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民營企業融資現狀及對策(2 / 3)

2.抱著金娃娃的賺不到錢

最典型是科技型企業,經營者手裏拿了一大摞證書:國家創新證書、科技型企業A級證書、國家專利證書、國際檢索報告證書、用戶認可證書等等。這類企業以科學家、專利發明人為主,幾個知識分子在一起,湊個十萬、八萬,加上無形資產,注冊資金可達100萬元,要求銀行貸款600萬元、800萬元。但是按照國家規定,銀行對企業的貸款,一般不能超過資本金或淨資產的1~1.5倍。

3.應收賬款或庫存過大

有不少企業產品確實好,市場也不錯,要命的是300萬資本金的企業,應收賬款高達900萬。賬齡超過六個月,危險了;超過一年,要壞賬了,你白給人打工了。有IT行業的、搞電腦的、不注重經營管理思路,庫存超過三個月高達500多萬,還要向銀行貸款。

4.民營企業沒有明確的產權

產權是信譽的載體,企業講信譽,它的價值就增加。但是民營企業沒有明確的產權,古人雲:無恒產者無恒心,現在是無恒產者無信任。如果破壞了產權也就破壞了企業的信譽基礎。

(二)社會金融環境方麵

1.銀行貸款管理體製的製約

目前,企業獲取資金的主渠道依舊是銀行。現行的金融體係中,國有商業銀行的主要貸款對象還是國有大中型企業。基層銀行的貸款權限又受到嚴格的限製,同時貸款審批程序煩瑣。一些縣級商業銀行變成了純儲蓄機構,隻能吸收儲蓄,做一些基層的調查工作,沒有貸款權;地市級隻有流動資金貸款權限。而中國大多數民企在基層,需要一層層上報到總行,審批程序煩瑣,而且,商業銀行激勵與約束機製不對稱,內部的存款利率不合理,導致銀行“偽市場化”,製約了基層銀行貸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國家嚴格限製中小金融機構和民間金融活動,使民企借貸無門。

2.銀行經營上的“惜貸”

銀行寧願做“批發”業務而不願做“零售”業務,對大企業是“爭貸”而對民營企業是“惜貸”。同時,銀行貸款資金向個人貸款和建設項目集中的民企貸款大幅度減少。如“2007年總資產規模已突破50萬億元,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餘額26.17萬億元,同比增長16.10%,全年人民幣貸款增加3.63萬億元,其中用於個人貸款1.18億元,占32.51%”。這意味著所有金融機構所吸收的存款越來越少用於企業貸款的同時,對企業尤其是民企的貸款比重更是大幅度減少。

3.金融中介機構缺乏

我國目前許多民營企業由於沒有足夠的自有資本進行抵押貸款,隻能依賴擔保性貸款,據高調查2005年擔保機構戶數比2004年增長了33.18%,但戶均注冊資金隻有3060萬元,與2004年基本持平,2004年是3003萬元。新增的擔保機構規模普遍較小,個別地區存在著發展過快、過爛的問題。

4.我國證券市場融資門檻過高

我國證券市場重點扶持國有企業上市融資,政策嚴重向國有企業傾斜,在實行“額度管理”的股票發行機製下,民營企業要從相當緊張的發行額度中分得一杯羹,實在是難於上青天。直至目前為止,發行A股股票在深滬兩方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超過千家,但是民營企業寥寥無幾,且大多不是通過正常途徑直接上市,而是以高昂的代價購買一家已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而上市的。對於民營企業進入債券市場,管理層也基本上持排斥態度。

(三)政府方麵

1.不具備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扶持、鼓勵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不到位,許多政策法規沒落到實處,或者在落實上打了折扣。與國有集體和外商投資企業相比,個體私營經濟在許多方麵還處於不利地位,缺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如市場準入方麵,許多行業和部門仍然不允許個體私營經濟進入,擁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私營企業是鳳毛麟角,也不能設分支機構等。

2.政府管理不規範,宏觀調控乏力

政府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管理,涉及工商、稅務、物價、城建、環保、衛生、計量、質量監督等多個部門,在對個體私營經濟管理中,往往出現相互交叉、缺乏協調的現象,增加了個體私營企業的負擔,又使他們無所適從。如對民營企業具有極大利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的實施具體到地方往往出現政府缺位的現象,房管、土地、車管、工商等部門抵(質)押的登記與銀行的合作和信息共享都存在種種障礙。

3.社會保障體製不完善,不利於民企的內部積累

將個體私營企業納入社會保障範圍的力度不夠。目前,私營企業中從業人員的工資待遇、勞保福利得不到保障的現象帶有一定普遍性,導致個體私營企業在引進人才、留住人才方麵存在很大的困難。企業因人才流動過大而影響其穩定持續發展。根據2007年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市場調查報告顯示的結論,在被調查的企業中,隻有19%的企業為員工購買了補充養老保險,被調查的員工中也隻有22%已享受到了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與發展較為成熟的國家和地區相比,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在我國的普及率還很低,市場潛力巨大。報告同時顯示,國有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普及率以企業39.4%、員工69.6%的購買率處於絕對優勢地位;外商獨資、合資企業位列第二,民營企業和私營企業的購買率則相對較低。

四、民營企業融資對策分析

(一)企業自身方麵

1.財務結構

(1)淨資產與年末貸款餘額比率:必須大於100%(房地產企業可大於80%)。

(2)資產負債率:必須小於70%,最好低於55%。

(3)流動比率:一般情況下,該指標越大,表明企業短期償債能力越強,通常該指標在150%~200%較好。

(4)速動比率:一般情況下,該指標越大,表明企業短期償債能力越強,通常該指標在100%左右較好,對中小企業可適當放寬,也應大於80%。

(5)擔保比例:企業應該把有損失的風險下降到最低點,一般講,比例小於0.5為好。

2.現金流量

(1)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淨現金流應為正值,其銷售收入現金回籠應在85%~95%以上。

(2)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支付采購商品,勞務的現金支付率應在85%~95%以上。

3.經營能力

(1)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一般講,如果主營業務收入每年增長率不小於8%,說明該企業的主業正處於成長期。如果該比率低於-5%,說明該產品將進入生命末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