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私營公司有哪些權利與義務(1 / 1)

如果你是一名私營公司的業主,你一定想知道自己一手創辦起來的公司有哪些權利,負有哪些義務。也許你會說,“公司是我自己創辦的,我讓它怎樣就怎樣,什麼權利、義務,都是瞎掰!”那麼,讓我們看看禹作敏的例子吧!不知人們是否忘記夕日名噪一時的大邱莊禹作敏……最終由於無限製的擴大自身的權利而琅王當入獄,身負多種罪名而去世,問題在哪呢?其實就是在經營過程中,漸漸被掌聲被鮮花衝昏了頭腦,忘記了自己或者說作為鄉鎮老總的自己有什麼樣的權利及義務。私營公司在經營中是有明確的權利及義務的,具體如下:

1.私營公司享有的權利

(1)核準登記的名稱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在規定的範圍內享有專用權。

(2)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自主經營,不受幹涉。如果公司的經營範圍發生變化,要及時向工商稅務部門進行登記。

(3)自主決定公司的機構設置和人員聘用,可以依法招用或辭退職工。

(4)自主決定公司的工資製度和利潤分配形式。

(5)自主定價。這裏的自主是有前提的,必須按照國家價格管理的相關規定,製定公司生產或銷售商品的價格及收費標準。

(6)依照合同法,自主訂立合同的權力。

(7)依法申請專利、注冊商標。

(8)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

(9)拒絕攤派的權力。私營公司在經營中可能會遇到以各種名目為由的攤派,我國法律法規明確指出,公司有權拒絕除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攤派。

(10)生產經營決策權。私營公司在這方麵最具有靈活性,可以自主作出生產經營的決策。

(11)銷售產品權及進出口權。私營公司銷售的產品隻要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就不應受到封鎖及限製。對於一些地方保護主義的做法,私營公司可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同樣,私營公司進口、出口設備、產品,隻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程序也不得受到不合理的幹涉……我國法律規定私營企業和鄉鎮企業屬生產性質,連續二年出口創彙200萬美元或出口產值2000萬元人民幣,可以申請自營出口權。

(12)聯營、兼並權。私營公司可以依照自身經營的需要進行聯營及兼並,當然,這一切需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進行。

2.私營公司應承擔的義務

在擁有權利的同時,私營公司必然承擔相應的義務。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等法律、法規,明確了私營公司在生產經營中應履行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損害社會公眾利益;對於私營公司而言,這是一條最基本的義務。

(2)依法納稅。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必須建立健全財務規章製度,依法如實進行納稅申請,繳納稅款,不得偷稅、抗稅。

(3)接受國家有關機關的監督管理。

(4)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立賬戶,不得違規開立秘密賬戶。

(5)稅後利潤必須留取一定的生產發展基金,且比例不得過低。

(6)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管理的相關規定。

(7)必須履行有關資源、工商行政、價格、計量、金融、質量、衛生、環保等方麵的法定義務,等等。

在私營公司的權利義務的敘述中,我們不難發現,隻要遵紀守法,按經濟規律辦事,私營公司還是大有機會,有的放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