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獎勵軍功,建立十八等軍功爵製。斬敵甲士首級一顆賞爵一級,田一頃,宅九畝,服勞役的“庶子”一人。爵位越高,相應的政治、經濟特權越大。(貌似很美妙)第三,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別獎勵墾荒。規定:盡力從事男耕女織,生產糧食布帛多的,免其本身的徭役;凡從事工商業和因不事生產而貧困破產的人,連同妻子、兒女沒入官府為奴隸。
第四,強調“以法治國”,要求國家官吏學法、明法,百姓學習法律則“以吏為師”。(聽起來不錯!很有想象空間。)第五,改法為律。強調法律的普遍性,具有“範天下不一而歸於一”的功能。(就衝這句話,21世紀的愣頭青渴望回到秦朝生活。嗬嗬!)第六,輕罪重罰,不赦不宥。凡是有罪者皆應受罰。
第七,鼓勵告奸,告發者與斬敵同賞,隱瞞不報的判處腰斬。
第八,用法律手段剝奪舊貴族特權。廢除世卿世祿製度。國君嫡係以外的宗室,沒有軍功就取消其貴族身份。
第九,強化中央對地方的全麵控製,剝奪舊貴族對地方政權的壟斷。
不可不知的炒作技巧
公孫鞅是個心思縝密的人,頒行新法也是小心翼翼。法令頒布前,他在國都南門集市上先好好炒作一把:擱了根毛竹似的細長木頭,告示說誰能把木頭扛到北門去,重賞十金!
其實,此事的發明創意權屬於當年的吳起(僨表);公孫鞅在魏國時早已耳熟能詳,如今也借此一用,不過有所創新:將推倒石柱子的遊戲改換成扛木頭了。
“肯定是忽悠,”大家竊竊私語,不知道幾十年前吳起在西河時就有類似舉措。“這家夥說破天也就是個百十來斤的料,哪個搬不動嘛!”
“賺這十金跟玩兒似的,看來不難啊!”張三抄著手,笑嘻嘻在打量。
“扛到地兒,人家就會告訴你啦:按規則該怎樣,解釋權在人嘴巴裏擱著哩;想賺十金門都沒有,還不如回家做夢去。”李四說著,擠出人群頭也不回走了。他也許聽說過西安寶馬事件--對官方的誠信度缺乏信心哩。
大家磨蹭了好半天,隻是好奇的圍觀,並沒人動手--有點頭腦的人,誰願意當眾被牽著當猴兒耍,去做傻瓜嘛。於是,賞格提高到五十金。
“天上掉餡餅啦,大家快來撿哪!”有人邊笑邊跳,拍手亂起哄。
“真的假的?”隔壁阿呆被鄰居攛掇著,擠進了人群,愣頭愣腦說,“有這好事,王八蛋才不幹--不拿白不拿,拿了也白拿,白拿誰不拿!”
“啊呀你瞧你,真是的,”旁人都慫恿說。“城牆上有官書寫著嘛,怎能有假的?扛過去吧,快扛過去吧!”
隔壁阿呆雖然不識字,可是長得腰大膀圓,別的沒有,力氣有的是;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捋起袖口,輕輕鬆鬆一個屁--不到半時辰,就把木頭扛到了北門。
“領賞!”隔壁阿呆到了地兒,閉著眼睛亂吼,“人呢?本大爺領賞來了,快,快,五十金!”
隨行跟去看熱鬧的人群,忽然看到威風凜凜、大名鼎鼎的政治明星衛國人公孫鞅,出現在眾人麵前,隨即命身邊隨從搬出五十斤金燦燦的黃銅,絲毫不少賞給隔壁阿呆。
“你是秦國勇士,”公孫鞅笑對阿呆說。“大家都應該相信,官府是說話算話的,說到做到童叟無欺,這就是誠信。”
這一下,驚得大家目瞪口呆,心裏是百感交集,酸溜溜的味道特濃;整個都城市井,足足有半個月都在討論這件稀罕大事:原來官府講話還算數哩。於是,新法令閃亮登場。
新法令施行一年後,數以千計的小百姓跑到都城櫟陽來抱怨:新法令太不方便了啦,動輒得咎,要是隔壁鄰居犯法,我們都獲罪,也太冤枉太不公平了啦!
還真別說,這一回就有太子觸犯了新法令;對照那法條,太子的老師公子虔領受刑罰,師傅(太傅)公孫賈臉上也給刻上字(黥刑)--從此以後,秦國人民都覺得新法令太公平了;就算哪天不幸給割去鼻子,也隻怪自己運氣不好,別的也沒什麼可抱怨了!
新法運行六、七個年頭後,效果還不錯;於是推出第二次“變法”,把若幹小鄉裏、村落、集鎮(邑)合並成一個縣--新建三十一個縣,各縣都由國君任命縣令和縣丞進行管理。
據教科書說,國家承認土地私有權,在法律上允許土地公開買賣。(不過有專家學者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非但不允許土地買賣,實際上把全部土地公有化。看情形,反倒跟現在的土地承包責任製有些類似。)鼓勵百姓挖開原有的大田界(封疆)和小田界(阡陌),都種上莊稼--這就是所謂的“廢井田,開阡陌”;重新整理度量衡,公平賦稅;改變秦國盛行的戎狄習俗(移風易俗),規定:父子有尊卑,男女有區別,兄弟要分居(以一個成年男子作為一戶,按戶給田、收繳賦稅)……基於戰略考慮,又把國都從櫟陽遷移到渭河北麵的鹹陽;開始建築門闕,其規模可與魯、衛一帶相媲美,宮廷殿宇自是十分壯觀宏大。
這是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的事。
最凶猛的野獸和蒼鷹,都可用饑餓法馴服
且看看改革後的秦國,那是怎樣的一個法治國度?
秦的農民,除非出去打仗輕易不得遷徙,也不能變更戶籍,臨時外出探親訪友旅行都是受嚴格禁止的;即使官吏也沒啥私人社交活動,如非出差公幹,那就隻好在辦公室和家庭作“兩點一線”的機械式刻板運轉。
秦的公職人員,口糧按月供應,按職稱(十八等軍功爵)定量。官吏和非集體勞動者,每個月口糧允許領回家各自開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