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增長放緩、產品競爭力下降的時候,加快新老換代、推陳出新可以有效地扭轉不利的局麵。但新產品是否會受到歡迎,就要靠策劃——像艾柯卡一樣從開始階段就對主要消費者進行準確的定位。
20世紀60年代,美國福特汽車公司生產了一種名為“野馬”的臥車。這種臥車一經推出就備受追捧,一年內就銷售出41萬輛,創純利11億美元。當時,購買“野馬”車的人數打破了美國的曆史最高紀錄,顧客簡直到了瘋狂癡迷的地步。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野馬”車風行整個美國,各地還紛紛成立了“野馬”車會。連商店裏出售的墨鏡、鑰匙扣、帽子、玩具等,都被貼上了“野馬”的商標。
為什麼“野馬”汽車會如此受人歡迎呢?它的製造者、策劃者是誰呢?這要從美國的實業巨子、福特汽車公司的總經理艾柯卡談起。
1962年,艾柯卡擔任了福特汽車公司分部總經理,之後便想策劃生產一種受顧客喜愛的新型車。這個念頭是在他對汽車市場進行了充分的調查研究之後產生的。
艾柯卡便把未來的新型車定位為:款式新、性能好、能載4人、車子不能太重、價錢便宜(賣價不能超過5000美元)。然後,他將這一產品的定位原則交給策劃小組討論。經過大家的集思廣益,策劃小組不僅完全同意了艾柯卡的產品定位原則,還補充了一些新的內容,如車型要獨樹一幟,車身要容易辨認,要既像跑車又勝過跑車,以吸引年輕人;車子要容易操縱,以吸引婦女和新手購買;車內要有行李箱,以便於外出旅行;要達到“一槍擊中數鳥”、同時吸引幾個市場的目的。
當策劃人員最後確定新型產品的定位之後,他們便著手設計圖樣、製作泥塑模型。
關於車的命名問題,經過艾柯卡和眾人的反複商議,車最終被名定為“野馬”。
在新型車問世之前,艾柯卡還邀請了底特律地區的54對夫婦到汽車廠做客,並請他們對新型車提出意見。在這些客人中,有收入比較高的,也有收入中下的。聽了54對夫婦對新型車的感想之後,策劃人員發現白領階層的夫婦對“野馬”的車型非常滿意,而藍領工人則認為車很好但買不起。後來,艾柯卡請他們估計一下車價,幾乎所有的人都高估了,以為至少10000美元。艾柯卡從這些客人的反映中得出一個結論:“野馬”車太貴就不會有很多人買。當艾柯卡告訴客人“野馬”車的實際售價隻有5000美元時,許多人都說:“為什麼?真見鬼!我要買一輛。”
萬事俱備,隻欠東風。當明確了企業的目標之後,廣告宣傳活動就成了銷售的開路先鋒。艾柯卡是一個非常重視廣告策劃宣傳的企業家。為了推出這種新產品,他委托湯姆森廣告公司為“野馬”的廣告宣傳工作進行了一係列的策劃。其廣告計劃的實施步驟大致如下:
第一步:邀請各大報紙的編輯到迪爾伯恩,給每個人提供一部“野馬”樣車,組織他們參加從紐約到迪爾伯恩的“野馬”車大賽,同時還邀請100名記者親臨現場采訪。從表麵上看,這是一次賽車活動。但實際上,這是一次告知性的廣告宣傳活動。事後,有數百家報紙、雜誌報道了“野馬”車大賽的盛況。
第二步:在新型“野馬”車上市的第一天,根據媒體選擇計劃,讓260家報紙用整版篇幅刊登“野馬”車廣告。根據廣告定位的要求,廣告的畫麵是:一部白色“野馬”車在奔馳,大標題是“真想不到”,副標題是“售價5368美元”。這一步廣告宣傳是以提高產品的知名度為主要訴求的,進而為提高市場占有率打下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