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與子同袍 24(1 / 2)

這天,市特接到了一個聚眾鬧/事的警情。

幾十名別墅區的業主因為小區綠化麵積與合約上不符,合起夥來,把別墅區的正門給堵了,阻止所有人車進出。鬧/事業主個個有備而來,身穿印有抗議標語的外套,打了橫幅,聲勢浩大地控訴開發商。別墅區頓時就給圍了個水泄不通,要進的進不了,要出的出不去。

光一個上午,110接警台就收到上百個出警電話。轄區派出所派警力先跑了一趟,倆民/警人才剛到,就被情緒激昂的業主大軍給轟了出去。派出所沒輒了,轉而請求市特支援,我帶了一支隊準備開赴現場,臨出發前,迎來了一位老同學。

原來,這被鬧的開發商不是別人,正是韓哲斌。他一早到了現場,見到那陣仗,當下就慌了,立馬備上厚禮,趕來了市特總隊,可還沒見著我的麵,就被我的人給直接攆了出去。

我私下給韓哲斌發一條微信,批評他道:你丫嫌我倆關係好,沒人知道,是不是?有那麼正大光明地來賄賂官員的嗎?聚眾堵路的事兒,我會依法來辦,但你別給我整送禮那一套!

韓哲斌在微信裏連連稱是,一切聽憑我安排。

很多時候,麵對維/權的老百姓,執法難度要遠高於極端暴徒。

一支隊到了現場以後,維/權大軍無一畏懼,個個要比警/察還凶還猛。拽他們一下,他們就往地下一躺,高喊著“警/察打人”。甚至還有幾個衝來,直接跟特警衝突,怒罵道:“你們這幫披著虎皮的走狗!”

我吩咐隊員們收起防暴盾,直麵鬧/事群眾。我站在最前方用擴音器喊話,告誡眾人,民事糾紛應上人民法院起訴解決,他們未經申請,私自集/會,影響他人出行,擾亂公共秩序,已經觸犯了《刑法》。

我自報姓名、單位及職務,亮出執法記錄儀,要求鬧/事的業主在五分鍾內派出代表跟我談判。如若不為所動,繼續聚眾滋事,警方將依法采取強製手段,解散集/會,扣押組織者!

經我一頓喊話,那些個聚眾的業主自覺討不著便宜,便慢慢散了。

別墅區的風/波平息後,韓哲斌專程候在了市特門口,一見我下了班,立馬把我拉進了他的蘭博基尼,給我硬塞了一個大紅包,厚到我一隻手都捧不下。他笑說,這就一點小意思,讓我拿去,犒勞犒勞隊裏的弟兄們。

我直接把錢給他扔回去了,回說要想坑我坑得再狠點,下回記得帶個28寸的旅行箱來裝錢,怎麼多怎麼塞。當著我領導的麵打開,包準我立馬就能給雙規,扒掉的警服,這輩子別想再穿上。

眼見金錢攻勢對我沒用,韓哲斌又改走了情感路線,露出了一臉苦笑:“孟兒,這錢你不收,那哥請你吃飯去,吃頓飯總沒關係了吧?”

我看他那硬扯出來的笑容透著不對勁,像還有什麼事得拉上我。我故作深沉,回絕道:“您別客氣,我都跟齊銳說好了,今晚要回家吃飯的。”

“哎喲喂!你跟你家那位夠黏糊的啊!合著你倆戀個愛,對外就不能有一點正常交際了啊?”韓哲斌嗤之以鼻,“來來來,把齊政委的電話給我,我替你請個假!咱們都多少年的同學了,你說說!今兒,你必須跟我吃頓飯!”

我越瞅韓哲斌越不對勁,直接問他:“你小子給我老實交待,是不是又出了什麼亂子?”

韓哲斌終於沒了笑臉,表情像封了臘似的:“小孟,我就占用你一點兒時間。其實……不是我有事兒,是齊曉楓他……失蹤了。”

“失蹤了?啥意思?”我猛吃一驚,“他是離家出走還是被人綁票?這都多久的事兒了,你報案了沒有?”

“沒你想得那麼嚴重,他隻是不想見我罷了。這事兒吧,也怪我……”韓哲斌歎了口氣,“齊曉楓跟你鬧別扭以後,不是連家都搬了麼。就憑他那點兒工資,要吃要喝還要浪,哪能租得到什麼好房子呀?所以吧,我就把我在黃江/的一套別墅借給他了……”

我一聽就急了:“老韓,你忒不仗義了啊!你早知道他住哪兒,你不告訴我?!”

韓哲斌連忙穩住我:“你別急啊!這事兒不能怪我,楓少爺他不準我告訴你,他那脾氣你還不知道麼?真給他惹毛了,房子都能給我點著了!也就前兩天吧,我上那別墅去看齊曉楓。結果,他招呼也沒打就給搬走了,我前前後後給他打了一百來個電話,他愣是一個也沒接。

“你也知道齊曉楓他爹媽離婚離得早,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我聯係不上他家親戚,隻好上江航碰運氣。你猜怎麼著,人說他辭職了!你說他這是唱得哪一出啊?不當空乘,他吃什麼去啊,改當網絡主播啊?”

老韓話一落,我二話沒說,拿出手機就給齊曉楓撥了過去。等了幾秒後,我苦笑:“得!咱倆現是一個待遇,他也不肯接我電話,給摁了。”

韓哲斌歎氣:“他該是還放不下齊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