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西方管理理論中領導行為模式有哪些(1 / 2)

對私營公司的經營管理者來說掌握管理理論對於實踐有積極的指導作用。所以下麵會為公司的經營管理者介紹一下西方管理理論關於領導的行為方式理論。

領導才能與追隨領導者的意願都是以領導方式為基礎的。所以許多人開始從研究管理者的內在特征轉移到外在的行為上。這就是領導者的行為方式理論。這種理論認為,依據個人行為方式可以對領導進行最好的分類。然而,至今還沒有一個公認的“最好的”分類。因而就有各種各樣的分類法,這裏著重介紹幾種比較有代表性的理論。

1.懷特和李皮特的三種領導方式理論懷特和李皮特所提出的三種領導方式理論是:權威式、民主式及放任式,下麵為各位公司的經營管理者做一一介紹。

(1)權威式領導

所有政策均由領導者決定;所有工作進行的步驟和技術,也由領導者發號施令行事,工作分配及組合,多由領導者單獨決定,領導者對下屬接觸較少,如有獎懲之類的事,往往對人而不對事。

(2)民主式領導

主要政策由組織成員集體討論決定;領導者采取鼓勵與協助態度,通過討論,使其他人員對工作全貌有所認識,在所設計的完成工作的途徑和範圍內,下屬人員對於進行工作的步驟和所采用的技術,有相當的選擇機會,有較大自主權。

(3)放任式領導

組織成員或群體有完全的決策權;領導者放任自流,隻管給組織成員提供工作所需的資料條件和谘詢,而盡量不參與,也不主動幹涉,隻偶爾表示意見。工作進行幾乎全依賴組織成員……各人自行負責。

需要指出的是在這三種領導方式中,一般認為以民主領導方式的效果較好。

2.利克特“工作中心”與“員工中心”理論研究人員把領導者分為兩種基本類型,即“以工作為中心”的領導與“以員工為中心”的領導。前者的特點是:任務分配結構化,嚴密監督、工作激勵、依照詳盡的規定行事;而後者的特點是:重視人員行為反應及問題,利用群體實現目標,給予組織成員較大的自由選擇的範圍。

利克特倡議員工參與管理。他認為有效的領導者是注重於麵向下屬的,他們依靠信息溝通使所有各個部門像一個整體那樣行事。群體的所有成員實行一種相互支持的關係,在這種關係中,他們感到在需求價值、願望、目標與期望方麵有真正共同的利益。由於這種領導方式要求對人采取激勵方法,因此利克特認為,它是領導一個群體的最為有效的方法。利克特假設了四種管理方法,以此作為研究和闡明他的領導原則:

管理方法之一:“利用—命令式”方法。管理人員發布指示,決策中沒有下屬參與;主要用恐嚇和處分,有時也偶爾用獎賞去激勵人們;慣於由上而下地傳達信息,把決策權局限於最高層等。

管理方法之二:“溫和—命令式”方法。用獎賞兼某些恐嚇及處罰的方法去鼓勵下屬;允許一些自下而上傳遞的信息,向下屬征求一些想法與意見,並允許把某些決策權授予下屬,但加以嚴格的政策控製。

管理方法之三:“商議式”方法。管理人員在做決策時征求、接受和采用下屬的建議;通常試圖去酌情利用下屬的想法與意見;運用獎賞並偶爾兼用處罰的辦法和讓員工參與管理的辦法來激勵下屬;既使下情上達,又使上情下達;由上級管理部門製定主要的政策和運用於一般情況的決定,但讓較低一級的管理部門去作出具體的決定,並采用其他一些方法商量著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