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現場被警員24小時封鎖看守,但他僅僅寥寥數語就讓值守警員相信我們是來換班的,說謊是這個瘋子另一個特質,我在他身上看不到絲毫的責任感和罪惡感,更不用說道德觀。
他甚至都沒有恐懼心,我無法感受他的真實情感,這些標簽貼在他身上,我作為警察能肯定的判斷,他是典型的反社會人格。
這種具有極強攻擊性的高危人格,具備這種人格注定和警察永遠站在對立麵,可怎麼也沒想到,如今我的清白居然要寄托在這樣的人身上。
因為凶案發生才幾天,或許是因為害怕,這層樓的其他兩戶都選擇到其他地方居住,警員離開後就隻剩下我和他。
進入凶案現場,還能隱約聞到濃重的血腥味,現場已經被鑒證科的同事清理幹淨,勾畫在地上的白色輪廓,還能讓我想起幾天前發生在這裏慘絕人寰觸目驚心的一幕。
他站在門口掃視一圈,有些失望的搖頭。
“怎麼了?”我問。
“你第一次到案發現場就是這樣?”
“不是,要比現在淩亂的多,但鑒證科勘查後,會把不相幹的物品清理。”
“指望一群書呆子照本宣科勘查現場,恐怕永遠也無法知道真相。”他的聲音中透著傲慢的嘲諷。
“不過我記得當時案發現場的全部細節。”
“你記得?!”
“你不是問我有什麼長處,這個或許算其中之一吧。”
“那你給我按照當時的情況描述一下。”
我默不作聲努力去回想,記得當時被警員帶到這裏的時候,首先看見的是擺放在餐桌上的高腳杯和半瓶紅酒,客廳中的CD機處於待機狀態,除了地上被拖行的血跡觸目驚心外,整個房間並不雜亂,一切都井井有條擺放整齊,沒有打鬥的痕跡。
在浴室門口有少量的水,浴室的鏡麵上還有沒散去的水霧,在房間的地上,有浴室拖鞋留下的水漬,鞋印極其不規則,相當的淩亂和重複,甚至還有在同一地方來回走動的痕跡。
血跡噴濺第一處地方是在被害人的主臥室,但並不是遇害的地方,從牆上濺射的血跡方向和分布看,被害人首先是在主臥室遇襲,造成大量失血,可在主臥室中並沒有爭鬥的痕跡。
遇害地點是在女兒的房間,男女主人身上發現數十刀不規整的刀傷,全都是割傷而且深淺不一,致命傷是脖子上的頸總動脈被割斷,死亡時間是15日淩晨兩點。
在大門玄關處發現一件折疊整齊的雨衣,上麵布滿血跡,懷疑是凶手作案時所穿戴。
我一口氣把記憶中的畫麵全說出來,確保沒有任何遺漏。
“除了這些之外還有什麼?”他聽的很認真。
我肯定的搖頭,不知道這算不算是我的天賦,隻要我去過的現場,我會巨細無遺記下所有的細節和任何不尋常的地方。
“死亡時間是15日淩晨兩點,你說自己接到報警電話是17日早上7點,電話裏你聽見了什麼?”他聲音異常嚴峻。
“我隻聽見有女生細微的哭泣聲,斷斷續續持續了一分多鍾,但始終沒有說話,感覺打電話的人很恐懼。”我和他對視一眼說。“死者在15日淩晨兩點遇害,17日報警電話裏我聽見哭聲應該是失蹤女兒的,我懷疑當時凶手脅迫女兒打這個電話。”
“目的呢?”他雙手插在褲兜裏,眉頭緊鎖緩緩搖頭。“為什麼要打這個報警電話?”
“挑釁!”我不假思索脫口而出。“向警方挑釁,有這樣的變態凶手,在行凶後為公然宣戰向警方炫耀自己的力量。”
“你想太多了。”他神經質的笑出聲眉頭舒展了許多。“這分明就是精心策劃好的凶案目的是讓你成為凶手,這滿屋的證據再加之在你身上找到的女受害人手機足以讓你百口莫辯,何必要多此一舉打電話挑釁,我說直白點你別生氣,既然選擇了你就說明你更改不了任何結果,你隻是這場遊戲中一顆微不足道的棋子,掌控全局的那個人何必向一個無足輕重的人炫耀挑釁。”