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立場——領導幹部從政的基本準則和行為規範(1)(1 / 3)

各級領導幹部是黨的政策、方針的具體執行者和實施者,也是廣大人民群眾與黨密切聯係的“傳音筒”,因此,領導幹部必須具備相當的政治準則和基本的行為規範。在執政的過程中,領導幹部必須保持一個正確的政治方向,在此指引下,樹立起一個明確的政績觀,不浮誇、肯實幹。在此基礎上,領導幹部更加需要提高自身的各項素質和職業技能,樹立起一個全方位的領導幹部形象,隻有這樣,才能更好地促進各項工作的展開和深入。

領導幹部始終要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

古人雲:“士三日不讀書,便語言無味,麵目可憎。”當前,我們正處在大變革、大調整、大發展、大融合的時代,科學進步日新月異,知識更新日益加快,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對領導幹部的知識水平、理論修養和領導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不抓緊時間學習,就難以跟上時代的節拍、適應工作的需要。所以,領導幹部要多讀書,從書中吸取更多的知識,得到更多為官做人的金玉良言。這不僅可以增長自己的知識和才幹,更可以提高人的品味,堅定人的信念。

“人之為學,不日進則日退”,學習應該成為領導幹部的畢生事業。毛澤東同誌早就說過:“情況是在不斷變化的,要使自己的思想適應新的情況,就得學習。”對領導幹部而言,學習是一種政治責任、一種精神追求、一種思想境界,是提高個人文化修養的手段,也是我們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提高領導水平、打開工作局麵的有效方法。

論領導幹部要樹立正確政績觀的“五個不等式”

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強調,各級領導幹部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努力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曆史檢驗的實績。如何看待政績,直接反映著領導幹部從政的價值取向,同時,也是評價領導幹部對創造政績認識的高度和思想水平的基礎。有什麼樣的政績觀,就有什麼樣的工作追求和施政行為,這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能夠取得什麼樣的政績、創造多大的政績。因此,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是領導幹部必須高度重視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領導幹部正確的政績觀,它是多角度、全方位和綜合素質的反映。以一點的、片麵的、極端的某一個方麵的突出,去等同於政績觀,這是不全麵、不正確的,可以說這是對正確政績觀的偏解、曲解、歪曲,是不能成立的。當前,領導幹部在樹立正確政績觀的過程中,確實存在著把某一方麵的工作做好了,去代替、等同於正確政績觀的現象,使政績觀走入了了誤區,走偏了方向,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對此,特寫出領導幹部樹立正確政績觀的“五個不等式”,供讀者參考。

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必須講求真

求真,簡而言之,就是求客觀規律之真,使主觀符合客觀,從而為解決問題、創政績創造前提條件。人的感覺器官對於認識外部世界是足夠的,何況除了感覺器官外,人還有思維能力。問題在於求外部世界之真,至少會受到兩個方麵因素的製約,一是受事物本質暴露程度的限製,二是受私心雜念的幹擾。戰國時的荀子寫過《解蔽》一文,認為人之所以不能正確認識客觀事物,主要是因為受的“蔽”太多,概括起來無外乎上麵講的這兩個方麵。求真必解“蔽”,解“蔽”必較真。試想,有的單位決策時,情況不明就開始表決心,如果我們不較真,不克服主觀主義,怎麼能保證黨委決策的科學正確?有的單位常常報喜藏憂,甚至弄虛作假,如果我們不較真,不克服個人主義,又怎麼能堅持實事求是?

實踐證明,不較真就難求真,較真的力度決定了求真的深度。正確的政績觀,必須建築在求真這個基礎之上。沒有求真作底蘊,政績就是空穴來風。“真”是客觀存在的,既虛構不成,又否定不得。同時,它是一切事物、物質、矛盾、問題客觀存在的反映。所以說,“真”是純真、本真、真實。隻有求真,才能抓住、掌握、把握客觀事物存在的本來麵目、實際狀況、發展態勢,領導幹部創政績就不能脫離、離開、擺脫對客觀事物的求真性。離開了求真,就失去了基礎、針對性、正確方位,也就無法創政績。顯然,創政績要在求真上下功夫、用氣力。

現在,有些領導幹部對求真的重要性在認識上有一定高度,可是在操作中卻把單一性的求真等同於政績,認為求真就是政績,政績等於求真,這就顯得不全麵,而且片麵性很大。單一性的求真隻能是創政績的一個方麵,而創政績它包含著方方麵麵,隻有方方麵麵的工作都抓上去了,抓好了,才稱得上正確的政績。同時,求真解決的隻有一個調查研究上的認識問題,並沒有納入實踐的軌道,它是實踐過程上的上一半工作,是前提。任何行為不納入實踐,由精神成果轉化為物質成果,就不能說成是政績。一般說來,政績的真與假,大與小,多與少,是根據物質成果來認定的。所以說,求真不等於政績,隻滿足認識的層麵,不付諸實踐,不見成效,就不能說是政績,更沒有理由等同於政績。不過,創政績又不能否定求真、離開求真。這就是說,等同的觀點是不對的,取消的觀點也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