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2 / 2)

那時沒有任何人站在他一方,而現在,特警隊的隊員雖對他不理不睬,但刑警隊的大多數警員都向著他,徐河長還為他的事大發雷霆,喬羿也從頭到尾保護著他。

不過最重要的,卻是沈尋。

那日沈尋抱著他,吻他,他明明已經顫栗得站不住,周身卻好似多了一股溫暖又強大的力量。

這力量支撐著他直麵過去的艱難與現下的非議,好像隻要他再挺一挺,就能再次毫無愧色地站在陽光之下。

畢竟,他什麼也沒有做錯。

畢竟,被傾慕的人喜歡著的那種喜悅,就像一麵堅不可摧的盾牌。

過去,他不敢承認自己喜歡沈尋。

沈尋是男人,不是福利院裏叫他“哥哥”的小姑娘,但他又無可抑製地在意沈尋,成天都想賴在沈尋身邊。

沈尋出外勤時,他一定要跟著;沈尋中午去食堂打飯,他也要等著;沈尋去一趟廁所,他也厚著臉皮跟去;白天的時間已經占得滿滿當當,晚上還要黏著沈尋跑步。

隻要看到沈尋,他就有種難以言說的高興。

沈尋以前開玩笑叫他“然哥”,後來又叫他“樂樂”,他有時會學著沈尋的語氣自己叫自己,口氣無奈的“然哥”,溫柔低沉的“樂樂”,然後偷偷開心得臉紅心跳。

但他還是不敢承認喜歡沈尋。

男人喜歡男人,說出來太尷尬了。

有次他甚至想到了李司喬那人渣,害怕自己哪天把持不住,會像李司喬對自己那樣對沈尋。

所以他一直不願對沈尋太過親昵,盡管那一係列黏人的行為早已越了親昵的線。

他給自己定了一個掩耳盜鈴的底線——不叫“尋哥”。

“尋哥”聽起來太熱情了,“沈隊”卻冷冰冰得恰到好處,十分適合掩蓋他的“狼子野心”。

可是,就在他還在為自己的“細心”沾沾自喜時,沈尋卻吻了他,撕掉他所有猶抱琵琶的偽裝,將他的那點小心思揭露得渣都不剩。

從市局回家後,沈尋和他一起躺在床上,用手幫他做了一次。

(此處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但是沈尋卻迅速撐起身子,手臂往他胸前一扣,笑道:“樂樂,別這樣。”

他更加羞躁,臉頰也熱起來,垂著腦袋支吾道:“我……我手做不好。”

“手做不好嘴就能做好?”沈尋在他右眼皮上親了一下,“飯都不會蒸,就想炒菜了。”

他耳根都紅了,拳頭捏緊,下巴抵在沈尋肩頭,悄悄埋下頭,在人家鎖骨上輕輕咬了一口。

沈尋再一次發覺,撿回來的小狼崽的確是個相當黏人的家夥。

一周後,白小越被檢察院提走,樂然回到刑偵隊報到。

出門之前,他有些忐忑,雖然已經做足了心理建設,但心中的陰影仍然在。

沈尋四平八穩地開著車,見他一臉嚴肅,問道:“怎麼?在看守所待過就怕見人了?”

他點點頭,小聲說:“覺得有點抬不起頭。”

沈尋過了半分鍾才說:“然哥,你想多了。”

他轉過頭,“想多?”

“你是不是覺得大家知道了你小時候的事,就會可憐你?”

樂然摳著手指,沒說話。

“誰有那工夫啊?又不是聖母白蓮花,可憐你的時間都夠咱們破一個案了。”沈尋右手一探,在他鼻尖上刮了刮,嘴角依舊帶著笑意,語氣卻認真起來,“然哥,這事還是在你。隻要你不經常想,慢慢也就淡了。你要老是想呢,我也有辦法治你。”

“啊?”樂然眨了眨眼,顯然是沒聽懂,“怎麼治?”

沈尋哼笑,在他湊過來的腦門上一拍,“還能怎麼治?把你迷得欲罷不能不就行了?”

“哎……”樂然耳尖又紅了,嗖一下縮回來,擠在窗邊,還把熱起來的臉頰貼在窗玻璃上。

“看吧,現在就起效了。”沈尋又笑,“我說然哥,收起你那玻璃心,打起精神來,從今天起,你就是我刑偵隊的正式隊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