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私營公司如何利用股票融資(1 / 1)

有的私營公司老總認為利用股票融資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其實,距離私營公司並不遙遠,許多大型的私營公司都希望利用股票融資,也有的私營公司不希望發行股票及上市。大家的出發點各不相同。

希望上市的,認為發行股票有助於籌集更多資金,有利於資本結構的優化,也有利於公司的股份製改造;不希望上市的,認為發行股票上市會分散公司的控製權,也有潛在的被人惡意收購的風險,各種資料還需定期公開,自己在明,他人在暗,不合算。

私營公司究竟何去何從,還要看公司的發展策略,是想走股份製道路,還是沿襲原有的經營策略。

我國上市公司中純私營公司很少,絕大部分含國有股的成份。這並不意味著私營公司不能利用股票上市融資。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①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②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③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④發起人製訂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通過;⑤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⑥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隻要符合條件,經過證監會批準,私營公司可以發行股票上市融資。從目前情況來看,受各種條件的影響,私營公司要成為上市公司仍需要進行各方麵的努力。

買殼上市——一種上市的好辦法

所謂買殼上市就是非上市公司通過收購上市公司,獲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權之後,再由上市公司收購非上市控股公司的實體資產,從而將非上市公司的主體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最終達到非上市的控股公司間接上市的目的。見圖8-1:

買殼上市屬於我國證券市場資產重組的主要形式之一,目前在私營公司成為直接上市公司難度較大的情況下,買殼上市不失為一種爭取上市融資的良好方式和意圖。我國現行股票發行和上市還受額度管理的限製,一些有潛質的私營公司由於無法獲得發行額度而不能通過證券市場融通資金,選擇買殼上市的方式也算是一種便宜,一方麵有助於私營公司自身發展,另一方麵,也將一批處於“隱性死亡”狀態下的上市公司救了回來,既有利於自己,又有利於他人。

但是私營公司的老總們要時刻謹記:中國人做事喜歡一哄而上,公司是否真的需要買殼上市要從以下幾個方麵考慮:

公司的發展意圖是什麼?

公司上市後有什麼樣的好處?

公司是否選擇了目標公司?

目標公司的經營狀況如何?

目標公司可有進一步發展的前景?

買殼上市的資金從何而來,是否有保證?

買殼上市後,兩個公司的領導層應如何協調?

買殼上市後競爭對手會有什麼反映?

買殼上市後的潛在收益與成本相比較,買殼上市值得嗎?

當然,私營公司需考慮的不單單是以上這幾個問題,這裏隻給出一個基本的思路。私營企業選擇目標公司也不是盲目選擇,還是有點講究的:

(1)首先選擇一些主營業務、資產規模增長緩慢甚至是倒退的殼公司,這類公司負擔沉重,公司自身麵臨的問題很多,比如公司有大量不良資產,公司離退休職工比重較高,公司負債比率高等情況。在收購它之前。一定要先確定該公司有一部分優良資產,有一定的發展前途,在明確這一點後,收購它們注入自己的資產,隨後改變其主營結構,剝離不良資產,待到時機成熟的時候,改變掛牌名稱。

(2)還可以選擇一些處於夕陽產業的殼公司,或雖取得上市資格,但不具競爭力的新興產業公司為殼公司。

(3)股權結構有利於第三者控股的殼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