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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上的日子(下)
愛情這東西,時間很關鍵。認識得太早或太晚,都不行。
當然啦,我十五歲的時候也不知道什麼是愛情,當時說自己懂得的估計都是瞎說,假如一個人二十五歲的時候聽到自己十五歲時候的“愛情言論”,估計都要發飆:“這他媽哪個小屁孩兒說的?”當我們相信自己對這個世界已經相當重要的時候,其實這個世界才準備原諒我們的幼稚。
我少年時候,女生找男朋友的標準是帥氣、聰明,最好是那種高高瘦瘦的陽光型,要不就是痞氣十足卻不失瀟灑的混混型也頗受青睞。等到我年長些,女孩子們的價值觀發生了很大改變,或許她們根本沒有改變,隻不過是時間在變,不同的時間段大家的追求不一樣罷了。在我成為一個小青年的時候,女孩子的擇偶標準是三個一百八,即身高180厘米,住宅180平米以及“那個”180毫米。多年以後,我和偉哥在打NBA2K遊戲的時候談起了這個擇偶趣聞,偉哥聽了哈哈大笑,丟飛手柄拍著我說道:“哇哈哈,我滿足兩個條件!你丫一個都沒有吧?”
當一個人總是發牢騷的時候,大概是有些自卑了吧,不是路不平,而是你不行啊。
時間倒回2003年我上初三的時候,這時候我有必要交代一下當時作為學生,假如你早戀的話,究竟有多危險,我想現在的中學生恐怕再也無法領會了吧。
以我們班為例,到底初戀這件小事有多可怕呢?眾所周知,十幾歲的年紀正是情蔻初開的時候,男女互有好感皆為人之天性,但是這樣一來自己無法安心學習,更重要的是會影響其他光棍春心蕩漾。所以對於早戀這一環節,是我們班主任程老師嚴打的重中之重,她更是為之擬出了“問查抓分”四大戰略。
所謂“問”,即拷問。十幾歲的年紀,心智不熟意誌不堅,一旦犯了事兒被叫到辦公室與程老師獨處,往往會被其連嚇帶唬套出許多訊息,這樣每個同學都成了老師的間諜,而且是不知不覺中變成了間諜。比如假如有一天老師將偉哥叫到辦公室,當時的情景一定是這個樣子——
程老師板著個臉,一句話也不說,並且要裝出一副極為懊惱的氣憤模樣。偉哥看這情景一下就傻了。
程老師:“高偉,我不跟你兜圈子了。上禮拜五放學後你去哪兒了?”
高偉哆哆嗦嗦的說:“回家了呀。”
程老師:“回家了?你現在就回家,順便把你爸叫來。”
此時此刻猶如驚弓之鳥的偉哥已經是到了崩潰的邊緣。
程老師:“你最近還跟女生來往過密,有這事兒吧?”
這句話就像一個驚雷劈死了偉哥,因為這是實實在在的毀謗。
高偉:“沒有啊!絕對沒有!”
程老師:“給我說說你跟郭晴晴的事情,她還跟誰比較好?”
偉哥聽了這話第一反應就是自保,於是就把敬文凱,老牛跟郭晴晴的事情全抖了出來。而老師的目的已然達到,就幫高偉找了個台階下,算是作為這個“線人”的回報放他回去了,偉哥這個時候不僅不會覺得自己被利用被耍,而且還會覺得自己撿了一條命。這一招非常之利害,讓人防不勝防,躲得過一個,躲不過一個班。
所謂“查”,即搜查。此行為最為卑鄙,往往情侶之間,暖昧者之間,都會傳紙條,互相寫信,更甚者交換日記。現在看來似乎無法理解,但是在那個通訊封閉的年代,這種情調卻是頗具浪漫色彩的。但有一點,那些甜言蜜語的私密信件往往會變成老師手裏的鐵證。程軍老師經常利用大家上體育課的時候,在教室裏展開大搜查,書包裏,課桌上,文具盒,垃圾箱,總會讓她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所謂“抓”,就是沒有掌握確鑿證據,隻有口供說兩人關係不一般,這樣就需要“抓”,即抓現行。當你心中暗自感歎:“****!今天真倒黴!怎麼我們小兩口走著走著遇到班主任老師了!?”的時候,往往並不是倒黴二字在作祟。
所謂“分”,即拆分。據我統計,我的班主任程老師教育我們三年,一共拆分了大約六對兒情侶,更是將無法計數的偉大友誼抹殺在搖籃裏。其中有的是秘密進行,有的則是大張旗鼓,叫來了雙方家長,可見手段之強橫。
但就是這這種艱苦的條件下,十五歲的我還是開始迎接我的初戀。
我想了一個很隱蔽的方法,就是利用每天大課間後列隊回教室的過程中,當我們班與初二一班並列走的時候,把鞋套交給陳凱絲,而鞋套裏麵則藏著信件。因為我們每周都有一節計算機課,雖然機房的機器破了吧唧,但學校要求必須換上鞋套進微機房,這樣別人看起來我隻不過是借給陳凱絲鞋套用。這個方法瞞過了所有人,隻有我,陳凱絲和高偉知道其中的奧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