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求下屬幫忙的事情不是他的所長而是他的所短,則更使下屬難堪,還有可能會引起誤會——他會以為你在變法子揭他的短:你如確實需要人幫忙的話,為何偏偏找上我呢?一個人的“短”是不輕易袒露的,“護短”是人之常情。如果你偏要揭“短”,不管你有意也好,無意也罷,都隻能使問題更糟。相反,一個人的“長”一般都是想顯露的,用人所長,這是最使人自豪、愜意的事情,何況是求人所長呢?
求下屬幫忙的事,一定要是他所愛好的。我們常說,不能“強人所難”。一個人不高興做的事情,是很難做好的。如果求下屬做的事是他不喜歡做的,你又以領導的身份出現,實際是“求”人所難。“求”人所難的事情,要麼是做不出來,要麼就是做出來了,也會很不高興,甚至是在痛苦的心境下做出來的;這怎麼能增進感情,怎麼能激勵下屬的精神和意誌呢?
求下屬幫忙,一定要是真實需要,不能實際不需要卻用這樣的方法去試探、“考驗”你的下屬。否則,就隻能使你的下屬覺得你的虛偽,覺得你的狡詐,甚至覺得你很卑鄙。
求下屬幫忙,隻要不是出於卑劣的目的,就應該不以為恥,要坦誠相求。越是這樣,下屬就越覺得彼此的心貼得很近,也就越樂意幫助你。否則,躲躲閃閃,下屬就會覺得你缺乏誠意,他也就不誠心了。
第4節 幫下屬念好難念的“經”
常常可以聽到一些單位的領導這樣抱怨自己的下屬:“偏你家裏出現這樣的問題!”或者:“誰叫你家出現這樣的問題!”
在某一時候,一個單位也許隻有某個下屬的家裏發生某一個問題,但是,家裏發生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是常見的。領導者不關心甚至埋怨下屬家裏發生問題,是不近人情的,更談不上同下屬友好相處與調動下屬的積極性了。
我們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所謂難,一方麵是由於它的內容“豐富”,包括下述各種各樣的矛盾和問題:
1.經濟方麵的問題
或家庭經濟本來緊張,或收入突然減少,或一下子要支付一筆很大的開支而影響家庭經濟平衡,等等。
2.子女方麵的問題
如今的子女是“小皇帝”,“小皇帝”常常有這樣那樣的問題。有的地方入托難,入幼兒園難,甚至入小學也難;“小皇帝”淘氣、逃學、成績差,升不了初中、高中;“苦讀寒窗”十幾載之後,高考落榜,要為他找工作,安排出路;有的從小走上邪路,闖禍,甚至送勞教、勞改,等等。
3.長輩方麵的問題
對夫妻雙方的父母,或照顧不周,或他們覺得厚此薄彼而產生不滿;老人難免有三病兩痛,最終還得“壽終正寢”,等等。
4.夫妻之間的問題
夫妻是家庭的主體,矛盾也自然多些,比如:在家庭的諸多開支、親友間的禮尚往來等方麵的問題上,夫妻間常有意見不一致,甚至一方產生不快的事情;夫妻的興趣、愛好有差異,甚至完全不同;夫妻都屬“事業型”的人,都有遠大的抱負,而在家務方麵一塌糊塗;一方身體不適,或者重病住院,甚至患有不治之症;一方因傷或因病身體致殘,損傷了美麗的容貌,甚至生活不能自理;婚後甜甜蜜蜜,希望有一個“小天使”來到身邊,卻發現一方患有不育症;由於主觀或者客觀方麵的原因,一方犯了錯誤,受了處分;夫妻感情逐漸淡薄,甚至有第三者插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