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金錢麵前之人性(文言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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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者,人生之必須也,然為利而忘義,則吾輩之不屑也。身為彩業之賣票者,理應中則給之,不中則安撫之,

而今有彩民中之,賣票者即電告之,五百萬巨金他屬,而不違義理,自是吾輩當為之事。然偏有屑之徒,見利起心

網之問卷,不恬廉恥,認票為已物,無視公利,竟有多人共讚此議,無理之甚!

人性之貪,自是先天有之,而儒者所謂修身者,非口言也,須言實相符,率爾物欲橫流,則非吾輩所樂見,道義之不稱

何必言書生也?彩之一字,足見人心。於今經濟繁盛,然道德不修,無義之人,比比皆是。何為如此?須慎思之。

當今天下,固守原則,稱偽也,妄顧信義,稱雄也。浩浩天地,青天何在,彩之根本,積善救人也,非為貪人開邪徑也。

積不善之財,良心無愧乎,是非不論,善惡不明,******何異?還人之財,得商之誠信,自能福報綿綿。失商之誠信,則門庭冷落,末路之兆已現。於商人者,重利不可無義,秉原則而行道義,雖小利維生,尚有氣節可書。想徽商百年之久,源於誠信已著,古之傳統,今不可輕廢。

今亂法貪一時之利,必有後人繼起,法不修則道不明,正法理綱,國之大經,修法本,而宣道德,有德之人必砥礪誌節,潔身自愛,

無德之人,必懼而怕,此乃國之正途,興盛之由,福利之源,善民必多,惡民必少。

彩票偶中,此為機緣,然用之不當,必生禍事,立法而繩之,約束民之貪心,揚民之行善之心,方為根本。

道德與法,兩不可廢,須肩行不悖,仰溯國學,教人性以善,禁人性以貪,方能成就基業,導民以方向,不以饒幸而竊喜,不

不以非法為常事,正民風,觀大局,平諧萬物,和調風雨,立春秋不朽之基業,應為領導者之責也。

古人雲:“貧賤不能移。”吾輩當守之,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書道德之事,非簡也,實行踐之,以修內德外王之教,樹我華夏新風,開萬世之基,當我學子共赴之,弘德倡法,是燃眉之事,須得上位者身行,下自能從之,有德者必有言,草書即此,感慨無端,願吾輩有生之時,可見國家進步,道淳德亨,誠為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