統治者的召喚。
蘇你完全理解我的意思,那麼你一定也注意到了這一點。
格哪一點?
蘇激情的立場看來與我們以前的看法相反。以前,我們認為它是接近欲望的,但現在我們認為不是這樣的;在心靈的內戰中,激情更傾向於理性一邊。
格是這樣。
蘇激情不同於理性,還是它是理性的一部分,這樣心靈就是由兩部分,即理性和欲望,而不是由三部分組成?或者,就像我們的城邦由生意人,輔士和謀士三部分組成一樣,激情是心靈的第三部分(並且在沒有被壞教養腐蝕的情況下,天性就是理性的輔助者?)
格一定是第三部分。
蘇是的,如果現在已經證明它是不同於理性部分的,正如先前證明它不同於欲望部分一樣。
格要證明它們不同並不困難。這一點在兒童那裏可以看清楚。他們從出生起就充滿了激情,其中一些人好像從沒有獲得理性,而大部分人則到後來才獲得。
蘇啊,說得太好了。我們也可以在動物身上看到這一點。
格你說得對。
蘇我們費了很大力氣才達成一致,認為組成城邦的東西同樣存在於個人心靈之中,並且類型和數量都是一樣的。
格是這樣的。
蘇因此個人的智慧與城邦的智慧以同樣的方式存在於同樣的部分之中。
格是的。
蘇個人的勇敢與城邦的勇敢具有同樣的性質,方式也相同,並且二者在其他美德方麵也有這種關係。
格一定是這樣的。
蘇並且,格勞孔,我認為個人的正義與城邦的正義也具有相同性質。
格這是不可避免的。
蘇我們不應該忘記:因為城邦的三個階層能夠各盡其職,所以城邦才是正義的。
格我們沒有忘記這一點。
蘇因此這樣來分配是合理的,即理性占統治地位,它是聰慧的,能從心靈的整體角度來展望問題,而激情部分則服從它,作它的同盟。
格對極了。
蘇我們說過,使這二者能夠和諧共處的藝術體育教育以出色的演說和教誨培養並加強理性部分,以和諧的方式放鬆和安撫激情部分,使它變得溫和,不是這樣嗎?
格非常正確。
蘇這二者以這種方式學習到了自己的職責,並受到良好教養,將對欲望行使領導作用,欲望是心靈的最主要的組成部分,永遠不會滿足於對財產的追求,理性和激情將監視欲望,以免它充滿肉體的快樂,並因為變得強大而不再盡其本分,反而想去控製那些它本無權控製的部分,從而毀掉每個人的整個生命。
格說得對極了。
蘇這二者也將最有效地維護心靈和肉體的利益,其中一個謀劃,另一個在它的領導下奮勇作戰。
格是這樣的。
蘇如果一個人的激情無論苦與樂都能夠保持理性所教給他的關於可怕和不可怕的信念,那麼我們就可以因他的激情而稱這個人是勇敢的。
對。
一個人心靈中最小的,但卻占統治地位並發布命令的那部分擁有對每一部分都有益處的知識,我們正是因為這一部分而把他稱為有智慧的。
格對極了。
蘇還有一點,如果心靈中的三部分處於友好和諧的關係中,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一致同意理性應居於統治地位,被統治者不應反叛,我們不應該稱這個少、是專製的嗎?
格無論在城邦還是在個人那裏,專製就是這樣的。
蘇並且他也是正義的,如同我們經常描述的那樣。
格這是必然的。
蘇現在,我們關於正義的概念是否有點不清楚?它是否與城邦中的正義有些不同?
格我不這樣認為。
蘇如果還有異議,隻要用一些普通事例就可以證明我們的觀點是正確的。
格什麼樣的事例?
蘇比如,既然說城邦和個人在天性和接受訓練方麵是相似的。如果有人問正義者是否會侵吞由他保管的金銀財寶,你認為誰會相信是他而不是不正義者做了這件事?
格沒有人會相信。
蘇那麼他必定與讀神、盜竊、背叛朋友或背叛城邦等行徑無關啦?
格當然無關。
蘇並且他也不會違背誓言及其它協定?
格怎麼會呢?
蘇跟其他人相比,通奸,不尊敬父母,忽視神的存在更不符合他的性格啦。
格是的。
蘇原因就在於他心靈中的各個部分都能夠各盡其職,領導或接受領導。
格這正是原因所在。
蘇除了產生我們所描述的人和城邦的力量之外,你是否還去別處尋求正義?
