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一般的變態都做不出這麼變態的事情。
因為,能做出這麼多完美的標本,除了心裏夠變態之外,還需要一定的技術含量。
“你們發現了嗎?”
老鬼整個人已經趴在那些玻璃瓶的外麵了,我估計他自己都恨不得跳進去泡一泡。
“發現什麼?”
判爺可不關心這些,而是四周搜尋一圈,看看有沒有我預想中的第二個人。
結果當然是,沒有。
“這些不管是斷手還是斷腳,或者是眼球,都有皮肉蜷縮內翻的跡象。”
是的,他們還在愈合,也就是,這些在離開人體之前都是鮮活的。
或者,是來自活人,又或者,是死後不久。
但是,不管是哪一樣,都很殘忍。
“所以,這些不可能隻是單純的實驗室標本了?”
沒有人會用活人來做實驗室標本,或者是,沒有人敢。
老鬼點頭,沒有說話。
我衝判爺舉了舉下巴,他立馬會意,出去搬救兵。
而我自己,則是在周圍溜達。
屋子封閉應該有一段時間了,因為,不管是地下還是桌麵,都有不少的灰塵。
所以,理論上來說,這些瓶瓶罐罐上麵,也應該布滿了灰塵才對。
可是,事實顯然不是如此,隨手一摸,光潔如新。抬手將其中一瓶挪開,在瓶底被壓的桌麵,伸手一掃,一手的灰塵。
一般而言,這種封閉式的環境,氣流不通,加上沒有陽光直射,灰塵的積聚時間會相對延長,對照一般環境,應該需要五天左右。
按照這個房間灰塵沉積速度,這些瓶子如果放置在內超過兩天,多少會有一層薄薄的灰,而反觀他們,幹淨得超乎想象。
所以說,這些瓶子出現在這裏的時間,還不到兩天。
也就是,孩子屍體被發現前兩天運進來的。
那現在他出現在這裏的原因,是想要把這些瓶子運走?
那他之前為什麼要運進來?
我在房子的地麵發現不少完整的鞋印,應該說,所有鞋印都是完整的。
甚至,連鞋底的花紋都印了下來。
一長串英文字母,看不太真切,好像是一個商標之類的。
有人會把商標印在鞋底?
這個做法倒是不太符合國人的思想。
除此之外,這鞋的形狀也很特別,跟腳型很像,如果它不是五趾頭部位有很明顯的邊界,還真的容易讓人誤以為是腳印呢。
這裏所有的腳印,除了我們衝進來破壞的哪幾個,其餘的都好像是專門拓印下去,供我取證一樣。
如果每個犯罪嫌疑人都能如此守規矩,兢兢業業的為我保留證據,我真是睡著都能笑醒。
不過,在取證的過程中,我去發現了一個很詭異的現象。
這些鞋印隻在門口出現,最近的一個腳印距離瓶子都有一米左右,而且,我在屋裏的其他地方並沒有發現其餘的被灰塵覆蓋了的腳印。
如果按照我之前的推斷,這些瓶子是在兩天前搬進來的,那嫌疑人在進入屋內之後,應該是要在已經鋪了至少五天灰塵的地麵留下腳印才是。
可是,現在什麼都沒有。
那這些瓶子是怎麼進來的?就算他是今天運進來的,那也不可能隔著那麼遠扔過去吧?
還是,這些瓶子本來就在這裏,隻是,他為了掩飾,所以特意掃幹淨了?
可是,掃也得進去掃吧?
總不能用氣功啊!
想不明白,我重新回到天井上,查看那些我一進門就注意到的黃土,很小的幾塊,不過很新鮮,應該是剛才從鞋底上掉下來的,有的上麵還印著一些小花紋。
所以說,門外黃土堆裏的鞋印,就是他踩的。
可是,不對啊,他既然踩了黃土,那鞋底肯定或多或少的殘留著些許黃泥,如果他這個時候進入屋子,留在地麵的鞋印,不應該也沾有黃泥才是嗎?
然則,現在很顯然,沒有啊。
難道,這是兩個人?
那還有一個人呢,去哪了?
不會~還在屋裏吧?
我警惕的盯著大廳跟左側房間,“咕咚”一聲咽了口唾沫。
好不容易放鬆下來的一顆心,“蹭”一下又提了起來。
判爺不在,總感覺身邊涼嗖嗖的。
不過,我好像意識到一個很大的問題,這三間房門都是上鎖的,包括右邊這間,那剛剛他是從哪裏竄出來的?
而且,鐵門還是從外往內推的,他就是能一腳踹掉鎖跟鐵索,也得從外麵往裏麵踹吧。
可是,目光四處掃描一眼,三間房子是並列排行的,院牆直接從兩側房子延伸出來,中間沒有任何可以躲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