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米說:“生命中不斷有人離開或進入。於是,看見的,看不見了;記住的,遺忘了。生命中不斷地有得到和失落。於是,看不見的,看見了;遺忘的,記住了。”

我已經不記得那些在我的生命中出現又離開的人了。他們曾經因為某種關係和我認識,有過快樂或不愉快的回憶,我們因為需要彼此聯係在一起,後來因為不需要而告別。

時光流逝了,身邊的朋友越來越少,現在留在我身邊的人,也無非是那幾個朋友。也許,朋友真的不在於數量,而在於能分擔彼此的不快樂,在你難過時陪在你身邊,哪怕什麼話也不說,隻要看到對方眼睛裏的關心,就知道她是懂你的,就覺得是溫暖的。這就夠了。

琳是我的大學同學,當她第一次出現在我的視線裏時,我開始相信“一見鍾情”了,我認定了她是我這一輩子的朋友,4年的友誼、4年的感情也證明了我的結論是正確的。

閑暇時光,我開始回憶我們4年的點點滴滴。

我們在軍訓的第一天相識,之後,毫不誇張地說,我們吃喝拉撒都在一起了。她比我小兩歲,我總是把她當作妹妹一樣地照顧,有時候我開玩笑地問她:“我們上輩子是不是真的是姐妹?”她很幽默地回答我:“那我們回去問問自己的父母吧!”

軍訓完畢,我們沒有被分在一個宿舍,我們用盡了各種辦法,依舊沒有協調好,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兩個人一起上學、提水、吃飯、逛街。

她總是很喜歡我買的每一件衣服,隻要她喜歡,我都會借她穿幾天。她總是穿著可愛裝,於是我開始培養她走“女人路線”,從衣服到高跟鞋。沒想到她接受速度還比較快,現在穿著高跟鞋走起路來比我還溜,我都甘拜下風了。

我談戀愛了,她替我高興,為我祝福;我失戀了,她陪著我一起哭。有了這樣的朋友,我還奢求什麼呢?

大三的時候,我和男朋友分手了,男朋友威脅我不讓我回宿舍,我坐在校園裏歇斯底裏地哭著,是她,幫我擺平了一切,把我送回宿舍,陪我哭著,勸了我一整夜。第二天,兩個熊貓眼出現在了校園裏。

無論何時何地,我們都惦記著對方,即使一個蘋果,我們也想著要給對方吃。

有一年,流行織圍巾,我挑了她喜歡的顏色,為她織了圍巾。當我把圍巾給她時,她抱著我說:“瀟雨,你知道嗎?這是我這一生收到的最好的禮物,我們宿舍的都在給男朋友織圍巾,卻誰也沒有想起來給我織一條。她們都對我說,你這個朋友要交定了,因為你總是替對方考慮,細心的觀察朋友缺什麼,因為你總是把朋友放在第一位。”我擦著她的眼淚,笑了。

我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忍讓著我的男朋友,她卻總是比我還氣憤,說我太傻、太善良。其實以前的我並不是這樣的,隻是我學會了“退一步海闊天空、忍一時風平浪靜”。

20歲的生日,她送了我一隻夜光燭,她說要讓這隻夜光燭照亮我的人生。

22歲的生日,她送了我一套化妝品,讓我開始打扮我的美麗人生,她說我用的第一套化妝品一定要是她送的。事實也是如此。

我們曾經為了她的工作而爭吵不休。我要她回家當舒適的公務員,而她卻喜歡在外奔波。她對我說:“瀟雨,我覺得我們還年輕,應該有夢想,應該自己去闖一闖,有一天老了就再也闖不動了,現在闖了至少不會給以後留下遺憾。現在苦是苦點、累是累點,但我喜歡,因為這樣的生活讓我感到很充實、很開心、很快樂!”於是,我尊重了她的想法。

雖然她上班了,卻總是不懂得打扮自己,大冬天的穿著職業裝、露著脖子,也不知道冷,我買了一條絲巾送給她,至少可以讓她溫暖一下。我知道一條絲巾並不值多少錢,但她一定會喜歡的,友誼不是靠金錢來衡量的。

人總是為了愛情而感動,很少為了友誼而感動。看了郭敬明的《夢裏花落知多少》,我喜歡書中的每一個人物,更喜歡聞婧和林嵐,欣賞聞婧為了林嵐可以犧牲自己的一切的精神,我在想,如果我是聞婧,琳是林嵐,我也一定會的。我發短信告訴琳,我看這本書哭了,她說她也哭了。我告訴她,我喜歡書中微微對林嵐說的一句話,也希望她能永遠記住那句話:朋友總是為你遮風擋雪,如果你在很遠的地方承受著風霜,而我無能為力,我也會祈禱,讓那些風雪,降臨在我的身上。

既然做了朋友,那就做一輩子的朋友吧!琳,如果有來世,我們還做朋友,不,應該是姐妹。曾經看到過這樣一段話:千年之前我是你彈斷的那根琴弦。穿越時空,我帶著你手指的餘溫轉世與你相遇。沒有奢華片段隻求平凡溫暖。在流逝的年華中我知道我們的友誼比永遠多一天!琳,你相信嗎?

我的生命中仍然有人離開或進入,可是我已經知道留住該留住的,放開那些不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