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經營策略從善則生意隆;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2)(1 / 3)

除此之外,東方廣場的土地麵積比率也超出城市規劃要求的7倍,所以這幢大廈不僅是過高的,而且過大了。這樣一個龐然大物矗立在天安門廣場東側,必然會奪去附近的故宮、天安門、人民大會堂、革命曆史博物館、人民英雄紀念碑等著名建築的風頭,從而影響到天安門廣場的中心地位。

因此,專家們聯名上書中央要求依法調整東方廣場工程方案。

1994年,中央召開全國經濟工作會議。會議再次決定加大宏觀調控力度,抑製通貨膨脹。對基本建設規模也做出了要求,即縮小以盈利為目的的高檔建築項目。凡不符合國家規定,無正式手續的項目一律要停建。

不久,“長實”集團便發布聲明,表示完全服從中央路線,聲明指出:“由於東方廣場地段所在地為北京舊城危房改造區,根據北京城市規劃法例規定,有關地段必須按規劃發展,該地段之內土地使用者,必須服從有關城市規劃。‘長實’認為北京市有關城市規劃法例極為合理,同時,類似城市規劃法例亦在西方國家及香港被普遍采用。任何到中國投資的外商均須遵守中國的法律,任何希望通過國際輿論壓力,而使其身處中國法律之外的做法均是不當的。”

李嘉誠的積極主動態度,充分顯示了他做事果斷,處處以大局為重,知錯就改的行事作風。

李嘉誠明白,在大是大非的原則性問題上,中國政府是不會做出半點讓步的。但又知道,在不違背原則的前提下,也不是不可變通的。於是,“長實”主動與北京有關部門協商修改方案,使項目不致胎死腹中。盡管這樣會使東方廣場計劃遭受一點損失,但絕對不會虧本,隻不過是少賺一點罷了。

3月11日,李嘉誠向外界宣布,“長實”與北京市政府的合作非常愉快,隻是方案需要修改而已。他強調,在任何地方建任何工程都要經商討後才能最後確定,東方廣場目前遇到的問題並不奇怪。3月12日的《聯合報》做了如下報道:“有報道指出‘長實’公司因工程延期及地積比率減少而有些損失,李嘉誠對此的回應是:‘鬼才有損失呢!’他說,麵積多少完全無關係,內地地價與香港地價是天與地比。香港地價貴,香港最高時地價與起樓價為十比一,內地則全倒過來。”“李嘉誠又說,他現在‘無甚煩惱’,球照打、會照開。”

李嘉誠既然“開心”,“長實”的股東們也就放心了,“長實”股價並沒有多少波動。

東方廣場的項目不可能永遠停頓下去。其現址已經夷為平地,這是無法改變的現實,不久,雙方決定重新合作。新方案這次自然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擬定、申報與審批,一切都慎之又慎,以免再出差錯。

1996年6月,形勢終於有了轉機。東方廣場項目由國家計委報經國務院得到批準。東方廣場一波三折,幾經起伏,但總算大功告成了。1999年國慶50周年前夕,東方廣場宣告全部竣工。

人們在做一件事的時候,往往以自己為中心,不顧整個大局的整體局勢和要求,僅從自己出發,最終給自己和整個局麵帶來不良的影響。要努力做到時時以大局為重,忍一時之所失帶給你的將不光是一時的沉浮,而是將引領你走向更大成功的通天大道。

4.用道德的力量造福國家

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對其他需要你幫助的人施以援手,做出貢獻,是一個人品質高貴的表現,也惟有如此做人,人生才會更有意義。

1978年9月底,李嘉誠作為港澳觀禮團的成員,應邀到北京參加國慶典禮。

這是李嘉誠有生以來,第一次來到祖國首都,也是他逃避戰亂遠走他鄉的39年來,第一次踏上祖國內地的土地。

觀禮團受到國家領導人的親切接見,遊覽了天安門、故宮、頤和園、十三陵、長城。正值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不久,李嘉誠從首都人的精神麵貌上,預感到中國將會發生巨變。

同時,他又從街景、車流、人的服飾等表層現象,看出內地的貧窮落後。首都如此,鄉村就更不用說。他透過傳媒,對內地貧困並不陌生,現在親眼目睹,別是一番滋味在心頭。我該為祖國為家鄉做些什麼?這一問題時時縈繞在他的心中。

這年底,李嘉誠從家鄉的來信中,獲悉潮州有很多返城的“黑戶”,或露宿街頭,或擠在臨時搭起的矮棚籠屋棲身。李嘉誠深為不安,馬上複函至家鄉政府,提出捐建“群眾公寓”,以救房荒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