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免職的學問(1 / 1)

有兩位中年知識分子,都在本單位擔任了行政領導職務由於他們沒有能力勝任,所以都被原單位免職了。隻是免職的方式不同,卻帶來了大不一樣的效果。

一位是被就地免職的。這位被免去職務的知識分子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總是無法擺脫挫折感,精神萎靡不振。窮一位是在被免去職務的同時,組織上根據他個人的要求,將他調到新的單位。這位知識分子到新單位以後,從事的是專業工作,“無官一身輕”,一心一意的搞科研,很受新單位領導的重用,沒有任何挫折感。

由此可見,在解職、免職的問題上,也有一個科學的順從人的心理特點的方法問題。

一個人不管什麼原因被免職,對他個人來說無疑屬於一種挫折。心理學上的挫折理論認為,人在遭受挫折以後,都會有相應的反應:有人攻擊、有人反抗、有人不安、有人冷淡、有人屈從,有人轉移精力等等。大家都知道,當一個人受了挫折以後,作為一級組織如果不能給予正確引導,不但會給工作造成損失,還會影響受挫人的身心健康,甚至會使人走上絕路。

從組織人事工作的實踐來看,幹部免職後的挫折反映,不僅受幹部自身的心理素質的影響,而且還受不同環境的影響。也就是說,同樣一個幹部,免職以後在不同環境下的心理感受是不同的。在熟人麵前,覺得塌台,覺得不光彩,但在生人麵前,就沒有這種心理感受。所以,如何在免去一個人的職務的同時,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其被免後的消極反應,也是用人的重要技巧之一。

當然人事變更是一件極其錯綜複雜的事情。解除一個幹部的職務,原因可以多種多樣,方法也不能一個模式。就地免職,也不是一概不可用,而是要看什麼人。有的幹部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誤或犯有嚴重錯誤,就地免職不僅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對他的一種懲處。這種懲處是必要的,不懲處不嚴明法紀,不懲處,可能會挫傷一大批人的工作熱情。但是,對一些由於使用不當、能力不適應等等原因需要調整的幹部,盡量不采用就地免職的辦法,這樣,與黨與國與個人都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