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要講教師資格考試了。在美國,任何人想要成為公立學校的教師,不論教什麼科目,不論什麼學曆,都要首先通過本州的教師資格考試,但各個州的考試不盡相同。而我所在的州,每年都有六次考試,每逢雙月舉行。任何人都可以報名參加考試,預先不需要參加任何的進修。而且,沒有次數限製,如果你願意,不管你已經通過了考試與否,都可以考無限多次。
考試分為三個部分:數學、閱讀、和作文。據說,其難易程度,數學部分相當於中國小學畢業的水準,閱讀部分相當於美國八年級的水平。數學和閱讀部分各有50道題,全部采用多項選擇題的形式,答案可以亂猜,不會倒扣分。作文部分要寫兩篇文章,一篇記敘文和一篇議論文。議論文要求邊敘述一些件事件邊加以討論。三部分的總分不低於123分而且每一部分的分數不低於37分為及格,但即使總分達到了123分而有某一部分的分數低於37分,仍然算不及格。考試時間為4小時,但沒有規定哪一部分用多長時間,你可以自由分配各個部分的答題時間。如果總成績不及格,而某一部分超過37分,下一次考試,你超過37分的部分甚至可以交白卷,因為每部分的分數總是按你考得最高分的那一次計算。這樣,你可以鑽考試規則的空子,每次考試都集中精力攻克某一部分。至於考試滿分是多少,我確實不知道,我覺得滿分不是我的目標,我隻考慮我能不能達到及格所需要的最低要求。這些年來,我養成了及格分萬歲的心態,並不祈求高分數。滿分與及格對我來說沒有任何區別。
我已經考過兩次了,都沒有及格。十幾年前的第一次考試,數學得了68分。我想應該是個滿分吧,如果不是,正確率也一定有99%,數學題確實很容易。閱讀得了36分,離37分隻差1分。作文就差極了,隻有26分,簡直讓我完全失去繼續努力的信心。盡管總分達到130分,仍然算不及格。最近六月份的一次考試,也好不了多少。數學得了64分,我不知我錯了哪幾題,我感覺是100%正確的。也別管它了,這對我無關重要。閱讀進步了,得了40分,過了37分的最低分數線。作文還是有點進步,得了29分。總分達到133分,但依然與及格相差甚遠。這次十月份準備要考的,是第三次。
我在積極準備考試。我問多澤老師,通過考試有什麼竅門。他說:“唯一的竅門就是你已經達到了37分的部分交白卷,把所有的時間都用在作文上。我就是這麼考的。”這時我才恍然大悟。我也太笨了,連這麼簡單的空子都不會鑽。第二次考試,還把自己的數學分考下去了4分,白白浪費了不止30分鍾。
考試那一天,還有半個小時才可以進考室,我在考場的外麵等待。這時,我遇到了我同一個教學組的數學老師,是個白人,把他的名字譯成中文就叫做羅伯特。我很驚訝,他怎麼也來考試?他是正式老師,不是代課老師啊。我有點納悶,他沒有通過考試,怎麼可以被錄用為正式老師的呢?而我的情況不一樣,我是想要走,西雅圖為了挽留我才給我的恩賜,把我的代課老師名稱改為正式老師。
我問他:“你不是正式老師嗎,你也還沒有通過考試?”
他很坦誠地說:“我比你早一個星期來這個學校,我們兩個都是十五個競爭者中的獲勝者。”白人說話通常都帶點幽默感。我這時才知道,原來他也是個新老師,我還以為他是個有N年教齡的老臣子呢,因為他上課非常老練,不像個新手。
幾個月的相處,我們彼此都比較熟悉了。我很直接地問他:“為什麼你不需要代課老師的階段?”
他說:“本州的法律補充條文規定,數學老師可以先錄用,再考試,但必須在六個月內完成。所以數學老師不需要當代課老師。”
我問他:“數學老師為什麼可以例外?”
“美國的數學老師奇缺,這是每個人都知道的事實,所以就可以特殊雇用。”羅伯特老師說:“我就不明白為什麼他們要你當代課老師,你一進來就可以當正式老師的,不知人事部是怎麼搞的。”
原來如此,我還一直以為人事部給了我莫大的恩賜,其實我一直都在被人歧視呢。白人老師就可以按法律辦事,而中國老師就可以忽略法律的存在,隻能當代課老師使用,這不是在明欺負我是中國人嗎?但我很快轉念一想,這不就是個名稱嗎,一切待遇都一樣,何必這麼計較呢?再深一步想,我在心裏對自己說:“你是什麼呀?又不是人家親生的,美國後媽對你夠好的了,你該滿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