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喜歡與被喜歡:情感的雙重原則(1 / 1)

喜歡一個人,每分每秒都在想她,至於她在想誰,你永遠都不可能知道。

喜歡一個人,替她著想,而她卻不領情,總覺得那是你應該的,因為你喜歡她。

喜歡一個人,總想打電話或發短信給她。發過之後,隻能默默等待她的信息。或許,她永遠不會給你回複。

被人喜歡,隻要你跟他聯係,他會第一時間回複你,而不用你癡癡地等待。

被人喜歡,他會時刻關心你,總在你最需要的時候出現在你的麵前。

被人喜歡,你可以肯定地知道,她想的人永遠會是你。

被人喜歡,他會默默關心你的一舉一動。隻要你出現小小的狀況,他都會第一時間知道,並去關心你。

愛情是平等的

每個人的心裏都有自己喜歡的人。很多時候我們總是執著地去追求自己喜歡的人,卻忽略了自己的幸福。一旦看清了事實,不但喜歡的人沒有得到,就是喜歡自己的人,也在自己的不經意間失去了。

說到感情,難免會說到誰喜歡誰多一點兒,當然大部分情況是誰喜歡得多一點兒,誰也就累一點兒,但是你反而越是想去爭取,因為再累也不願意認輸,誰叫你喜歡他(她)多一點兒呢?

喜歡你的人,往往扮演著比較可憐的角色,默默地守在你身邊還被你看做是活該,隻有在不被你喜歡的人想起而承受不了內心的寂寞時,才會找喜歡你的人安慰一下自己,滿足一下自己還不差的虛榮。

被你喜歡的人,談不上幸福,有的時候也會被你搞得很累,但是往往又要給你留下一種曖昧的感覺,叫你不知道是該走還是該留。盡管你為了刺激一下他而告訴他你有男朋友,盡管他也知道你有男朋友,但還是會打你一棒子給你一個蜜棗。

總有人會問我說:“你到底會選擇愛你的還是你愛的?”其實這個問題回不回答是一樣的,因為你能問出來,證明你自己說服不了你自己,才會尋找外界的出口。每次我的答案都是:“我不會選擇愛我而我不愛的,也不會選擇我愛而不愛我的,原因很簡單,我不想叫自己太累!”

我始終認為,愛情是個平等的話題,一旦中間的過程不平等,你們即使在一起也會有委曲求全的一方,因為這段愛情出發的時候一方就是委曲求全的!諸如這樣的道理很多,但是關鍵是自己要想得通。

“喜歡一個人,原是生命的本色。被一個人喜歡,則是生命的恩寵。”

喜歡一個人,被一個人喜歡,都需要自由的空間,別讓大家受到窒息壓迫。一不小心,就會不知不覺偏離了愛與痛的邊緣,將自己懸於深穀。

其實喜歡一個人和被一個人喜歡的感覺是很奇怪的。

喜歡一個人,總覺得為他(她)做什麼事情都會很開心,進而開始想走進對方的心裏。

被一個人喜歡的時候,情況恰恰相反。假如對對方沒什麼感覺,對方做的一切都會是自作多情,能逃避就盡量逃避,能拒絕就盡量拒絕。

每個人可能都同時要扮演這兩種角色。一方麵對喜歡的人拚命展示自己的誠心,希望靠自己的真心打動對方的芳心,另一方麵又會疲於應付把自己當做目標的人的各種攻勢。想想很可笑,嚐試追求別人的同時又在拒絕著別人,在體會失落心情的同時又把失落的心情給了別人。

有時候覺得感情這東西就跟酶一樣,隻有找到了合適的結構才能結合並發生化學反應,而對那些結構不符的則可以完全無視。

但是這就是現實,隻能對其表示無奈,卻又不得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