格啊,我可不想。
蘇那麼我們已經完全實現了那個我們在建城之初所期待發現的關於正義的原則和模子。
格是的。
蘇的確,格勞孔,—鞋匠做鞋匠的活兒,木匠做木匠的活兒,別人也是這樣,這種分工就是正義的影子,也是它之所以有益的原因。
格看來是的。
蘇正義就是這樣一類東西,它並不存在於人的外部行為中,而存在於他的內部行為,與他本人和他的心靈密切相關。他不允許心靈的一部分去履行另一部分的工作,互相幹涉。他把自己的事務安排得井井有條;他是自己的主人和朋友,能夠協調三部分的關係,使之變得有節製,和諧。因此如果有任何事情要做,如賺錢,照顧身體,公共事務或私人事務,他會立刻行動。在所有這些領域,他把能夠保持內心和諧及有助於達到這種狀態的行為稱為正義,把指導這種行為的知識稱為智慧,把破壞它的行為稱為不正義行為,把指導破壞行為的信念稱為無知。
格蘇格拉底,你是對的。
蘇好,如果我們宣稱已經找到了正義者,正義的城邦,我們並不會被認為是在撒謊。
格天哪,當然不會。
蘇那麼我們現在應該去尋找不正義啦。
格顯然是的。
蘇不正義肯定是心靈中那三個部分的一場戰爭,是幹涉及代替別人的工作,是某一部分對整個心靈的背叛,以謀求統治它,盡管這是不恰當的,因為背叛者的天性其實隻適於服從,隻有一部分的天性是屬於統治者那一類的,我認為這種騷亂和迷茫就是不正義,縱欲過度,怯儒和無知,一句話,任何邪惡之名都可以加在它身上。
格是的。
蘇如果我們把正義和不正義搞清楚了,那麼不正義的行為,正義的行為一類的事情也就清楚了。
格怎麼會呢?
蘇因為它們與健康和疾病是相似的。後者存在於肉體中,前者存在於心靈中。
格以怎樣的方式?
蘇健康的行為產生健康,不健康的行為產生疾病。格是的。
蘇因此,正義的行為產生正義,不正義的行為產生不正義,對嗎?
格對。
蘇保持肉體的健康就是按照肉體的自然性來確定統治者和被統治者,而不正義意味著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分工是不合自然的。
格是的。
蘇美德是心靈的健康,美好和堅強的狀態,而邪惡則是疾病、醜陋和虛弱的狀態。
格是這樣。
蘇那麼是不是良好的行為使人獲得美德,醜陋的行為讓人走向邪惡?
格必然是這樣。
蘇看來剩下的需要我們探討的問題是:行正義之事,保持良好行為,做正義之人(不管是有人知道他)還是做壞事,做不正義之人(隻要不受懲罰),二者哪個更有利?
格但是蘇格拉底,我現在覺得這個問題有些可笑。
《理想國》
(在從比雷埃夫斯回雅典的路上,蘇格拉底被普利馬修斯(Polemarchus)拉住,勸他來家,見到了普利馬修斯的老父塞夫洛斯。他們進行了一場簡短而有意味的關於老年人負擔的對話。這裏我們主要看一下他們對正義的定義。)
蘇講到正義,難道僅僅是說真話,欠債還錢這麼簡單嗎?或者同樣的行為有時是對的,有時是錯的?我指的是這類事情,比如:一個朋友曾經在他頭腦清楚的時候把武器交給你,而在他喪失理智的時候又向你索要,這時你就不應該交還給他。交還給他是不正義的,而把整個事情的真相告訴喪失理智者也是不正義的。
塞你說得對。
蘇那麼僅僅是說實話,還債還不是關於正義的定義。
普利馬修斯插話:如果我們相信西蒙尼德(Simonides),那麼這就是正義的定義,塞現在我必須回去獻祭了,這個話題就留給你們了。普我可以接替您的角色了?
塞當然。
蘇那麼普利馬修斯,你作為這個話題的繼承者,請告訴我們你認為正確的西蒙尼德關於正義的定義。
普他說,正義就是欠債還錢,我認為這很正確。
蘇對,我們不可能懷疑西蒙尼德,因為他是個聰慧、有靈感的人。但是他到底指什麼?也許你能理解,但我不明白。很顯然,他所說的正義並非我們剛才討論的—應把代管的任何東西歸原主,盡管他頭腦不正常;然而代管者所代管的東西對他都是一種欠債,不是嗎?
普是的。
蘇但是,如果原主在頭腦不清醒時要求歸還,代管者根本就不應該還給他。
普這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