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隨著時間的推移,企業定期對工資製度作出評估,並予以合理調整或導入新的薪資體製。在日常動作中對薪資係統明顯不合理之處,應及時作出修正。

二、年薪製

(一)、適用範圍

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一般副職不實行年薪製。副總經理(黨委書記)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或上級決定;有的按總經理標準減半實行。

(二)、報酬模式

年薪=基薪+加薪

1、基薪。

主要根據企業效益水平和生產經營規模,以及本地區和本企業職工平均收入水平確定。基薪可在本地區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4倍以內確定。

2、加薪。

國外一般將企業利潤的一定比例(如10%)分給管理者,即加薪=企業利潤×(分檔)分紅比例。

國內通常由多項工作業績綜合確定,如資產保值增值、工業產值或銷售收入增長、工商稅收入庫情況、安全生產經營、環保達標或優質服務、思想政治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生產經營等指標。

國內國有企業推廣年薪製正處於探索中,具體操作上加薪一般封頂,規定不超過基薪的幾倍。如上海市加薪可達基薪的1~3倍,經營者收入不得高於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4倍。

3、財務處理。

(1)基薪直接進入企業成本(費用),並在企業工資總額中順加。

(2)加薪由企業從稅後待分配利潤中提取。

4、具體操作要點。

(1)利潤基數確定:

原則上按上年實際完成核算。也可按前2~3年平均數核定。或按董事會經營計劃中的利潤目標確定。

(2)分紅比例分檔一般在6%~0.5%,視利潤規模而定。

(3)對經營者實行個人資產風險抵押製。

(4)薪資發放:

每月按職工人均工資預付,年終考核兌現。

提取經營者收入不能當年全部領回,隻能領取一半;另一半作為風險基金存入企業的經營者專戶,每年積存,一直到經營者離位,屆時將風險基金餘額連同按銀行同檔利率歸還經營者。

當經營者未能完成核定利潤基數時,用風險基金補償,補償金額按提取風險收入的同樣比例計算。當風險基金不足以支付補償數時,則在下半年度的基薪中繼續扣除,但每月扣除後基薪餘額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線。

已核定贏利基數又發生虧損的,以及不能完成減虧低限指針任務的虧損(國有)企業,經營者領導班子隻能領取職工平均工資;連續兩年以上發生虧損或不能完成減虧指標的經營者主動辭職。

第四(節)薪資製度實例

一、某電子公司員工薪資製度

一、規範公司領班及以下員工薪資計發標準,體現按勞分配原則,提升團隊士氣及企業效益。

二、薪資結構:

1、員工薪資由基礎薪資、年資、職務薪資(崗位薪資)、崗位績效薪資、加班津貼、全勤津貼和其它獎勵構成。員工標準工作餐和住宿由公司全額補助(水電費由公司定額補貼,超出部分由員工自理)。

2、員工薪資扣除項目為:房租及水電超出部分、社保費及違規罰款等。

三、薪資係列:

員工薪資初級、日薪資標準及其相對應的崗位績效工資基數詳見下表。

工資級數日工資(元)崗位績效薪資基數(元)

0級20-22250

1級18.5-19.5220

2級18-19200

3級17.5-18.5180

4級17-18150

5級16.5-17.5120

6級16-17100

7級15.5-16.580

8級15-1650

9級14.5-15.530

10級14-150

四、薪資計算方法

1、基礎薪資:

基礎薪資是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內的工作報酬,以日薪資形式計算,按月發放。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員工薪資普調一次,調整根據每年6月、12月績效綜合考核結果進行。其它時間,除入職、換崗、轉正外,一律不進行薪資調整,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以上人員批準方可執行。基礎薪資計算方法如下:

基礎薪資=日薪資╳當月實際作業天數

2、崗位績效薪資:

崗位績效薪資是員工薪資結構中直接與員工崗位和每月考核成績、公司效益掛鉤部分,按月發放,該基數隨公司的效益不定期進行調整。員工崗位績效核定的內容和標準由各部/各科製定,實行百分製;考核分布比例由各部/各科根據實際情況製定,人力資源部對績效考核總額進行控製。

崗位績效薪資=崗位績效薪資基數╳考核係數

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係數及分布比例的對應關係:

考核結果S(傑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考核係數1.21.00.80.50

考核分值90-10080-8970-7960-6960以下

1)、新入職員工當月工作不滿一個月者,不參加當月崗位績效考核。

2)、崗位績效考核成績=各項考核分相加--扣除分(各項違規扣分及缺勤扣分)。

3)、有下列情況者,不能參加當月績效考核。

A、請事假:超過2天(含2天),不能參加當月崗位績效考核。

B、請病假:超過3天(含3天),不能參加當月崗位績效考核。

C、遲到、早退:超過2次/月,不參加當月績效考核。

D、曠工累計超過2天,不參加當月崗位績效考核,並給予書麵警告一次。

崗位績效考核成績與出勤掛鉤後,員工薪資表中同樣按缺勤天數扣發工次,人力資源部對員工缺勤進行每月彙總,年終考核時,根據《請假、休假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