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微涼,星空下,火堆上,一隻金黃色的烤雞散發著迷人的香氣,“差不多了”墨染取下烤雞,扯下了一個雞腿遞給淩璿,淩璿略帶羞澀的接過雞腿道了一聲“謝謝!”便埋著頭小口的吃了起來,空氣瞬間又恢複了靜默,兩人各懷心事的吃著。
雖然相處了一天,兩人說過的話屈指可數,空氣裏充滿了尷尬和不知所措,因為他們都是一個人長大,不懂得怎樣交流的人,但是彼此之間內心是溫暖的,有一種同類人惺惺相惜的感覺。
他們沒有去打尖住店,因為不懂塵世中各種店鋪是什麼用的,即便是懂得,他們也寧願在這城外的荒郊安靜的度過,鋪好了草席,兩人距離很遠各自和衣而臥,墨染一夜輾轉反側,根本無法入睡,習慣了一個人生活的他,突然生活中多了一個人,內心裏還需要一些時間去適應,他隻知道這種感覺並不討厭。
東方欲曉,朝陽初上,墨染和淩璿已整理完畢起身前往涼城北葉府。
北葉府的主人李興春,江湖上號稱神經一點通,此人現年方四十有餘,瘦瘦的個子、皮膚黝黑,較為顯眼的是那一頭天生的自然卷毛披散在肩上,為人較為豪放,廣交好友,生性不羈,喜好吟詩作對,唱小曲兒,更愛女人,成天流離溫柔鄉每天和不同的鶯鶯燕燕嬉戲人間,亦正亦邪。
李興春十二歲便拜入崇辛門學習棍法,因天資聰穎,身形矯健,師父傳授的功夫常常一點就通,學滿出師以後竟自創了一套棍法,這套棍法在使出之時他會像發神經一樣歇斯底裏的上下跳竄,在對手來不及反應時,以快為準,對頭就是一記悶棍。後來開始混跡天涯,十九歲來到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台摩山莊遊曆時,莊主正為發生在莊內的一件詭異血案頭疼不已,李興春憑借聰明才智,細微觀察為台摩山莊這起駭人聽聞的血案找出了真凶,從此以後神經一點通李興春這個名號傳遍江湖。
墨染的父親墨初、李興春、殘離三人自小便一起長大乃結拜兄弟,聽師父說,殘離在十年前殺害他父母後便像人間蒸發一樣消失得無影無蹤。如今的墨染唯一的線索就是能夠找到李興春,希望春叔能幫助他找到殘離,手刃仇人。
兩人來到北葉府外,墨染報出了姓名求見春叔,誰知管家卻道他們家主人早已在半月之前已然出遊。
墨染麵對管家,和顏悅色雙手作揖禮貌的問道,“大叔,可將春叔的去處告知於我?晚輩確有急事要找春叔幫忙。”
管家負手輕瞄了他一眼道,“我家主人廣結好友,每天上門尋他之人豈止兩三,每個都說有急事,我能做的就是告訴他們去容城豆香閣找老板娘雷麗麗問問她是否知道主人的去處了。”
“謝謝大叔,我即刻便動身出發!”墨染眼裏然出一絲欣喜,俯身道謝轉身離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