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60.用商品抵頂應付賬款,隱瞞收入
有的企業用商品抵頂債務,不通過商品銷售核算,隱瞞商品銷售收入,偷漏增值稅。企業用商品抵頂債務時,通常作“借:應付賬款,貸:庫存商品”的會計分錄,故意不做銷售,不計增值稅(銷項稅)。
【例】A企業以其產品抵頂應付賬款11700元,該廠作如下賬務處理:“借:應付賬款——××11700,貸:庫存商品——××11700”,結果隱瞞銷售收入10000元,銷項增值稅1700元。
61.冒領工資的舞弊行為
企業中冒領工資往往是為了解決一些違規賬外開支而設立“小金庫”的目的所采用的舞弊行為。
對這一現象的識別,主要采用審閱法、核對法、調查法和複核法等技術方法。在審查工資的發放和分配列項的過程中,首先應該審閱企業車間班組的原始考勤記錄,再通過這一原始工時記錄,審閱各車間依照班組的實際出勤記錄彙總上報的“考勤報表”,以及“工資計算明細表”,查看二者是否一致,如果存在不相符合的情況,則應逐人進行對照。對於出勤日數在兩表反映不一致的人員,應列表計算虛列的工時數與實際出勤工時的差額。
然後,再進行追蹤審查,察看企業職工工資的領發手續是否合規、合理,若“工資計算明細表”中領款人簽章欄目中,沒有本人簽章,或一人代多人簽章,則顯然說明手續不完備,或者有冒領的可能。最後,在調查這些人員之後,便可以搞清楚,可能另外還有一份職工實領工資時簽章的企業“工資計算明細表”。這樣順藤摸瓜,就可以查清虛報考勤、冒領工資的舞弊行為。
【例】查賬人員在審查某企業“工資結算單”時,發現王某連續3個月的工資1500元均由張某代領。查賬人員懷疑其中有貪汙現金行為。
審計調查:
查賬人員首先從人事部門取得人事檔案,發現王某3個月前已調出本單位。經查詢,張某與王某在同一車間。
該企業存在的問題是:由於會計部門對工資管理不嚴,造成調出人員工資不注銷,被張某乘機冒領貪汙。張某對此供認不諱。
財會部門追回被冒領工資時:
借:庫存現金4500
貸:生產成本4500
62.擴大工資總額,超規計提福利費
企業多提職工福利費,一般主要采用超比例提取和擴大工資總額、加大提取基數的辦法進行舞弊。
而對擴大工資總額多提福利費的識別,通常都采用順查法、審閱法、核對法和穿行實驗法等技術方法。這種審查,通常是從審閱企業的“工資結算單”開始,在審查確認企業全部工資總額和提取職工福利的工資總額的基礎上,再按現行會計製度的要求,審查職工福利費的計算和提取以及分配。審閱“工資結算單”時,主要應注意審查企業工資總額的構成是否正確,查看其有沒有擴大範圍的項目和內容。如果有不應列入工資總額的項目及其金額,應予以剔除。在對企業全部工資總額審查確定的基礎上,再進一步審查企業提取職工福利費的工資總額的計算是否正確,如果有各種獎金和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等包括在提取職工福利的工資總額之內,應當全部扣除。為了能夠較為準確地查證提取職工福利費的正確性和合規性,可采取穿行試驗法,按照會計製度規定對提取職工福利費的全過程重做一遍,計算出應提取職工福利費的正確數額,然後將查證的數額與企業的“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賬麵金額記錄對照,查看其是否一致。如果企業的賬麵數額大於應計提的數額,則其差額絕大多數為企業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例】查賬人員在審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時,發現本月計提福利費11.2萬元(92#憑證),“應付職工薪酬”賬戶本月發生額40萬元。其計提比例為28%,超出規定比例。查賬人員懷疑有超規定計提。
審計調查:
於是查賬人員調閱本月工資結算單,發現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為40萬元,離退休人員工資總額為40萬元,共計80萬元。調閱92#憑證,其福利費為80萬元×14%=11.2萬元,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56000
銷售費用56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112000
查問離退休人員有關藥費報銷時,全部列入了“管理費用”賬戶。
按規定,離退休人員工資不提福利費。被查單位將此與在職人員工資一起計提,旨在多計費用,多提福利費,少納稅款。對此,該單位財務領導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